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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9 / 200 頁- 行政預備軍官預備士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10條 …名冊陳送教育機構轉報國防部備查,並分送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兵籍資料移轉。
- 行政預備軍官預備士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13條 …理:一、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通知其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法辦理徵兵處理。二、具後備軍人或補充兵役身分者,通知其戶籍地後備軍人管理機關,依後備軍人管理規則處理。三、具現役軍人身分者,通知其原隸屬人事權責機關,自…
-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24條 …統府、國家安全會議、國家安全局、國防部、教育部、海洋委員會等政府機關或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25條 撫卹金由所屬機關編列預算者,以後備指揮部為支給機關;由政府與軍人共同撥繳費用建立之退休撫卹基金支付者,以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機關(以下簡稱基金管理機關)為支給機關。撫卹金領受人領受權喪失或停止後,如有溢領情事者,由支給機關以…
- 行政兵役法 第31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為直轄市、縣(市)徵兵機關,應設兵役業務專責機關或單位,受國防部及內政部之指揮監督,辦理各該轄區兵役行政及其有關事務。
- 行政兵役法 第44條 …營服役或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其家屬不能維持生活時,應由政府負責扶助之。三、因服戰時勤務或執行公務受傷致身心障礙者,政府應負教養之責,或依其志願資送回鄉。四、戰死或因公殞命者之子女,其家庭無力教養時,政府應負責教養至…
- 行政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演習財物徵購徵用補償及解除徵用辦法 第3條 …:各動員準備分類計畫主管機關。三、執行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動員準備方案主管機關指定之機關。四、協調機關:國防部後備指揮部與所屬地區後備指揮部、直轄市、縣(市)後備指揮部及後備服務中心。但徵購、徵用船舶或航空器者,…
- 行政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演習財物徵購徵用補償及解除徵用辦法 第8條 …有人或管理人、法人團體代表人、相關同業公會、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及有關機關、單位,共同組成財物徵購徵用計價補償評定小組(以下簡稱評定小組),參照市價、政府機關、相關公會所定費率及使用情形評定之。
- 行政全民防衛動員實施階段物資固定設施徵購徵用及補償實施辦法 第4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各相關動員準備分類計畫主管機關,為動員實施階段物資或固定設施徵購、徵用及補償之執行機關,權責如下:一、依據主管機關、軍事機關或部隊之徵購、徵用物資或固定設施計畫,訂定徵購徵用執行計畫。二、收受徵購、…
- 行政全民防衛動員實施階段物資固定設施徵購徵用及補償實施辦法 第5條 …機關,掌握軍需物資或固定設施之異動資料,並與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各相關動員準備分類計畫主管機關洽辦徵購、徵用及補償業務。但船舶或航空器徵用及補償業務之協調機關,由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或國防部空軍司令部任之。
- 行政全民防衛動員實施階段物資固定設施徵購徵用及補償實施辦法 第6條 中央政府各機關、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各相關動員準備分類計畫主管機關,動員實施階段需求物資或固定設施者,應協調主管機關同意,並陳報行政院核定後,實施徵購、徵用。
- 行政志願士兵不適服現役賠償辦法 第4條 …為一期,最多不得逾二十四期。但賠償義務人持有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得延長為三十期。二、第一期應於本人離營前繳納應賠償金額百分之十以上之金額,餘額於每期以分期之平均金額繳交之;其有百元以下之餘數,併入…
- 行政志願士兵不適服現役賠償辦法 第6條 …之金額:一、核定起役後,家庭遭天然災害,持有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受災戶證明。二、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為低收入戶,持有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三、死亡。依前項各款情形申請免予賠償或申請免予賠償未到期之金額…
- 行政國防工業生產轉換演習實施辦法 第5條 各動員準備分類計畫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於權責範圍內調查有關動員工廠軍品生產能力之資料,並對生產轉換演習,提供支援與協助。
- 行政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第5-1條 …入營者,應廢止原核定起役之處分,並通知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法辦理徵兵處理;已徵集入營者,直接轉服替代役,期滿退役。(三)停止徵集常備兵現役後,屬停止徵集服常備兵現役年次前之役齡男子,應廢止原核定起役之處分,依兵役…
