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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災害事故調查會設置辦法 第15條 …以內政部名義行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直轄市、縣(市)政府名義行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將調查會調查報告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但有重大明顯瑕疵致影響調查正確性或合法性者,中央主管機關得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2. 行政災害防救徵調徵用徵購及優先使用補償辦法 第2條 …四款規定徵調相關專門職業、技術人員及所徵用物資之操作人員,依政府機關所定費率發給補償費;政府機關未定有費率者,依相關公會所定費率發給;政府機關及相關公會均未定有費率者,由該管政府機關與各被徵調人協議訂定;協議不成立時,逕…
  3. 行政災害防救徵調徵用徵購及優先使用補償辦法 第3條 …機具、工程重機械、車輛、船舶或航空器等裝備、工作物及物資,依政府機關所定費率發給所有權人、操作人員補償費;政府機關未定有費率者,依相關公會所定費率發給;政府機關及相關公會均未定有費率者,由該管政府機關與各徵用物、徵購物之…
  4. 行政災害防救徵調徵用徵購及優先使用補償辦法 第4條 …使用傳播媒體及通訊設備,蒐集與傳播災情及緊急應變相關資訊,依政府機關所定費率發給通訊傳播經營者補償費;政府機關未定有費率者,依相關公會所定費率發給;政府機關及相關公會均未定有費率者,由該管政府機關與各優先使用傳播媒體及通…
  5. 行政災害防救徵調徵用徵購及優先使用補償辦法 第6條 …款或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徵用物,於徵用期間遭受損壞者,該管政府機關應予修復或補償;無法修復或滅失時,應解除徵用,並由該管政府機關按徵用時其使用程度,準用第三條或前條徵購規定辦理。
  6. 行政災害防救徵調徵用徵購及優先使用補償辦法 第7條 徵調、徵用或優先使用原因消滅時,該管政府機關應發給廢止徵調、徵用或優先使用證明文件,將徵用物返還被徵用人;並於廢止徵調、徵用或優先使用後二個月內發給補償費。但徵調或徵用連續每滿三十日者,該管政府機關應先發給該期間之補償費…
  7. 行政災害防救徵調徵用徵購及優先使用補償辦法 第8條 各級政府為辦理第二條至第四條規定以外之補償事宜,得成立補償評定小組處理之。
  8. 行政直轄市縣市消防車輛裝備及其人力配置標準 第4條 …,每四十萬人增加配置一輛。(二)救災指揮車: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局局本部配置二輛或三輛,大(中)隊配置一輛或二輛。(三)勤務機車: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按業(勤)務需要配置,大(分)隊基本配置至少二輛。(四)其他救…
  9. 行政災害搜救費用繳納辦法 第2條 …執行機關,在中央為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10. 行政災害搜救費用繳納辦法 第3條 …相對人)繳納搜救費用。前項搜救所需費用,指下列項目:一、相關政府機關、國軍等所屬人員,除固定薪俸外,所增加之加班費、差旅費及保險費等費用。二、徵調、委任、僱傭之民間勞務等費用。三、相關政府機關、國軍或徵用、徵購、租用民間…
  11. 行政災害搜救費用繳納辦法 第4條 前條第二項搜救所需費用,除第一款依政府機關實際支付之人事費用計算外,其餘各款依政府機關所定費率計算;政府機關未定有費率者,依相關公會所定費率計算;政府機關及相關公會均未定有費率者,得參照當地時價及物資新舊程度計價之。
  12. 行政災害搜救費用繳納辦法 第6條 …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解繳國庫,其餘歸入各該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庫。
  13. 行政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2條 …及土壤液化等)、火災、爆炸或火山災害,致損害重大,影響生活,政府發給災害救助金,以維持其個人或家庭之基本生活。
  14. 行政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4條 …頂、樓板、樑柱、牆壁、基礎或維生管線受損,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4.其他經工務(建設)主管機關認定。(九)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住屋受損嚴重,非經整修不能居住。二、非地震造成:(一)住屋屋頂損害面積超過三分…
  15. 行政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8條 災害救助金,由災害發生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發給,所需經費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分別編列預算支應之。
  16. 行政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第8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每二年應依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二十七條第二項、第三十七條第二項規定、災害防救計畫、地區災害發生狀況、災害潛勢特性等,進行勘查、評估,檢討地區…
  17. 行政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第9條 為落實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事項,各級政府應針對具災害潛勢且易因災害致交通中斷無法對外連絡之村、里或原住民部落等,協助輔導設立自主防救組織,並加強教育訓練。
  18. 行政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各級政府應依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充實災害應變中心固定運作處所有關資訊、通信等災害防救器材、設備,隨時保持堪用狀態,並每月至少實施功能測試一次,每半年至少舉辦演練一次,並得隨時為之。
  19. 行政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依本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被徵調之協助救災人員,各級政府應依實際需要供給膳宿、交通工具或改發代金。
  20. 行政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規定時間、地點報到,或交付徵用物或徵購物。災害應變中心或各級政府於完成優先使用後,應發給被優先使用事業完成優先使用證明;於被徵調人報到、徵用物或徵購物交付後,應發給被徵調人、被徵用人或被徵購人救災識別證或徵用物、徵購物受…
  21. 行政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各級政府應將實施災害應變措施所需被優先使用事業、被徵調人及徵用物或徵購物等救災資源,建立資料庫,並定期檢討更新資料;必要時,得隨時為之。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應彙整前項規定資料,並建檔管理。
  22. 行政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各級政府依本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調整當年度收支移緩濟急,其辦理順序如下:一、由各機關原列與災害應變措施及災後復原重建等相關科目經費支應。二、由各機關在原列預算範圍內檢討調整支應。三、由行政院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視需要…
  23. 行政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 第9條 …安全設備,應經召開管理委員會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程序。(二)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機構或其他組織改善消防安全設備,應經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招標之程序。(三)其他經場所所在地主管機關同意之事由。三、管理權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24.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登錄機構管理辦法 第3條 …及設備認可者(以下簡稱申請機構),應符合下列資格及條件:一、政府機關(構)、財團法人、公立或立案私立之大專以上學校。二、取得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實驗室認證證書。三、設有專責認可部門,置主管一人,且辦理任一認可業務類別之…
  25. 行政消防法 第3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26. 行政消防法 第5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每年定期舉辦防火教育及宣導,並由機關、學校、團體及大眾傳播機構協助推行。
  27. 行政消防法 第15-1條 使用燃氣之熱水器及配管之承裝業,應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營業登記後,始得營業。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一日起使用燃氣熱水器之安裝,非經僱用領有合格證照者,不得為之。前項承裝業營業登記之申請、變更、撤銷與廢止、業務範圍…
  28. 行政消防法 第17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為消防需要,應會同自來水事業機構選定適當地點,設置消防栓,所需費用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酌予補助:其保養、維護由自來水事業機構負責。
  29. 行政消防法 第25-9條 各級政府辦理消防人員之安全衛生防護設備、措施及健康檢查所需經費,應優先編列預算支應。
  30. 行政消防法 第27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得聘請有關單位代表及學者專家,設火災鑑定會,調查、鑑定火災原因;其組織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