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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7 / 145 頁-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承保及理賠作業處理辦法 第14條 …款規定請求應負給付義務之保險人、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以下簡稱特別補償基金)連帶為給付。前項所稱牽涉,係指事故汽車於某一時間,參與、涉入、牽扯或牽連在汽車交通事故中,而與受害人之傷害或死亡有因果關係者。同一汽…
-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承保及理賠作業處理辦法 第20條 …已自損害賠償義務人獲有之賠償,並依法扣除之。保險人及特別補償基金依據本法第三十六條之規定,應辦理理賠或補償之程序與事後分擔金額方式,應依據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承保及理賠作業處理辦法 第23條 保險人辦理特別補償基金相關事宜,應依據與該基金所訂定之委任事項辦理。
- 行政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人身保險業所提撥之人身保險安定基金,應以經會計師核閱之總保險費收入為基礎,並按「資本適足率」及「經營管理績效指標評等」等二風險指標及相關公式核算之差別提撥率及提撥金額計提,差別提撥率及提撥金額之核算方式如下:一、「資本適…
- 行政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財產保險業所提撥之財產保險安定基金,應以經會計師核閱之總保險費收入為基礎,並按「資本適足率」及「經營管理績效指標評等」等二風險指標及相關公式核算之差別提撥率及提撥金額計提,差別提撥率及提撥金額之核算方式如下:一、「資本適…
- 行政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 第4條 保險安定基金風險指標之核算及查核方式:一、「資本適足率」及「淨值比率」之資料認定時點部分,以保險業者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申報前一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料為基準。但保險業遇國內外重大事件顯著影響金融市場之因…
- 行政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 第5條 保險安定基金提撥率之資料保密及異議處理方式:一、保險業適用之提撥率,由安定基金個別函知,保險業不得將提供安定基金或安定基金核覆之風險指標及提撥率相關資料對外公布,違反此規定者,由安定基金報本會依保險法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一項…
- 行政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保險安定基金提撥率之通知及繳納方式:一、安定基金應於每年七月三十一日前通知各保險業各該年七月份至次年六月份應適用之提撥率等級之審查結果,各保險業應依通知適用之提撥率等級及第二條附件、第三條附件所列提撥金額計算公式,按月計…
-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5條 …費方式辦理。保險人依前項規定返還未到期之保險費後,其所含安定基金及特別補償基金之分擔額,得分別向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及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以下簡稱特別補償基金)請求歸還。依第一項規定計算之金額尾數不滿新臺幣…
-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本法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事故汽車無法查究之事實,特別補償基金得斟酌請求權人提供之下列文件資料認定之:一、警憲機關處理交通事故之有關文件。二、檢察機關之相驗屍體證明書或起訴書。三、其他足以證明事故汽車無法查究之證據或資…
-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8條 保險人應於每月底前,將上月承保本保險之保險費中所含特別補償基金分擔額,繳存特別補償基金指定之專戶;保險人因作業遲延未能於月底前匯入分擔額時,應即通知特別補償基金,至遲並應於次月底前匯入。
-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 第1條 …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以下簡稱特別補償基金)依本法規定為補償時,除第二條第六項規定外,準用本標準之規定。
-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 第2條 …十萬元扣除本保險保險人給付請求權人金額後之餘額為限。特別補償基金依本法規定為傷害醫療費用給付之補償時,不包括全民健康保險之給付金額。
- 行政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 第2條 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地震保險基金)、財產保險業及專業再保險業辦理住宅地震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業務,應依本辦法之規定。
- 行政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 第3條 …產保險業應承保住宅地震危險,其所承保之本保險應全數向地震保險基金為再保險。地震保險基金依前項規定所承受之危險,應依下列機制分散:一、第一層限額新臺幣五十億元,移轉由本保險共保組織(以下簡稱共保組織)承擔。二、第二層限額新…
