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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藥害救濟法 第13條 …證所載之適應症或效能而為藥物之使用。但符合當時醫學原理及用藥適當性者,不在此限。九、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十、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情形。
  2. 行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27條 …依各級學校入學方式入學之身心障礙者,不得以身心障礙、尚未設置適當設施或其他理由拒絕其入學。各級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班之教師,應具特殊教育教師資格。第一項身心障礙學生無法自行上下學者,應由政府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確有困難,…
  3. 行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53條 運輸營運者應於所服務之路線、航線或區域內,規劃適當路線、航線、班次、客車(機船)廂(艙),提供無障礙運輸服務。前項路線、航線或區域確實無法提供無障礙運輸服務者,各級交通主管機關應依實際需求,邀集相關身心障礙者團體代表、當…
  4. 行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72條 對於身心障礙者或其扶養者應繳納之稅捐,依法給予適當之減免。納稅義務人或與其合併申報納稅之配偶或扶養親屬為身心障礙者,應准予列報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其金額於所得稅法定之。身心障礙者或其扶養者依本法規定所得之各項補助,應免納…
  5. 行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77條 …管機關得依本人、扶養義務人之申請或依職權,經調查評估後,予以適當安置。前項之必要費用,除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給予補助者外,由身心障礙者或扶養義務人負擔。
  6. 行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80條 …繼續保護安置期滿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經評估協助轉介適當之服務單位。
  7. 行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91條 …停辦或決議解散時,主管機關對於該機構服務之身心障礙者,應即予適當之安置,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應予配合。不予配合者,強制實施之,並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得予接管。前項接管之實施程序、期限與受接管機構經營權…
  8.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41條 長照機構歇業或停業時,對長照服務使用者應予以適當之轉介或安置;無法轉介或安置時,由主管機關協助轉介安置,長照機構應予配合。長照機構未依前項規定為適當之轉介或安置時,地方主管機關得強制之。接受轉介之長照機構應配合主管機關提…
  9.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44條 長照機構及其人員應對長照服務使用者予以適當之照顧與保護,不得有遺棄、身心虐待、歧視、傷害、違法限制其人身自由或其他侵害其權益之情事。
  10.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47條 …責任險。三、違反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未對長照服務使用者予以適當之轉介或安置,或未配合主管機關辦理轉介或安置。四、違反第四十四條規定,對長照服務使用者有遺棄、身心虐待、歧視、傷害、違法限制其人身自由或其他侵害其權益之情事…
  11.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5條 …救助,並應優先處理。兒童及少年之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政府應予適當之協助及保護。
  12.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16條 …兒童及少年盡扶養義務而擬予出養時,應委託收出養媒合服務者代覓適當之收養人。但下列情形之出養,不在此限:一、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及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相當。二、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子女。前項收出養媒合服務者於接受委託後…
  13.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17條 …考:一、命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其他適當之團體或專業人員進行訪視,提出訪視報告及建議。二、命收養人與兒童及少年先行共同生活一段期間;共同生活期間,對於兒童及少年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收養人為之。…
  14.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19條 …,法院應命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其他適當之團體或專業人員為評估,並提出報告及建議,法院認收養於兒童及少年有利益時,仍得為認可收養之裁定,其效力依前項之規定。
  15.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21條 …法院交查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其他適當之團體或專業人員,應定期將前項收出養相關資訊提供中央主管機關保存。辦理收出養業務、資訊保存或其他相關事項之人員,對於第一項資訊,應妥善維護當事人之隱私,除法…
  16.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23條 …用之補助。九、對於不適宜在家庭內教養或逃家之兒童及少年,提供適當之安置。十、對於無依兒童及少年,予以適當之安置。十一、對於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兒童、少年及其子女,予以適當之安置、生活扶助、醫療補助、托育補助及其他必要…
  17.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24條 …文化、教育、體育主管機關應鼓勵、輔導民間或自行辦理兒童及少年適當之休閒、娛樂及文化活動,提供合適之活動空間,並保障兒童及少年有平等參與活動之權利。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於辦理前項活動著有績效者,應予獎勵表揚。
  18.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32條 …市)主管機關應將接獲資料,建立檔案管理,並視其需要提供、轉介適當之服務。前項通報流程及檔案管理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9.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45條 …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內容。但引用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公開之文書而為適當之處理者,不在此限:一、過度描述(繪)強制性交、猥褻、自殺、施用毒品等行為細節之文字或圖片。二、過度描述(繪)血腥、色情細節之文字或圖片。為認定前項內容,報…
  20.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51條 …之人,不得使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
  21.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52條 …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之申請或經其同意,協調適當之機構協助、輔導或安置之:一、違反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四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或從事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禁止從事之工作,經其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盡…
  22.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54條 …遭遇經濟、教養、婚姻、醫療或其他不利處境,致兒童及少年有未獲適當照顧之虞,應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接獲前項通報後,應對前項家庭進行訪視評估,並視其需要結合警政、教育、戶政、衛生、財政、金…
  23.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56條 …、安置或為其他處置;必要時得進行緊急安置:一、兒童及少年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二、兒童及少年有立即接受醫療之必要,而未就醫。三、兒童及少年遭受遺棄、身心虐待、買賣、質押,被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為或工作。四、兒童及少年…
  24.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62條 …輔助。前項安置,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辦理家庭寄養、交付適當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其他安置機構教養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寄養家庭或機構依第一項規定,在安置兒童及少年之範圍內,行使、負擔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
  25.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70條 …規定事項,必要時,得自行或委託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團體或其他適當之專業人員進行訪視、調查及處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其委託之機構、團體或專業人員進行訪視、調查及處遇時,兒童及少年之父母、監護人、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
  26.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71條 …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之負責人或其他適當之人為兒童及少年之監護人,並得指定監護方法、命其父母、原監護人或其他扶養義務人交付子女、支付選定或改定監護人相當之扶養費用及報酬、命為其他必要處分或訂定必要…
  27.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72條 …年財產之管理、使用、收益或處分,指定或改定社政主管機關或其他適當之人任監護人或指定監護之方法,並得指定或改定受託人管理財產之全部或一部,或命監護人代理兒童及少年設立信託管理之。前項裁定確定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代…
  28.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85條 …歇業、解散、經撤銷或廢止許可時,對於其收容之兒童及少年應即予適當之安置;其未能予以適當安置者,設立許可主管機關應協助安置,該機構應予配合。
  29.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第8條 …接待及保健之空間。九、其他與服務相關之必要空間。前項空間應有適當標示,第一款應依收托規模、兒童年齡與發展能力不同分別區隔,第三款及第四款應與第六款及第七款有所區隔。第一項各款空間,得視實際情形,依下列規定調整併用:一、第…
  30.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第10條 托嬰中心應提供具有適當且符合兒童年齡發展專用固定之坐式小馬桶一套;超過二十人者,每十五人增加一套,未滿十五人者,以十五人計;每收托十名兒童應設置符合兒童使用之水龍頭一座,未滿十人者,以十人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