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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15條 …學、術科訓練計畫實施項目由民航局訂之。民航局或其委託之機關、團體執行航空器駕駛員術科檢定考驗時,依民航局訂定之各類航空器駕駛員技術考驗規定實施。申請雙人以上操作飛機類別之駕駛員航空器型別檢定者,其訓練項目應包括實機或飛行…
  2.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115條 …外國人申請航空器駕駛員檢定證者,應檢附民航局或其委託之機關、團體執行駕駛員無線電溝通英語專業能力檢定核發之第四級至第六級之等級證明文件。
  3.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檢定委託辦法 第2條 …定業務),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得委託其他機關、團體、個人辦理之。
  4.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檢定委託辦法 第3條 …零件、組件。三、檢定機構:指受民航局委託從事檢定工作之機關或團體。四、檢定代表:指受民航局委託從事檢定工作之個人,分為工程檢定代表及製造檢定代表。
  5.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檢定委託辦法 第4條 民航局得將下列事項委託機關、團體、個人辦理:一、型別檢定證或補充型別檢定證之工程資料審查。二、大修理之審查。三、對於依據製造許可證、零組件製造者核准書或技術標準件核准書所製造之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執行適航檢查及簽…
  6.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檢定委託辦法 第5條 從事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檢定之機關、團體,應檢附下列文件,申請民航局審查合格具有執行檢定業務專業能力,並發給檢定機構證書(如附件一)後,始得指派所屬專業人員執行檢定業務:一、民航局核發之型別檢定證或補充型別檢定證…
  7. 行政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第2條 …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委託辦理航空人員術科檢定之機關、團體(以下簡稱受委託之機關、團體)推薦之檢定駕駛員,經民航局評鑑資格能力後,負責執行駕駛員首次航空器型別術科檢定之人員。三、考驗飛航教師:指於航空人員訓練機構負…
  8. 行政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第3條 辦理駕駛員術科檢定之機關、團體,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申請民航局審查合格具有駕駛員檢定作業能力並發給委託檢定證書及檢定考試官名冊後,始得執行檢定工作:一、民用航空運輸業、普通航空業許可證或經核准辦理駕駛員訓練之航空人員訓練…
  9. 行政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第6條 辦理航空器駕駛員無線電溝通英語專業能力檢定之機關、團體,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申請民航局審查合格具有航空器駕駛員無線電溝通英語專業能力檢定作業能力並發給委託檢定證書及檢定考試官名冊後,始得執行檢定工作:一、民用航空運輸業、…
  10. 行政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第8條 辦理飛航工程師術科檢定之機關、團體,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申請民航局審查合格具有飛航工程師檢定作業能力並發給委託檢定證書及檢定考試官名冊後,始得執行檢定工作:一、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或經核准辦理飛航工程師訓練之航空人員訓練…
  11. 行政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第10條 辦理航空器維修工程師術科檢定之機關、團體,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申請民航局審查合格具有航空器維修工程師檢定作業能力並發給委託檢定證書及檢定考試官名冊後,始得執行檢定工作:一、維修廠檢定證書或航空維修訓練機構許可證之影本。二…
  12. 行政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第12條 辦理維修員術科檢定之機關、團體,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申請民航局審查合格具有維修員檢定作業能力並發給委託檢定證書及檢定考試官名冊後,始得執行檢定工作:一、維修廠檢定證書或航空維修訓練機構許可證之影本。二、合格之維修員檢定考…
  13. 行政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第14條 辦理航空器簽派員術科檢定之機關、團體,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申請民航局審查合格具有航空器簽派員檢定作業能力並發給委託檢定證書及檢定考試官名冊後,始得執行檢定工作:一、民用航空運輸業、普通航空業許可證或經核准辦理航空器簽派員…
  14. 行政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第16條 申請辦理各類航空人員術科檢定之機關、團體或個人,應依附錄一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辦理各類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作業規定或附錄二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辦理航空器駕駛員無線電溝通英語專業能力檢定委託作業規定辦理。
  15. 行政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第17條 受委託之機關、團體或個人,於執行檢定時,應依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及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辦理,並應受民航局之查核及監督。
