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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公平交易法 第27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調查,得依下列程序進行:一、通知當事人及關係人到場陳述意見。二、通知當事人及關係人提出帳冊、文件及其他必要之資料或證物。三、派員前往當事人及關係人之事務所、營業所或其他場所為必要之調查。依前項調查所得可為證…
  2. 行政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條第三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三項所稱傳銷商,指解除契約或終止契約之當事人,不及於其他傳銷商。
  3. 行政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主管機關收受當事人或關係人提出帳冊、文件及其他必要之資料或證物後,應依提出者之請求掣給收據。
  4.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互連管理辦法 第17條 …書及相關佐證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裁決,並應將申請書副本送達他方當事人。前項申請書至少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當事人之名稱、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及代表人之姓名、住所或居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二、有委任代理人者,其姓名、住所或居所、…
  5.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互連管理辦法 第18條 …管機關應不予受理。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應定期間先命補正:一、當事人非屬市場顯著地位者或與市場顯著地位者進行互連協商之電信事業。二、非屬互連事項者。三、提出互連要求或提出修改或重新簽訂互連協議書,未經協議程序者。四、提出互…
  6.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互連管理辦法 第19條 主管機關為辦理裁決事項,得限期命各方當事人提出書面說明;當事人拒絕提出或逾期未提出者,主管機關得逕依申請裁決當事人所提資料及職權調查所得資料裁決之。主管機關為辦理裁決事項,得命各方當事人限期提供相關資料或通知其到場陳述意…
  7.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互連管理辦法 第20條 …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作成裁決書,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並通知各方當事人。前項期間,於依第十八條規定命補正者,自補正之次日起算,未依命補正者,自補正期間屆滿之次日起算。裁決書至少應記載下列事項:一、當事人之名稱、主事務所或主營…
  8.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認定及解除認定實施辦法 第6條 …之認定及擬採取特別管制措施之規劃提出說明,並舉行公聽會以聽取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諮詢結果以公開為原則,但有涉及營業秘密或公務機密者,不在此限。
  9. 行政電信事業重大爭議調處辦法 第3條 …詳述各爭議點可能對該服務市場及用戶造成之重大影響及事證。五、當事人應就前款未達成協議及其爭議點,提出至少一項建議解決方案。六、其他相關佐證資料。申請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敘明理由,通知申請人於收到通知書之日起十五…
  10. 行政電信事業重大爭議調處辦法 第4條 申請調處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不予受理:一、當事人非本法規定之電信事業。二、非屬第二條規定之重大爭議。三、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十一條第四項及第三十三條第六項訂定之特別管制措施。四、申請人未依前條第三項規定期限內補正…
  11. 行政電信事業重大爭議調處辦法 第8條 …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調處:一、本人或其配偶為該調處案之當事人,或為該當事人之代理人。二、本人或其配偶與該調處案當事人或其董事、監察人有二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關係。三、本人或其配偶與該調處案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共同義務…
  12. 行政電信事業重大爭議調處辦法 第10條 …調處會成立後十五日內召開第一次調處會議。調處會應就有關資料及當事人陳述意見,進行調處並作成調處紀錄記載以下事項,經當場朗讀後,由當事人及調處委員簽名或蓋章:一、會議時間及地點。二、出席人員。三、當事人及其代表。四、契約爭…
  13. 行政電信事業重大爭議調處辦法 第11條 …三個月內,作成調處結果。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並由主管機關通知當事人。調處案未能於前項期間內完成調處時,視為調處不成立,調處程序即告終結。當事人於調處程序中達成協議者,應將協議書或契約提報主管機關備查,調處程序即告終結;其…
  14. 行政電信事業重大爭議調處辦法 第12條 調處會應將調處結果作成調處證明書,記載下列事項,並由當事人及調處委員簽名:一、電信事業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及身分證字號。二、有法定代理人或委任代理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
  15. 行政電信事業重大爭議調處辦法 第13條 …、調處費用:新臺幣三十萬元。調處會為辦理調處案所需,得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後,請專業機構或專家鑑定、翻譯國外相關文件、邀請利害關係人或相關機構出席;其所生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平均分攤。
  16. 行政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與監督管理辦法 第17條 …電信事業離職未滿三年。三、有其他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經當事人申請特定調處委員應予迴避或調處委員對於應否迴避有爭議者,應由爭議處理機構調處委員會決議該調處委員是否應予迴避,並由爭議處理機構將決議結果於決議之日起三日內…
  17. 行政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與監督管理辦法 第21條 …議處理機構訂定之時程內,完成調處程序,以避免拖延調處程序,致當事人權益受損。
  18. 行政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與監督管理辦法 第23條 電信消費者申請調處,應填具申請書,載明當事人名稱及基本資料、請求標的、事實、理由及申訴未獲妥適處理之情形,並檢具相關文件或資料。
  19. 行政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與監督管理辦法 第26條 …決定,調處決定經出席個案調處委員逾二分之一之同意為之。調處經當事人雙方接受而成立。
  20. 行政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與監督管理辦法 第27條 …機構受理調處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為之;必要時,得予延長,並通知當事人。延長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逾一個月。調處程序以直接、言詞審理為原則,當事人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到場。當事人對於調處書面所載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調處日當日直接、…
  21. 行政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與監督管理辦法 第29條 …爭議處理機構名義作成書面,並於決定作成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送達當事人並準用民事訴訟法有關送達規定。調處書面應記載下列事項,並應設置專卷,至少保存三年:一、當事人雙方之姓名或名稱及住居所。二、調處決定(含給付之金額)。三、案…
  22. 行政電信線路遷移費用及電信基礎設施損壞賠償負擔辦法 第2條 …信線路之遷移費用及電信基礎設施損壞賠償負擔依本辦法規定辦理;當事人另有協議者,從其協議。
  23.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公用頻道之規劃及使用辦法 第4條 …以優先使用,並以先登記先使用為原則。前項辦法應包括以書面告知當事人登記使用之相關權利義務。系統經營者應合理排播節目,避免同一個人或團體過度使用頻道時段,並不得對登記使用人為排播時之差別待遇;對於新播或首播節目,應於其登記…
  24.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 第22條 調處案件應作成調處書或調處紀錄,記載下列事項,並由當事人及出席調處委員簽名或蓋章:一、當事人及其負責人之名稱、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居所。如有參加調處之利害關係人時,其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居所。二、出席調處…
  25.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審議規則 第7條 …案件之需要,得赴受審查事業實地訪查,並得通知受審查事業之案件當事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到會陳述意見或提出陳述書。
  26.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審議規則 第9條 …他有給職或無給職人員。二、諮詢委員其配偶、前配偶或他方之婚約當事人,為受審查事業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三、諮詢委員之四親等內血親、三親等內姻親或曾有此親屬關係者,為受審查事業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
  27. 行政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調查程序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當事人如下:一、政黨、附隨組織或其受託管理人。二、無正當理由以無償或顯不相當對價,自政黨、附隨組織或其受託管理人取得或轉得不當取得財產之人。三、其他依本條例所為行政處分之相對人。
  28. 行政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調查程序辦法 第3條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
  29. 行政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調查程序辦法 第4條 當事人於調查程序中,除得自行提出證據外,亦得向本會申請調查事實及證據。但本會認為無調查之必要者,得不為調查,並於第七條之理由中敘明之。
  30. 行政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調查程序辦法 第6條 當事人應協助本會調查事實及證據,尤應陳述其所知悉之事實及證據,並提供其所持有之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