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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215條 …羈押、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搜索、扣押或扣押物發還、因鑑定將被告送入醫院或其他處所、及對被告所為禁止接見、通信、受授物件或扣押之處分。二、對於證人、鑑定人或通譯科罰鍰之處分。前項之搜索、扣押經撤銷者,審判時該管軍事法院或…
  2. 行政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31條 …由主管機關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之。被告為教育人員之性侵害刑事案件,其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所屬學校得於偵查或審判中,聲請司法機關提供案件相關資訊,並通知其偵查、裁判結果。但其妨害偵查不公開、足以妨害…
  3. 行政少年觀護所設置及實施通則 第4條 …之處理,依本通則之規定。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七十一條收容之刑事被告,與依同法第二十六條收容之少年,應予分界。女性少年與男性少年,應分別收容。
  4. 行政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29條 檢察長或主任檢察官,對於所屬檢察官聲請羈押被告情形,應隨時注意。其有不適當者,應為必要之處理。
  5. 行政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40條 …等資料之提供。十、關於保證金及贓證物品之處理。十一、關於刑事被告資料卡之製作、保管、查註。十二、其他應由紀錄書記官辦理或長官交辦事項。
  6. 行政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49條 辦理紀錄、執行書記官應備置羈押被告登記簿、辦案進行簿,隨時將人犯羈押登記、案件進行與終結情形翔實記載。前項簿冊應於月終送請檢察官、主任檢察官轉陳檢察長核閱。
  7. 行政法務部矯正署看守所辦事細則 第5條 輔導科掌理事項如下︰一、被告之入所指導。二、被告之生活輔導。三、被告之性行觀察。四、被告之文康、體能活動及其獎勵事宜。五、新聞書刊閱讀、管理及所內刊物編印。六、有關機關(構)、團體或人士協助推展輔導、演講及宗教宣導。七、…
  8. 行政法務部矯正署看守所辦事細則 第6條 …置、收支及保管。四、作業課程編訂、成績考核及勞作金計算。五、被告作業之配置、調動及作業獎勵事宜。六、作業契約之擬訂。七、作業器械之增置、收發、保管、檢查及修理。八、成品之評價、發售及保管。九、管理作業人員之調度及考核。十…
  9. 行政法務部矯正署看守所辦事細則 第7條 …︰一、衛生計畫及設施之指導。二、傳染病預防及護理之訓練。三、被告健康評估及健康檢查。四、被告疾病醫療、衛生教育及醫療獎勵事宜。五、環境衛生清潔檢查及指導。六、藥品調劑、儲備及醫療器械之管理。七、被告戒護住院或死亡之陳報及…
  10. 行政法務部矯正署看守所辦事細則 第8條 戒護科掌理事項如下:一、被告之戒護、門戶鎖鑰管理及本所之戒備;舍房、工場之查察及管理。二、管理員之訓練及勤務分配。三、器械、戒具、消防安全設備、無線電通訊機與告警設備之使用、訓練及保管。四、被告飲食、衣著、臥具、用品之分…
  11. 行政法務部矯正署看守所辦事細則 第9條 …採購及其他事務之管理。三、糧食之收支、保管、核算及造報。四、被告死亡之善後處理。五、公產及公物之管理。六、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七、不屬其他各科、室事項。
  12. 行政法務部矯正署看守所辦事細則 第10條 女所掌理事項如下:一、女性被告之戒護。二、女性管理員之訓練及勤務分配。三、女性被告飲食、衣著、臥具、用品之分給及保管。四、女性被告衛生清潔事務之執行。五、女性被告之行為狀況考察及獎懲之執行。六、女性被告接見、發受書信及送…
  13. 行政洗錢防制法 第18條 檢察官於偵查中,有事實足認被告利用帳戶、匯款、通貨或其他支付工具犯第十九條或第二十條之罪者,得聲請該管法院指定六個月以內之期間,對該筆交易之財產為禁止提款、轉帳、付款、交付、轉讓或其他必要處分之命令。其情況急迫,有相當理…
  14. 行政洗錢防制法 第29條 …前項控制下交付之偵查計畫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之年籍資料。二、所犯罪名。三、所涉犯罪事實。四、使用控制下交付調查犯罪之必要性。五、洗錢行為態樣、標的及數量。六、偵查犯罪所需期間、方法及其他作為。七、其他…
  15. 行政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執行職務聯繫辦法 第9條 檢察官對於被告經法院羈押之案件,認為有帶同被告外出繼續追查贓證、共犯之必要時,得填發偵查指揮書,交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帶同被告繼續查證。前項情形,檢察官及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應即通知被告之選任辯護人。
