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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9 / 200 頁-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 第2條 被保險人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以下簡稱職業傷病)之審查,依本準則辦理;本準則未規定者,依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 第21條 本法第二十七條所定職業傷病之認定,保險人應於審查程序中,就下列事項判斷:一、職業傷害: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事故與執行職務之關連、傷害與事故之因果關係及其他相關事項。二、職業病:罹患疾病前之職業危害暴露、罹患疾病之證…
-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 第22條 …證者,保險人應以被保險人之意見或證據,綜合其他相關事實及證據審查。
- 行政就業保險法 第9條 …保險財務專家、相關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九人至十五人組成精算小組審查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於前條規定之保險費率範圍內調整保險費率:一、精算之保險費率,其前三年度之平均值與當年度保險費率相差幅度超過正負百分之五。…
- 行政大量解僱勞工時禁止事業單位代表人及實際負責人出國處理辦法 第5條 …主管機關為審核禁止事業單位代表人及實際負責人出國案件,應成立審查會,置委員十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中央主管機關指派人員兼任之;其餘委員,由中央主管機關就下列人員派(聘)兼之:一、中央主管機關代表二人。二、內政部代表一…
- 行政大量解僱勞工時禁止事業單位代表人及實際負責人出國處理辦法 第8條 審查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中央主管機關指派現職人員兼任之,承召集人之命,執行委員會決議事項;所需工作人員,由中央主管機關指派現職人員兼任之。
- 行政大量解僱勞工時禁止事業單位代表人及實際負責人出國處理辦法 第9條 審查會開會時,應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其決議事項應有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審查會開會時,因案情需要,得邀請專家學者及與議決事項有關之其他行政機關、相關單位或人員列席,陳述事實或提供意見。前項出席之專家學者,得依…
- 行政大量解僱勞工時禁止事業單位代表人及實際負責人出國處理辦法 第11條 …關於接獲主管機關報請事業單位有第三條之情事時,應於三日內召開審查會審查。
- 行政大量解僱勞工時禁止事業單位代表人及實際負責人出國處理辦法 第13條 …關得先請入出國管理機關禁止其出國,但須於作出處分後二日內召開審查會審查追認。前項處分,經決議不應禁止出國者,中央主管機關應即請入出國管理機關撤銷禁止出國案件。
- 行政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辦法 第14條 裁決委員會得以裁決委員二人至四人組成審查小組。裁決委員會收到裁決申請書後,應將案件輪流分案予審查小組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小組應於審查後七日內,提交常務裁決委員。前項初步審查,審查小組於必要時,得通知當事人到會說明。
- 行政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辦法 第22條 …錄。常務裁決委員應檢視前項調查紀錄,如有意見應以書面提出,供審查小組參考。
- 行政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辦法 第27條 …交裁決委員會。常務裁決委員應檢視下列資料,並提出書面意見,供審查小組或裁決委員會參考:一、第一項之調查報告。二、裁決委員撰寫之裁決決定建議書。三、裁決委員依裁決委員會作成之裁決決定撰寫之裁決決定書。
- 行政勞工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5條 …將審議申請書移送中央主管機關。勞保局收到審議申請書後,應先行審查原核定是否合法妥當,其認為申請審議有理由者,得重新核定,並應通知申請人及副知中央主管機關。勞保局不依申請人之請求撤銷或變更原核定者,應於收到審議申請書之翌日…
- 行政勞工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16條 …關於收到勞保局意見書,應即連同審議申請書交由二人以上分組委員審查後,送審議會審議。前項審議之決定,應自收到審議申請書之翌日起,三個月內為之;必要時得延長一次,但不得逾二個月,並應通知申請人。前項期間,於依第三條第三項但書…
