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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 31 頁- 行政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 第8條 …得超過該土地基準容積之百分之四十。位於整體開發地區、實施都市更新地區或面臨永久性空地之接受基地,其可移入容積,得酌予增加。但不得超過該接受基地基準容積之百分之五十。
- 行政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 第12條 …管機關認為必要之文件。第一項接受基地或前項另一接受基地以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重建者,得由實施者提出申請,並得免附第一項第五款規定之接受基地土地所有權狀影本或前項第四款規定之另一接受基地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 行政共同管道法施行細則 第4條 …都市發展或都市計畫之變更。二、配合交通設施之新建或道路系統之更新。三、配合共同管道系統網路之建立。四、管線事業機關(構)之建議。五、其他與共同管道系統有關之公共建設。
- 行政共同管道法 第11條 新市鎮開發、新社區開發、農村社區更新重劃、辦理區段徵收、市地重劃、都市更新地區、大眾捷運系統、鐵路地下化及其他重大工程應優先施作共同管道;其實施區域位於共同管道系統者,各該主管機關應協調工程主辦機關及有關管線事業機關(構…
- 行政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 第15條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辦理信託登記,或以權利變換方式參加都市更新而辦理信託登記,於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前,不在此限。七、取得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者死亡,其配偶及直系親屬未依前條第二項規定辦理變更,且取得核發證明。…
-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13條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辦理信託登記,或以權利變換方式參加都市更新而辦理信託登記,於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前,不在此限。七、受補貼者死亡,其配偶及直系親屬未依第五條第二項規定辦理變更,且取得核發證明。八、接受自建或自購住…
- 行政住宅相關資訊蒐集管理及獎勵辦法 第4條 …彙整發布機關應就前條第一項公告項目之提供資料內容、報送方式、更新及發布頻率等,會商各資料提供機關(單位)及彙整發布機關之主計單位為之。
- 行政住宅相關資訊蒐集管理及獎勵辦法 第5條 …,採用統計值或明細資料發布,並進行資料分類、分項或分區。資料更新與發布頻率之週期分為月報、季報、半年報及年報;必要時,彙整發布機關得調整統計資訊發布頻率。前項住宅相關資料得以紙本、電磁紀錄或電子媒體等方式定期發布。
- 行政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申請戶籍及土地登記資料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申請戶籍及土地登記資料辦法 第2條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依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申請取得戶籍資料或土地登記規則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之第一類謄本者,應符合下列要件:一、執行本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或第三款業務。二、經內政部同意。三、…
-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第5-1條 …有土地面積比率達重建計畫範圍百分之三十以上且重建計畫範圍符合更新單元劃定基準。前項公有財產參與重建得採協議合建、標售、專案讓售或其他法令規定方式處理;其採協議合建時,涉及重建前後土地及合法建築物價值與重建成本,經公有財產…
- 行政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其簽證之補強設計圖。三、依耐震能力評估檢查結果擬訂或變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報核之證明文件。前項展期次數,除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認定有實際需要者外,以一次為限;展期期間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檢具前項第一款…
-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都市更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五項前段規定訂定之。
-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2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未實施容積率管制之建築基地,及整建、維護區段之建築基地,不適用本辦法規定。但依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中保存或維護計畫處理之建築基地,不在此限。
-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3條 …規定之容積率上限乘土地面積所得之積數。二、原建築容積: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或已申請建造執照之合法建築物,申請建築時主管機關核准之建築總樓地板面積,扣除依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時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
-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4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之建築基地,另依其他法令規定申請建築容積獎勵時,應先向各該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但獎勵重複者,應予扣除。
-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6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之建築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依原建築基地基準容積一定比率給予獎勵容積:一、經建築主管機關依建築法規、災害防救法規通知限期拆除、逕予強制拆除,或評估有危險之虞應限期補強或拆除:基準容積百分之十。二、經…
-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7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提供指定之社會福利設施或其他公益設施,建築物及其土地產權無償登記為公有者,除不計入容積外,依下列公式計算獎勵容積,其獎勵額度以基準容積百分之三十為上限:提供指定之社會…
-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8條 協助取得及開闢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或其周邊公共設施用地,產權登記為公有者,依下列公式計算獎勵容積,其獎勵額度以基準容積百分之十五為上限:協助取得及開闢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或其周邊公共設施用地之獎勵容積=公共設施用地面…
-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9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之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辦理整體性保存、修復、再利用及管理維護者,除不計入容積外,並得依該建築物實際面積之一點五倍,給予獎勵容積。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依本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十一…
-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10條 …或第五款獎勵容積,以依本條例第七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實施之都市更新事業,且面積未達五百平方公尺者為限。第一項綠建築等級,於依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五條所定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另有最低等級規定者,申請等級應高於該規定,始得依前三項規…
-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11條 …或第五款獎勵容積,以依本條例第七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實施之都市更新事業,且面積未達五百平方公尺者為限。
-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14條 …零八年五月十五日修正之條文施行日起一定期間內,實施者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者,依下列規定給予獎勵容積:一、劃定應實施更新之地區:(一)修正施行日起五年內:基準容積百分之十。(二)前目期間屆滿之次日起五年內:基準容積百分…
-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15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重建區段含一個以上完整計畫街廓或土地面積達一定規模以上者,依下列規定給予獎勵容積:一、含一個以上完整計畫街廓:基準容積百分之五。二、土地面積達三千平方公尺以上未滿一萬平方公尺:基準容積百分之五;每增加…
-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16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重建區段內,更新前門牌戶達二十戶以上,依本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但書後段規定,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時經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以協議合建方式實施之都市更新事業,給予基準容積百分之五之獎勵容積。
-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17條 處理占有他人土地之舊違章建築戶,依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前之實測面積給予獎勵容積,且每戶不得超過最近一次行政院主計總處人口及住宅普查報告各該直轄市、縣(市)平均每戶住宅樓地板面積,其獎勵額度以基準容積百分之二十為上限。前項…
-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18條 …定辦理:一、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簽訂協議書,並納入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二、於領得使用執照前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繳納保證金。三、於領得使用執照後二年內,取得標章或通過評估。前項第二款保證金,依下列公式計算:應繳納…
-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19條 …百零八年五月十五日修正施行前第七條、第八條及第十條申請獎勵且更新後集中留設公共開放空間達基地面積百分之五十以上者,其獎勵後之建築容積,得於各該建築基地二倍之基準容積或各該建築基地零點五倍之基準容積再加其原建築容積範圍內,…
-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20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三十日修正施行前擬訂報核者,得適用修正前之規定。
- 行政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董事長董事監事遴聘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九條第五項及第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