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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徵集辦法 第13條 捐贈之文物,於展出或出版時,得標明捐贈者之姓名、堂號或機構名稱等。
  2. 行政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徵集辦法 第17條 …寄存之文物,本院得予展覽。展出時,得標明寄存者之姓名、堂號或機構名稱等。
  3. 行政公平交易法 第11條 …管機關就事業結合之申報,得徵詢外界意見,必要時得委請學術研究機構提供產業經濟分析意見。但參與結合事業之一方不同意結合者,主管機關應提供申報結合事業之申報事由予該事業,並徵詢其意見。前項但書之申報案件,主管機關應依第十三條…
  4. 行政公平交易法 第21條 …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但廣告薦證者非屬知名公眾人物、專業人士或機構,僅於受廣告主報酬十倍之範圍內,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前項所稱廣告薦證者,指廣告主以外,於廣告中反映其對商品或服務之意見、信賴、發現或親身體驗結果之人…
  5. 行政公平交易法 第47條 …慣例,中華民國人或團體得在該國享受同等權利者為限;其由團體或機構互訂保護之協議,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亦同。
  6.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檢驗辦法 第13條 …於指定期間內,提供經主管機關認可具執行前項技術規範檢測之測試機構出具之有效測試報告。前項期間以二個月為限。
  7.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2條 …下:一、公眾電信網路:指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二、驗證機構:指經主管機關委託辦理公眾電信網路審驗業務之機構。
  8.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3條 申請擔任驗證機構者(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一、依法設立之本國公立或立案私立大專以上學校設立電子工程、電機工程、電信工程、通訊工程、資訊工程或光電工程科系者。二、公益法人具公眾電信網路專業知識者。前項委…
  9.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4條 …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公眾電信網路驗證機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二、前條第一項資格條件、審驗人員資格及其教育訓練之證明文件影本。三、審驗部門組織架構圖與功能說明表。四、審驗項目之測試設備清單與校…
  10.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6條 …約(以下簡稱委託契約),並經主管機關核發公眾電信網路審驗驗證機構認證證書(以下簡稱認證證書),始得辦理公眾電信網路委託審驗業務。
  11.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7條 驗證機構對於申請公眾電信網路審驗案件(以下簡稱審驗案件),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或為差別待遇。驗證機構應就審驗案件,於受理申請日起七日內,確認其文件是否完備,文件不完備者,應通知申請審驗者限期兩個月內補正,逾期未補正者,…
  12.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8條 驗證機構申請增列公眾電信網路之審驗項目,應依第四條規定申請,並辦理認證證書之換發。主管機關受理前項申請得依第五條規定辦理實地評鑑。認證證書記載事項異動時,除依第一項規定辦理增列審驗項目外,應自異動發生日起十五日內,檢附認…
  13.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9條 主管機關與驗證機構簽定之委託契約,期間為四年。委託契約期間屆滿前三個月起之二個月內,驗證機構得申請辦理續約,主管機關得視需要依第四條及第五條規定辦理審查及實地評鑑。前項契約期間屆滿或經依前條第八項暫停者,驗證機構不得受理…
  14.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10條 驗證機構違反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規定,主管機關應命其限期改善。
  15.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11條 驗證機構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終止委託契約,並令其繳回認證證書及註銷其認證證書。其未完成之審驗案件,應交由主管機關另行指定之驗證機構辦理:一、審驗作業有虛偽不實,且情節重大者。二、違反第三條第一項規定之情事者。…
  16.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12條 驗證機構有違反本辦法或委託契約之情事者,除依前條規定處理外,另應依委託契約所定處罰或其他約定辦理。
  17.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13條 驗證機構違反第九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者,於委託契約屆滿之日起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擔任驗證機構。驗證機構經依第十一條規定終止委託者,於終止日起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擔任驗證機構。
  18.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14條 受委託或終止委託之驗證機構名稱,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19.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15條 驗證機構應於取得第六條認證證書之日起一年內設置網路申辦系統,受理公眾電信網路審驗之申請。
  20.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16條 驗證機構受理審驗案件時,應依主管機關所定收費標準向申請審驗者收取審驗費,不得收取主管機關所定收費標準以外之費用,並於收訖之次日悉數解繳國庫;主管機關另按委託審驗契約議定標準核支其委託費用。
  21. 行政負擔特別義務之電信事業認定標準 第6條 …量因素涉及電信消費爭議案件項目及數量時,應以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公告之爭議案件處理報告書之統計數據為考量依據;於電信消費爭議處理報告書未公告前,依本會公布之通訊消費申訴監理報告之統計數據為之。於本法施行後,電信事業依本法…
  22.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2條 …並設置節點構成網路,以提供用戶作公司之內部單位、分公司、分支機構及其關係企業間通信之服務。十一、批發轉售服務:指經營者未租用電信事業之電路或頻寬,以批發方式承購或承租電信事業之電信服務後,並以自己名義向用戶或使用者提供電…
  23.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23條 …止後一年。前項用戶基本資料,包括公司之內部單位、分公司、分支機構及其關係企業之名稱與地址、公司內部關係證明文件、公司內部撥號計畫及用戶與業者網路連接之專線電路編號等。如用戶之公司內部關係為其關係企業時,經營公司內部網路通…
  24.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27條 …經營者另應包括所指配號碼。用戶為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得以該機關(構)公文書作為識別用戶身分之證明文件。前項身分證明文件號碼,於本國自然人申請時,指國民身分證及國民身分證外足資辨識身分之證明文件號碼;於外國自…
  25. 行政電信事業重大爭議調處辦法 第13條 …十萬元。調處會為辦理調處案所需,得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後,請專業機構或專家鑑定、翻譯國外相關文件、邀請利害關係人或相關機構出席;其所生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平均分攤。
  26. 行政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與監督管理辦法 第2條 …括傳真、手機簡訊、電子信件等電子化方式。四、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依本法第二十一條經主管機關認定之電信事業共同設立並處理電信消費爭議之機構。
  27. 行政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與監督管理辦法 第3條 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以下簡稱爭議處理機構),其組織章程應提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變更時亦同。
  28. 行政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與監督管理辦法 第4條 爭議處理機構之組織章程應載明下列事項:一、機構之名稱及業務所在地。二、業務項目及其管理方法。三、各項服務收費條件、費用運用及管理事項。四、入會與退會之程序。五、會員違反章程之處置。六、章程之變更程序。七、其他經主管機關指…
  29. 行政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與監督管理辦法 第5條 爭議處理機構之所屬人員與調處委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兼任電信事業之任何職務或名譽職位。
  30. 行政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與監督管理辦法 第6條 爭議處理機構之所屬人員與調處委員,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對非依法令所為之查詢,洩漏職務上所獲悉之秘密。二、對於職務上或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不正當利益。三、其他違反電信法令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