- 行政勞工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20條 審議事件,必要時得送請專家審查、鑑定後,提審議會審議。前項審查或鑑定得酌致審查或鑑定費用,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性別平等工作申訴審議處理辦法 第11條 主管機關性別平等工作會之審議,就書面審查決定之;必要時,得通知申訴人、申請人及其他相關機關、人員到場說明。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 第34條 …職業病補償費。職業病種類表如附表一。前項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之審查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 第51條 …。保險人為審核第一項診療費用,應聘請各科醫藥專家組織診療費用審查委員會審核之;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5條 …下列規定辦理:一、具有原製造廠簽署之相關證明文件者,得以資料審查方式認定材質及強度。二、使用材質不明者,得依最低強度採計。三、事業單位自行繪製之整體組配圖,並註明尺寸者,得予採認。但繪製整體組配圖有困難者,得就繪圖困難部…
- 行政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6條 …位依第四條檢附之書件資料齊全者,於實施檢查時,得依原設計內容審查,並依檢查結果核定既有危險性機械之吊升荷重或積載荷重。事業單位檢附證明資料不齊全者,檢查機構得依其提供之構造明細表、組配圖、強度計算書等相關文件審查,並依檢…
- 行政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12條 …下列規定辦理:一、具有原製造廠簽署之相關證明文件者,得以資料審查方式認定放射線檢查、熔接效率、材質及強度。二、使用材質不明者,得依最低強度採計。三、得依原設計標準或製造當時之相關標準實施強度計算。四、如具有前經熔接、構造…
- 行政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13條 …依第十一條檢附之書件資料齊全者,於實施檢查時,得依原設計內容審查,並依檢查結果核定其最高使用壓力或設計壓力。事業單位檢附證明資料不齊全者,檢查機構得依其提供之構造明細表、構造詳圖、強度計算書、安全閥設定壓力等相關文件審查…
- 行政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15條 …設備檢查項目為材料厚度、構造、尺寸、最高使用壓力、強度計算之審查、人孔、檢查孔、清掃孔、安全閥數量、吹洩試驗、壓力表數量、安全裝置、耐壓試驗及其他必要檢查項目。
-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6條 …業單位應於事前依下列規定辦理,並將風險評估報告送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非經審查通過及確認檢查規範,不得申請各項檢查:一、風險評估報告審查時,應提供規劃設計考量要項、實施檢查擬採規範及承諾之風險承擔文件。二、風險評估報告及風險…
-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13條 …查,包括下列項目:一、構造與性能檢查:包括結構部分強度計算之審查、尺寸、材料之選用、吊升荷重之審查、安全裝置之設置及性能、電氣及機械部分之檢查、施工方法、額定荷重及吊升荷重等必要標示、在無負載及額定荷重下各種裝置之運行速…
-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24條 …查,包括下列項目:一、構造與性能檢查:包括結構部分強度計算之審查、尺寸、材料之選用、吊升荷重之審查、安全裝置之設置及性能、電氣及機械部分之檢查、施工方法、額定荷重及吊升荷重等必要標示、在無負載及額定荷重下之各種裝置之運行…
-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75條 檢查機構實施鍋爐之熔接檢查時,應就製造人檢附之書件先行審查合格後,依熔接檢查項目實施現場實物檢查。實施現場實物檢查時,製造人或其指派人員應在,並應事前備妥下列事項:一、機械性能試驗片。二、放射線檢查。
-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78條 …方法、材料厚度、構造、尺寸、傳熱面積、最高使用壓力、強度計算審查、人孔、清掃孔、安全裝置之規劃、耐壓試驗、胴體、端板、管板、煙管、火室、爐筒等使用之材料及其他必要之檢查。
-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99條 …機構實施第一種壓力容器之熔接檢查時,應就製造人檢附之書件先行審查合格後,依熔接檢查項目實施現場實物檢查:實施現場實物檢查時,製造人或其指派人員應在場,並應事前備妥下列事項:一、機械性能試驗片。二、放射線檢查。
-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102條 …項目為施工方法、材料厚度、構造、尺寸、最高使用壓力、強度計算審查、人孔、清掃孔、安全裝置之規劃、耐壓試驗、胴體、端板、管板等使用之材料及其他必要之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