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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8 / 137 頁- 行政化粧品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3條 化粧品批發零售業者,委託他人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全部或一部時,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對受託人為適當之監督,並於委託契約或相關文件中,明確約定其內容。
- 行政化粧品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4條 化粧品批發零售業者,於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行使本法第三條規定之權利時,得採取下列方式辦理:一、提供聯絡窗口及聯絡方式。二、確認為個人資料當事人本人、法定代理人,或經其委託之人。三、有本法第十條但書、第十一條第二項但書或第…
- 行政化粧品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5條 化粧品批發零售業者,訂定第四條第三款資料安全管理及人員管理之措施,應包括下列事項:一、依據業務作業需要,建立管理機制,設定所屬人員不同之權限,以控管其接觸個人資料之情形,並定期確認權限內容之必要性及適當性。二、檢視各相關…
- 行政化粧品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7條 化粧品批發零售業者,訂定第四條第四款事故之預防、通報及應變機制,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採取適當措施,控制事故對當事人造成之損害,並於發現事故時起七十二小時內,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通知中央主管機關。二、查明事故發生…
- 行政化粧品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8條 化粧品批發零售業者,訂定第四條第五款設備安全管理措施,應包括下列事項:一、紙本資料檔案之安全保護設施及管理程序。二、電子資料檔案存放之電腦或自動化機器相關設備,配置安全防護系統或加密機制。三、紙本及電子資料之銷毀程序;電…
- 行政化粧品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9條 …安全維護計畫之執行情形及成效,並將稽核結果,向化粧品批發零售業者提出報告。
- 行政化粧品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20條 化粧品批發零售業者,訂定第四條第七款使用紀錄、軌跡資料及證據保存之措施,應包括下列事項:一、留存個人資料使用紀錄。二、留存自動化機器設備之軌跡資料或其他相關之證據資料。
- 行政化粧品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21條 化粧品批發零售業者,訂定第四條第八款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之措施,應包括下列事項:一、銷毀:方法、時間、地點及證明銷毀之方式。二、移轉:原因、對象、方法、時間、地點,及受移轉對象得保有該項個人資料之合法依據。三、刪…
- 行政化粧品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22條 化粧品批發零售業者,訂定第四條第九款個人資料安全維護之整體持續改善方案,應參酌安全維護計畫執行狀況、技術發展、法令修正或其他因素,檢視所定安全維護計畫之合宜性;必要時應予修正。
- 行政外送員之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實施辦法 第2條 外送平臺業者應提供外送員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使其於外送服務期間符合衛生安全要求。前項教育訓練,得由外送平臺業者自行辦理,或由衛生主管機關或其認可之機構辦理;外送平臺業者自行辦理者,其講師應由食品技師、公共衛生師、營養師…
- 行政外送員之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實施辦法 第3條 外送平臺業者應提供之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時數如下:一、新加入之外送員,至少一小時,應於開始外送服務前完成教育訓練。二、外送員,每年至少一小時。
- 行政再生醫療製劑安全監視管理辦法 第10條 …自停、歇業事實發生日起六十日內,就已執行部分,繳交報告;其復業者,應接續予以完成。
- 行政再生醫療製劑條例 第5條 再生醫療製劑之販賣業者及製造業者(以下併稱藥商),為藥事法第十五條第一款之藥品販賣業者及第十六條第一項之藥品製造業者。前項製造業者,應由專任藥師駐廠監製,及應聘用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醫藥或生命科學等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細胞…
- 行政再生醫療製劑條例 第11條 再生醫療製劑取自人體組織、細胞製造者,其製造或輸入業者,應確保該製劑來源提供者之合適性,始得製造或輸入。前項提供者合適性之判定條件、篩選、測試項目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再生醫療製劑條例 第13條 再生醫療製劑製造業者依前條規定取得同意前,應告知下列事項:一、再生醫療製劑製造業者名稱。二、組織、細胞之用途。三、所製成再生醫療製劑預定之適應症及適用對象。四、組織、細胞之取得方式、可能產生之副作用與併發症、發生率與處理…
