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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財團法人法 第67條 …董事產生方式外,應自本法施行後一年內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許可,或解除全體董事之職務。但情形特殊未能如期辦理,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延長者,不在此限。前項但書規定之延長期間,以一年為限。主管機關依第一項規定解除…
  2. 行政財團法人法 第68條 …受民間捐贈轉為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者,在本法施行後三年內,主管機關經審認該財團法人之政策目的仍存在,而有未能達成社會公益或辦理公權力委託目的,或規避政府監督之情事,得捐贈財產補足依現有基金總額計算之差額,回復為政府捐助之財…
  3. 行政財團法人法 第69條 …團法人符合特定種類、目的及條件者,得檢具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認許:一、申請書。外國財團法人名稱應譯成中文,並標明其國籍。二、其本國主管機關准予設立登記,具有財團法人資格之證明。三、捐助章程。四、董事或在中華民國代…
  4. 行政財團法人法 第74條 各主管機關為輔導、查核及獎勵財團法人,得依財團法人規模分級辦理評鑑。
  5. 行政財團法人法 第75條 …他相關法律之規定。前項宗教財團法人之範圍,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
  6. 行政財團法人基金計算及認定基準辦法 第3條 …三)具有文化資產價值之文物、古蹟:依該文物、古蹟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價值證明所載金額,或該財團法人出具含有捐助或董事會決議列入基金時時價並經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有案之證明所載金額計算。
  7. 行政財團法人基金計算及認定基準辦法 第4條 財團法人列入基金之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計算為政府機關(構)、公法人、公營事業或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捐助財產或捐贈並列入基金之財產:一、財團法人設立登記時,接受中央或地方政府(含特種基金)、公法人、公營事業(含未民營…
  8. 行政財團法人基金計算及認定基準辦法 第5條 …人基金總額為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二、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經主管機關審認基於執行特定政策目的而有將財產列入基金之必要。三、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依民法及本法以外之法律、法規命令設置,賦予執行特定任務,並規定以特定財源為其運作經費…
  9. 行政國家賠償法 第2條 …遭受損害者亦同。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10. 行政國家賠償法 第3條 …害賠償責任。前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第一項及第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
  11. 行政國家賠償法 第4條 …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員。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亦同。前項執行職務之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受委託之團體或個人有求償權。
  12. 行政國家賠償法 第9條 依第二條第二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依第三條第一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依第三條第二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委託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前二項賠償義務機關經裁撤或…
  13. 行政國家賠償法 第10條 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前項請求,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協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
  14. 行政國家賠償法 第11條 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起訴。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
  15. 行政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 第8條 …之。第一項至前項規定,於軍事法院、軍事檢察官適用之。原審軍法機關經裁撤或因事實上困難者,由承受該機關之軍事法院或就近之軍事法院裁定之。
  16. 行政中華民國六十年罪犯減刑條例 第7條 …官、軍事檢察官或應減刑之人犯聲請最後審理事實之法院或軍事審判機關裁定之。
  17. 行政主管機關辦理特定財團法人洗錢及資恐防制辦法 第2條 …善、文化、教育、社交、友愛,或為其他型態之公益目的者,經主管機關進行洗錢與資恐風險辨識及評估程序後,列為特定高風險之財團法人(以下簡稱特定財團法人)。
  18. 行政主管機關辦理特定財團法人洗錢及資恐防制辦法 第3條 主管機關應對所主管之財團法人辨識屬於FATF所定財團法人之範圍,並採取合宜措施,辨識及評估其洗錢及資恐風險。主管機關應對前條特定財團法人適用本辦法所定措施。第一項辨識及評估風險,主管機關得以問卷、訪談或其他適當方式進行,…
  19. 行政主管機關辦理特定財團法人洗錢及資恐防制辦法 第4條 …於捐款人、受益人、合作夥伴及財團法人內部成員之盡職調查。主管機關辨識及評估風險,應綜合日常監理結果、相關機關資訊、國際文獻或其他公開資訊。
  20. 行政主管機關辦理特定財團法人洗錢及資恐防制辦法 第5條 主管機關得視情形與權責機關分享辨識及評估風險結果。
  21. 行政主管機關辦理特定財團法人洗錢及資恐防制辦法 第6條 主管機關應依特定財團法人之風險認知意識,擬定溝通計畫。
  22. 行政主管機關辦理特定財團法人洗錢及資恐防制辦法 第7條 主管機關應定期檢視特定財團法人之組織健全度、資金運用流程與透明度、人員進用、活動計畫及核可程序之內控機制運作。
  23. 行政主管機關辦理特定財團法人洗錢及資恐防制辦法 第8條 主管機關應對特定財團法人依風險評估結果,實施合宜之查核措施。前項查核措施,得以下列方式為之:一、實地訪查。二、調閱文件、要求提出特定文件及資料。三、通知相關之人到場陳述意見。四、電話、傳真、網際網路或電子文件詢問或交換資…
  24. 行政主管機關辦理特定財團法人洗錢及資恐防制辦法 第9條 主管機關應視風險認知與法遵程度,命特定財團法人參加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之教育訓練。前項教育訓練,主管機關應每年至少辦理一次。第一項教育訓練,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專業機構辦理。
  25. 行政主管機關辦理特定財團法人洗錢及資恐防制辦法 第10條 主管機關應綜合特定財團法人之風險評估內容及其他必要資訊,適時公開態樣或指引報告。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公開前,得邀集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及相關機關參與。
  26. 行政司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檢察官代表票選辦法 第5條 …選舉之。調檢察署辦事檢察官應在調辦事檢察署投票;調檢察署以外機關辦事檢察官,應在原職檢察署投票。前往投票時,均給予公假。投票時間為投票日當天上午八時起至下午三時止。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於投票時間截止後,應即開票計算得票…
  27. 行政律師聘僱外國人從事助理或顧問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3條 …可、撤銷或廢止展延聘僱許可及管理等事項,法務部得委託其他行政機關辦理。
  28. 行政律師聘僱外國人從事助理或顧問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5條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助理或顧問工作,其薪資不得低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數額。
  29. 行政律師聘僱外國人從事助理或顧問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5條 …聘僱之外國人接受健康檢查或未依規定將健康檢查結果函報衛生主管機關,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辦理仍未辦理。五、受聘僱之外國人拒絕接受健康檢查、提供不實檢體、檢查不合格、身心狀況無法勝任所指派之工作或罹患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
  30. 行政律師聘僱外國人從事助理或顧問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6條 …終止之情事,律師應於三日內以書面通知法務部、勞動部及當地警察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