  16. 行政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執行職務聯繫辦法 第10條 司法警察機關對於該機關移送之案件被告經法院羈押者,於偵查中認為有帶同外出繼續追查贓證、共犯之必要時,得派員攜同公文向檢察官報告,檢察官認為確有必要時,得按前條規定辦理。
  17. 行政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執行職務聯繫辦法 第11條 司法警察人員帶同被告外出繼續追查贓證、共犯,應於當日下午十一時前解交檢察官。
  18. 行政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執行職務聯繫辦法 第12條 檢察官依第九條第一項或第十條規定將被告發交由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帶同外出查證時,應由該管檢察官簽發提票交由法警執行。法警提到被告時,應即報請檢察官訊問被告,並核對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身分證明後,始可交付。
  19. 行政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執行職務聯繫辦法 第13條 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帶同被告前往轄區外追查贓證共犯,預計不能於當日返回者,應事先請准該管檢察官檢附原押票影本行文當地看守所,將被告暫寄押於該看守所,但其寄押期間不得逾三日。
  20. 行政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執行職務聯繫辦法 第14條 司法警察人員查訊被告或帶同外出追查贓證、共犯,應將辦理結果報告該管檢察官及該管司法警察官。
  21. 行政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執行職務聯繫辦法 第15條 被告帶回時,應由檢察官訊問後解還押所。
  22. 行政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30條 檢察長或主任檢察官,對於所屬檢察官聲請羈押被告情形,應隨時注意。其有不適當者,應為必要之處理。
  23. 行政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38條 …等資料之提供。十、關於保證金及贓證物品之處理。十一、關於刑事被告資料卡之製作、保管、查證。十二、其他應由紀錄書記官辦理或長官交辦事項。
  24. 行政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45條 …調查之考查。三、關於少年觀護所教導及鑑別之考查。四、關於刑事被告及收容少年、入所、出所及脫逃追捕、暴行制止、自殺處理之督導。五、關於看守所及少年觀護所建築、修繕之研擬。六、關於更生保護業務之促進事項。七、其他有關看守所、…
  25. 行政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48條 辦理紀錄及執行之書記官應備置羈押被告登記簿、辦案進行簿,隨時將人犯羈押登記、案件進行與終結情形,翔實記載。前項簿冊,應於月終送請檢察官、主任檢察官轉陳檢察長核閱。
  26. 行政民法 第555條 經理人,就所任之事務,視為有代理商號為原告或被告或其他一切訴訟上行為之權。
  27. 行政政府資訊公開法 第18條 …開者。二、公開或提供有礙犯罪之偵查、追訴、執行或足以妨害刑事被告受公正之裁判或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者。三、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但對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之。四、政府機關為…
  28. 行政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 第5條 戒嚴時期人民因犯內亂、外患罪而受有罪判決,有關被告之自白必須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非經更新調查不得作為另案犯罪之唯一證據,或不利第三者之資料。
  29. 行政鄉鎮市調解條例 第14條 法院移付之調解事件,由被告住、居所、營業所、事務所所在地之調解委員會調解。但經兩造同意由其他調解委員會調解,並經該調解委員會同意者,不在此限。
  30. 行政中華民國刑法 第83條 …,或因程序上理由終結自訴確定者。二、審判程序依法律之規定或因被告逃匿而通緝,不能開始或繼續,而其期間已達第八十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期間三分之一者。三、依第一項後段規定停止偵查或通緝,而其期間已達第八十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期間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