- 行政再生醫療製劑條例 第15條 …央主管機關或其委任、委託之機關(構)或法人申請核准,並向傳播業者提具核准文件後,始得為之;刊播期間未經核准,不得變更原核准招募廣告內容或刊播方式。核准刊播之招募廣告經發現其內容或刊播方式危害民眾健康或有重大危害之虞時,中…
- 行政再生醫療製劑條例 第20條 …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未經核准或未向傳播業者提具核准文件,刊播招募廣告;或未經核准變更原核准之招募廣告內容或刊播方式。二、違反第十五條第四項規定,刊播未經核准、與核准事項不符、已廢止核准或經令立即停止…
- 行政再生醫療製劑組織細胞提供者合適性判定辦法 第3條 製劑之製造或輸入業者(以下併稱藥商),應對人體組織或細胞之提供者進行篩選、測試及合適性判定。前項篩選、測試及合適性判定,藥商得委由其他機構(以下簡稱受託機構)辦理。前二項之藥商及受託機構,就第一項應進行事項之執行,應訂定…
- 行政再生醫療製劑組織細胞提供者知情同意辦法 第2條 製造業者於國內取得人體組織、細胞前,應以書面或言詞將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各款內容及其他相關事項,告知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之提供者或其他有同意權者(以下簡稱同意權人),並將其告知內容載明於同意書。製造業者執行前項告知同意,得…
- 行政再生醫療製劑組織細胞提供者知情同意辦法 第3條 國外製造業者授權我國再生醫療製劑販賣業者,於國內取得提供者組織、細胞,再行輸出至國外製造時,其關於同意書之取得,準用前條規定。
- 行政再生醫療製劑組織細胞提供者知情同意辦法 第4條 …,嗣後發現有可能影響同意權人意願而未載於同意書之資訊者,製造業者應即停止適用原同意書,並修正內容後,重新取得同意權人之同意,始得為組織、細胞之取得。於原同意書停止適用前,製造業者已取得組織、細胞者,組織、細胞提供者與製造…
- 行政再生醫療製劑組織細胞提供者知情同意辦法 第5條 第二條同意書,製造業者自收受後應保存至少三十年。
- 行政罕見疾病藥物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 第2條 …)核准函登記事項變更(限代理權移轉以外事項且未涉須依藥物製造業者檢查辦法實施檢查者),案內含任一罕見疾病藥品者,新臺幣三千元。(七)國外原料藥廠之藥品優良製造準則(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GM…
- 行政非輻射電子醫療器材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3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非輻射電子醫療器材設備製造業者(以下簡稱業者):指工廠登記之產業類別為輻射及電子醫學設備製造業,製造非可發生游離輻射電子醫療器材設備,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十三條規定核准登記,且資本額新臺幣三千萬元…
- 行政非輻射電子醫療器材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4條 業者應依本辦法規定訂定安全維護計畫,載明下列事項:一、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內部管理程序。二、個人資料之範圍及項目。三、資料安全管理及人員管理。四、事故之預防、通報及應變機制。五、設備安全管理。六、資料安全稽核機制。…
- 行政非輻射電子醫療器材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5條 業者應依其業務規模及特性,衡酌經營資源之合理分配,規劃、訂定、檢討及修正安全維護措施,並納入安全維護計畫,落實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及管理,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 行政非輻射電子醫療器材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6條 業者應於本辦法發布施行後六個月內,完成安全維護計畫之訂定。業者應保存前項安全維護計畫;主管機關得定期派員檢查。
- 行政非輻射電子醫療器材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7條 …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與其他相關事項,並定期向業者提出報告。
- 行政非輻射電子醫療器材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8條 業者訂定第四條第一款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內部管理程序、第二款個人資料之範圍及項目時,應確認蒐集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依特定目的之必要性,界定所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類別或範圍,並定期清查所保有之個人資料現況。業者…
- 行政非輻射電子醫療器材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9條 業者蒐集個人資料時,應符合前條第一項所定之類別及範圍。業者於傳輸個人資料時,應採取必要保護措施,避免洩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