- 行政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 第4條 …產保險業組成。但經主管機關核可營業之專業再保險業得向地震保險基金申請同意後加入,以共保方式承擔前條第二項第一款之限額。共保組織會員之認受成分,包括基本成分及分配成分。基本成分由地震保險基金會商產險公會訂定之。分配成分之計…
- 行政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 第5條 地震保險基金承擔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之限額時,應依下列方式辦理:一、新臺幣九百八十二億元以下部分,由地震保險基金視業務需要及市場成本狀況,安排於國內、外再保險市場或資本市場分散或自留。前述危險分散方式,應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 第6條 …保險人之承保損失賠款金額。本保險各層危險承擔限額,由地震保險基金視本保險之投保、理賠情形,定期檢討研提方案報請主管機關適時調整。第一項地震事故,於保險期間內連續一百六十八小時內發生二次以上時,視為同一次事故。第一項削減給…
- 行政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 第7條 …險期間內合計最高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限。前四項金額得由地震保險基金視本保險之投保、理賠情形,報請主管機關適時調整。
- 行政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 第8條 …本百分之五十以上。前項第二款之全損評定及鑑定基準,由地震保險基金訂定,報經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第二項第二款所稱本保險合格評估人員,係指參加主管機關指定機構所舉辦之「地震建築物毀損評估人員」訓練課程,並領有受…
- 行政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 第9條 …、附加費用,占保險費百分之十五。本保險之保險費率,由地震保險基金依據風險評估結果及投保、理賠情況訂定,報經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實施。地震保險基金自財產保險業分入之純保險費收入總額,其分配於共保組織之純保險費比率,由地震保險…
- 行政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 第12條 財產保險業及地震保險基金辦理本保險承保、理賠及會計處理事宜,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分別依據住宅地震保險承保理賠作業處理要點及保險業辦理住宅地震保險會計處理原則為之。地震保險基金辦理本保險業務稽查事宜,應依據住宅地震保險業務…
-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 第7條 保險人代辦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以下簡稱特別補償基金)業務之會計處理規定如下:一、保險人採應計基礎於每月底以保險服務費用-強制險特別補償基金及應付費用-強制險特別補償基金明細子目入帳,後者並於彙繳時沖銷之。二、保險人…
- 行政金融服務業確保金融商品或服務適合金融消費者辦法 第5條 …。三、信託業運用信託財產於黃金或衍生性金融商品。四、共同信託基金業務。五、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業務。六、銀行與客戶承作之衍生性金融商品及結構型商品業務。七、黃金及貴金屬業務。但不包括受託買賣集中市場或櫃檯買賣市場交易…
- 行政金融服務業確保金融商品或服務適合金融消費者辦法 第7條 金融服務業於兼營證券期貨業務、擔任基金銷售機構或受境外基金機構委任於國內辦理私募時,應遵守本辦法規定。
- 行政金融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 第17條 …其資金保護及返還措施,並告知所收受款項不受存款保險及保險安定基金之保障。六、申訴、爭議處理及補償機制。七、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申請人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規定,告知參與者相關事項。
- 行政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 第21條 …係指:一、符合前項規定之一定條件者。二、最近一年人身保險安定基金差別提撥率之風控長與內部風險模型評等達第一級。第二項第二款所稱重大裁罰及處分措施,係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理違反金融法令重大裁罰措施之對外公布說明辦法第二條…
- 行政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9條 …事務所及其所屬不動產估價師應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發布之相關評價準則公報、不動產估價師法、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及不動產估價師公會發布之各項估價技術公報所訂之估價方法及報告書內容項目辦理,並應具備下列條件:(…
- 行政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2條 …成本攤銷、非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所規範之保險合約之安定基金支出、特別準備淨變動、其他準備淨變動、再保存入保證金之各項利息支出、及兌換損失等。(1)安定基金支出係依規定提存之安定基金準備。(2)特別準備淨變動:係依本…
- 行政保險業經營保險金信託業務審核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款以外之標的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四、信託財產不受保險安定基金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