- 行政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第8條 志願士兵退除給與及撫卹金,由政府與現役人員共同撥繳費用,設立基金負責支付之,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前項共同撥繳費用之標準,準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軍人撫卹條例之規定辦理。不合發給退除給與之志願士兵,得申請發還…
- 行政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第9條 …未達下士一級本俸標準者,按下士一級本俸標準計算,差額部分,由政府編列預算支付之。
- 行政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 第3條 …分區:指以作戰區為主體,依救災任務需要,結合直轄市、縣(市)政府行政區域,區分數個救災責任分區。六、救災應變部隊:作戰區遇無預警之災害發生時,視災害類別及規模,將救災責任分區戰備部隊轉換之部隊及有預警之災害來襲前,完成預…
- 行政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 第5條 …戰區及救災責任分區應依災害潛勢地區之特性及災害類別,結合各級政府機關災害防救專責單位資訊,完成兵要調查及預判災情蒐報研析先期完成救災情報整備。
- 行政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 第6條 …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向國防部提出申請;地方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向所在直轄市、縣(市)後備指揮部轉各作戰區提出申請。但發生重大災害時,國軍應主動派遣兵力協助災害防救,並立即通知直轄市、縣(市)、鄉(鎮、…
- 行政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 第9條 國軍依救災責任分區,平時應與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及其首長建立經常性協調聯絡管道,災害預警發布時,作戰區及縣(市)後備指揮部應派遣連絡官進駐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災害應變中心瞭解狀況,即時通報災情…
- 行政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 第12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及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申請國軍協助災害防救時,應即時提供相關災情資訊、所需救災人員、裝備、機具需求及其他可提供救災部隊之資源事項。國軍協助災害防救時,無法支援之操作人員、特種機具…
- 行政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 第13條 國軍各作戰區依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需求,就災害潛勢地區,檢討現有營區,協助辦理災民避難及收容安置。
- 行政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 第15條 …海空軍勳賞條例、陸海空軍獎勵條例敘獎外,得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及中央災害業務主管機關辦理表彰及慰勞事宜。國軍人員協助災害防救致傷病、身心障礙或死亡者,依本法第六十一條及相關法令辦理醫療、撫卹、慰問等事…
- 行政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 第16條 …。前項預算不足支應災害防救費用者,由國防部報請行政院,以中央政府災害準備金或預備金支應。中央或地方災害應變中心開設後,國軍依請求協助民間車輛與機具徵調、物資徵購(用)、委商運輸、災民收容安置所需費用,應由受支援機關依本法…
- 行政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 第17條 國軍協助災害防救工作,不接受任何酬勞。但各級政府機關(構)或其他公益團體致送之慰勞金(物品),不在此限。
- 行政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 第7條 …,喪失錄取資格,由國防部或各司令部通知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後備指揮部或原服役單位依相關規定處理。接訓單位應於甄選錄取人員報到後十日內,將報到情形及人員名冊陳送所隸司令部。各司令部應於十日內轉陳國防部備查,並分送戶…
- 行政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 第8條 …其兵籍資料,詳確校正後隨同役男交接名冊,送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彙送入營軍事單位。二、曾接受國軍各班隊入伍訓練人員,經審查或新兵訓練單位核准,免接受基礎訓練。前項基礎訓練及專長訓練之課程、時間、成績考核等事項之規定,由國…
- 行政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 第10條 …義務之役齡男子,由國防部或各司令部通知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法辦理徵兵處理;應徵集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人員,已完成訓練者,徵集接受專長訓練。二、替代役備役人員,通知其戶籍地替代役備役役男管理權責機關,依替代役備役役…
- 行政推動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勵辦法 第4條 …週,統籌辦理獎勵一次。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之辦理,由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將符合條件之機關(構)、團體或個人之具體事蹟表及有關證明文件,於每年五月底前報送國防部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