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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考試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辦法 第11條 受訓人員於訓練期間,服務機關(構)、學校應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規定給予公假。文官學院或受託訓練機關(構)、學校應於訓練結束後,將前二條有關請假缺課等資料,函送受訓人員之服務機關(構)、學校。
  2. 考試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辦法 第12條 受訓人員於訓練前二年曾參加高階公務人員訓練課程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保訓會提出課程抵免之申請,由保訓會組成審核小組針對課程性質、範圍及時數等,予以審查認定。
  3. 考試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辦法 第16條 經本訓練評鑑合格者,由保訓會納入高階公務人員人才資料庫,提供機關(構)、學校用人之查詢。為確保高階公務人員人才資料庫之正確性、即時性及完整性,保訓會應定期請銓敘部提供最新銓審資料。列入高階公務人員人才資料庫之人員,如有資…
  4. 考試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辦法 第17條 經本訓練評鑑合格並納入高階公務人員人才資料庫者,每二年應參加保訓會或文官學院辦理之回流學習活動至少一次。
  5. 考試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辦法 第18條 參加本訓練評鑑合格者,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自高階公務人員人才資料庫除名:一、退休、辭職、資遣、免職、停職、休職、撤職及死亡。二、受訓人員經發現有受訓資格不符之情事。三、列入高階公務人員人才資料庫之日起六年內未獲陞任。四、…
  6. 考試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辦法 第23條 保訓會為增進公務人員與產學界及民間團體之人才交流及學習分享,並提升培訓成效,得接受非公務人員之本國人士報名參加本訓練;其人員之資格審查及遴選評鑑作業程序等,比照第六條及第七條規定辦理。
  7. 考試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辦法 第24條 …程及時數、預定訓練人數、推薦受訓名額、實施方式、評鑑方式、非公務人員參加訓練及收費項目等有關事項。
  8.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委員產生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組織條例第五條規定訂定之。
  9.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委員產生辦法 第3條 …關首長三人。軍公教人員代表由下列機關、團體推派人員組成:一、公務人員代表五人,其中四人由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推派之;其餘一人由銓敘部推派之。二、軍職人員代表二人,由國防部推派之。三、教育人員代表三人,其中一人由中華民…
  10. 監察監察院組織法 第12條 …等之書記五人出缺後改置。本法修正施行前僱用之現職書記,其未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得占用前項書記職缺繼續其僱用至離職時為止。
  11. 憲法中華民國憲法 第85條 公務人員之選拔,應實行公開競爭之考試制度,並應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區舉行考試。非經考試及格者,不得任用。
  12. 憲法中華民國憲法 第86條 左列資格,應經考試院依法考選銓定之:一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
  13. 憲法中華民國憲法 第97條 …,移送行政院及其有關部會,促其注意改善。監察院對於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認為有失職或違法情事,得提出糾舉案或彈劾案,如涉及刑事,應移送法院辦理。
  14. 憲法中華民國憲法 第98條 監察院對於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之彈劾案,須經監察委員一人以上之提議,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
  15. 憲法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五日總統緊急命令(九二一震災)   …不受相關法令之限制。衛生醫療體系人員為救災所需而進用者,不受公務人員任用法之限制。八、中央政府為維護災區秩序及迅速辦理救災、安置、重建工作,得調派國軍執行。九、政府為救災、防疫、安置及重建工作之迅速有效執行,得指定災區之…
  16.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19條 …佐、辦事員、書記。本院原依雇員管理規則僱用之現職雇員,其未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得占用前項書記職缺,繼續僱用至離職時為止。
  17. 總統中華民國總統府處務規程 第9條 …、特聘、任命等人員任免事項。(二)關於簡任(派)及薦任(派)公務人員任命事項。(三)關於將級軍職人員任免事項。(四)關於警監及警正警察官任官事項。(五)關於各機關組織法規及編制表備查事項。(六)關於國內機關、學校請蒞臨致…
  18. 總統中華民國總統府處務規程 第15條 …三)關於本府及隸屬機關人事案件辦理及核轉事項。(四)關於本府公務人員人事資料管理、維護等事項。(五)其他奉交辦事項。二、第二科(一)關於本府軍職員額編配、任免、考績、獎懲、升遷、進修、俸級、保險、退伍等事項。(二)關於本…
  19. 總統中華民國總統府處務規程 第17條 …風法令宣導、所屬單位政風督考及廉政會議等事項。(五)關於本府公務人員廉政倫理規範之執行事項。(六)其他奉交辦事項。
  20. 總統國史館組織條例 第6條 …一職等至第三職等。本館原依雇員管理規則僱用之現職雇員,其未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得占用前項書記職缺繼續僱用至離職時為止。
  21. 總統國史館組織條例 第10條 …至第九條所定各職稱列有官等、職等人員,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22.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組織條例 第9條 …第五條至第八條所定列有官等、職等人員,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23. 總統國史館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公務人員交代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24. 總統國家安全局涉及國家安全人員申請出國許可辦法 第2條 …其職掌或業管範圍內有涉及國家安全之事項者:一、政務人員。二、公務人員、雇員。三、軍官、士官、士兵。四、聘用、約僱人員。五、駕駛、技工、工友。六、借調人員。
  25. 總統國家情報工作獎勵辦法 第6條 …會審查,經主管機關核定後,予以獎勵。二、行政獎勵:逕移各機關公務人員考績委員會或軍職人員人事評審會辦理,並依權責核定。除行政獎勵外,因工作特殊或機敏性需要者,得免經主管機關獎勵評鑑審查會審查。因獎勵事蹟對國家安全及利益影…
  26. 總統國家情報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7條 本獎章之登記程序如次:一、公務人員:送銓敘部登記。二、軍職人員:送國防部登記。三、前二款以外之公務員送原屬機關(構)、單位登記。前項受獎人因特殊情形暫未登記者,得於公職退離時,補行登記。
  27. 總統國家情報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10條 公務員領有本獎章者,退休(伍)或死亡時,發給獎勵金:一、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榮譽紀念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辦理。二、軍職人員依國防部規定之軍種獎章標準核給。前項第一款、第二款以外之公務員,依相關規定辦理。
  28. 總統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因執行特種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照護辦法 第6條 …:一、申請醫療照護:(一)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出具之公務人員失能等級證明書。(二)主管機關出具之特勤人員或特勤編組人員執行特種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證明書。二、申請安置就養:(一)中央衛生主管機關…
  29. 總統特種勤務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7條 本獎章之登記程序如次:一、公務人員:送銓敘部登記。二、軍職人員:送國防部登記。三、前二款以外之公務員送原屬機關(構)、單位登記。前項受獎人因特殊情形暫未登記者,得於公職退離時,補行登記。
  30. 總統特種勤務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10條 公務員領有本獎章者,退休(伍)或死亡時,發給獎勵金:一、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榮譽紀念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辦理。二、軍職人員依國防部規定之軍種獎章標準核給。三、前二款以外之公務員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