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搜救費用繳納辦法 第6條 法規:災害搜救費用繳納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第6條 執行機關於收到處分相對人繳納之費用時,應將中央機關、國軍支出之搜救費用提繳(送)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解繳國庫,其餘歸入各該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庫。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