  16. 行政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第18條 受委託之機關、團體應每六個月將檢定不及格者之檢定報告表彙整,於每年一月十五日及七月十五日前報請民航局備查。受委託之個人於檢定作業完成後,應將檢定報告表送民航局。
  17. 行政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第19條 受委託之機關、團體之主管或其上級機關(構),對其檢定人員,不得干涉或影響其檢定判斷,並不得命其作不實之紀錄。
  18. 行政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第20條 受委託之機關、團體及其檢定人員或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或怠忽檢定作業者,民航局得停止其檢定業務之執行,直至改善完成為止;情節重大或做不實之檢定報告者,並得公告廢止其委託。
  19. 行政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第21條 …之委託檢定證書有效期間至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受委託之機關、團體於期滿前三個月內,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民航局申請辦理次年委託檢定。期滿前受委託之機關、團體因其檢定考試官離職或喪失資格者,應報請民航局備查,如因而無法完成檢…
  20. 行政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業務委託辦法 第2條 申請辦理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業務之醫療機關、團體,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二份向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申請,經民航局審查合格,發給委託證書後,始得執行業務。一、經衛生福利部立案之有效證明文件。二、具有符合下列條件之醫師名冊及…
  21. 行政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業務委託辦法 第2-1條 受委託辦理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業務之醫療機關、團體,應依基本安全管理原則實施醫學評估作業,該作業應具備下列功能:一、定期分析飛航失能及體格檢查結果,以查明風險增加之項目。二、針對體格檢查中風險增加之項目,持續辦理醫學評估程序…
  22. 行政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業務委託辦法 第3條 受委託之醫療機關、團體除應督導及管理其醫師應依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及其相關規定執行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業務外,並得從事下列業務:一、航空人員之心理檢測及諮商服務。二、航空人員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作業。三、急救訓練、心肺復甦術及航…
  23. 行政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業務委託辦法 第4條 受委託之醫療機關、團體之醫師於執行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業務時,應依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及其相關規定辦理,民航局得隨時查核之,發現有未依規定辦理者,得終止委託。
  24. 行政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業務委託辦法 第5條 受委託之醫療機關、團體之體檢醫師於執行航空人員體格檢查後,應簽署檢診結果,並由該醫療機關、團體向民航局提出應否發給體檢證之建議。民航局於接獲第一項之檢診結果及建議後,經考量認有進一步評估缺點免計之必要時,得交付航空醫學評…
  25. 行政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業務委託辦法 第5-1條 民航局得委託醫療機關、團體之人員擔任航空醫學評鑑員。受委託之航空醫學評鑑員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一、具有合格且有效之專科醫師證書及實際執業經驗。二、須於民航局認可之航空醫學單位或組織完成航空醫學相關訓練。三、具有專業知識與…
  26. 行政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業務委託辦法 第6條 受委託之醫療機關、團體所辦理之航空人員體格檢查紀錄應保存十年,並應每年定期將工作紀錄擇要陳報民航局備查。
  27. 行政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業務委託辦法 第7條 受委託之醫療機關、團體應每半年將執行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業務之收支情形陳報民航局審核,經民航局審核有補助經費之必要者,民航局得編列預算支應。
  28.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02條 …及坐墊、椅套、棚架等,其防火及耐火功能應經民航局委託之機關、團體檢定合格。但經民航局認可之航空器設計國民航主管機關檢定合格者,不在此限。
  29.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39條 …效性。航空器使用人得將其航空器之維護委託經民航局核准之個人、團體或維護機構執行,但仍負有前項之責任。前項航空器維護完成時,應經民航局核准之個人、團體或維護機構負責簽證證明其適航。
  30.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41條 …及坐墊、椅套、棚架等,其防火及耐火功能應經民航局委託之機關、團體檢定合格。但經民航局認可之航空器設計國民航主管機關檢定合格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