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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1 / 200 頁- 行政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第33條 …機關申請核准。於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十日修正施行前已設置自助加油區之加油站業者,應於本規則修正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檢附設置完成之加油站平面配置,送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第36條 本規則施行前已設置經營之加油亭,應於本法公布施行後二年內,依本規則之規定申請設置,逾期視為未經許可經營加油站業務。
- 行政申請經營石油業務規費收費標準 第9條 …納審查費三萬元及證照費二千元。申請於航空站、商港、工業專用港設置加儲油(氣)設施者,每件應繳納審查費三萬元。
- 行政申請經營石油業務規費收費標準 第10條 申請設置儲油設備者,每件應繳納審查費三萬元。專案申請設置自用加儲油(氣)設施者,每件應繳納審查費二萬元。申請指定為儲油設備代行檢查機構者,每件應繳納審查費二萬元。
- 行政申請經營石油業務規費收費標準 第12條 申請變更設置中加油(氣)站或漁船加油站營業主體、負責人或站名者,每件應繳納審查費二千元。申請變更設置中或經營中加油(氣)站或漁船加油站之平面配置、營運設施或兼營項目,每件應繳納審查費二千元。
- 行政電業事故通報程序標準 第3條 …電之裝置容量達二萬瓩以上,且預估在一小時內無法恢復正常。2.設置儲能設備之特定電力供應業無法供電,且預估在一小時內無法恢復正常。3.輸配電業之變電所、輸電線路災害引起停電,或單一配電饋線全部停止,且預估在一小時內無法恢復…
- 行政電業事故通報程序標準 第5條 …其事故排除或處理之執行報告提報各級主管機關。電業應以專線方式設置緊急聯絡電話、傳真等通訊設備,並應備置不斷電系統裝置,以確保遇有停電情形仍能保持聯繫暢通。發生丙級規模之設備運轉事故,且有電業設備或儲能設備發生爆炸、火災、…
- 行政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 第3條 …計算。四、義務裝置容量:指再生能源義務用戶應依第四條及第五條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裝置容量。五、儲能設備:指儲存電能並穩定電力系統之設備,包含儲能組件、電力轉換系統及電能管理系統等,其設備規格須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儲能設…
- 行政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 第6條 …五條第一項通知新增義務裝置容量之當年度一月一日起算五年內,以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購買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或設置儲能設備擇一或混合方式履行義務,其各項履行義務方式之容量及額度計算公式如下:一、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以裝置容…
- 行政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 第7條 …生能源義務用戶於本辦法施行日前,已於其用電場所自行或提供他人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者,該設備之裝置容量得扣減中央主管機關第一次通知義務裝置容量,並以百分之二十為限。再生能源義務用戶適用前項規定者,須檢具發電業執照、自用發電…
- 行政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 第8條 …收到中央主管機關通知之第四年度起,於每年三月底前申報前一年度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儲能設備之設備運轉資料;購買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者,應於該憑證有效期限內提供再生能源憑證及電能直轉供證明文件,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前三項申…
- 行政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 第9條 再生能源義務用戶已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或儲能設備,因設備毀損致無法於期限內達成義務裝置容量者,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展延履行義務期限,每次展延期限不得逾三個月,並以二次為原則。再生能源義務用戶以購買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履行義…
- 行政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 第10條 …期改善或按其未履行之義務裝置容量繳納代金。再生能源義務用戶已設置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或設置儲能設備,於設備運轉期間之發(放)電功率平均值未達百分之八十,且未於中央主管機關通知期限內改善者,不得計入義務裝置容量之履行成果。
- 行政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 第14條 …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運輸業、政府機關、火力發電廠及政府依各該設置條例設立之研究機關(構),排除適用本辦法。
- 行政經濟部所屬各公司董事監察人遴派標準 第11條 本部所屬非公司組織之機構設置理事、監事者,其遴選準用本標準之規定。
- 行政輸配電業分離會計處理準則 第3條 …定同時經營發電業、輸配電業及公用售電業者。二、發電業部門:指設置主要發電設備,以生產、銷售電能之非公用事業部門。三、輸配電業部門:指設置全國電力網,以轉供電能之公用事業部門。四、公用售電業部門:指經營購買電能以銷售予用戶…
- 行政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台糖公司應設置平準基金會計簿籍,記錄有關平準基金之收付,每月編製平準基金收支月報,每年十二月底編製全年期平準基金收付總報告,報經濟部備查,並分送行政院主計處、財政部及審計部。
- 行政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助中小企業健全發展,特依據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設置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同條第二項及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 行政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8條 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應設置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置委員九人至十九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本部部長派員兼任之;其餘委員,由本部就有關機關及中小企業代表聘兼之;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
- 行政天然氣事業災害及緊急事故通報辦法 第4條 …然氣事業應建立緊急通報系統、緊急聯絡電話及其他相關資料,並應設置二十四小時通報專責人員。前項資料及專責人員應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其有異動者,亦同。
- 行政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防災相關設施裝置維修辦法 第3條 天然氣事業應分別依下列規定,設置防災相關設施:一、監控系統:(一)天然氣生產事業應於儲氣設備、輸配氣設備及摻配設備設置之。(二)天然氣進口事業應於儲氣設備、輸配氣設備、摻配設備、氣化設備及卸收設備設置之。(三)公用天然氣…
- 行政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防災相關設施裝置維修辦法 第5條 …天然氣事業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修正施行前已設置之未連接交貨口整壓站及除整壓站外之相關整壓設備,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附表一所列編號一至編號六之類型,應於本辦法修正施行之日起二年內設置完成。二、附表一所列…
- 行政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防災相關設施裝置維修辦法 第6條 …不得超過二年:一、因法令限制。二、公用天然氣事業依前條規定應設置防災相關設施總數超過七百五十處,並於本辦法修正施行之日起二年內已完成五百處以上,且超過應設置總數之百分之五十。三、經多次協商,未獲設置場所之不動產所有權人或…
- 行政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防災相關設施裝置維修辦法 第7條 …如附表三)並檢具事證,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得以設置具超高壓自動遮斷功能之計量表或裝置替代之。公用天然氣事業應於前項之申請核准後六個月內設置完成。
- 行政交通部國防部通信聯合會報辦法 第5條 本會報為適應事實上之需要,得設置左列各小組,經常處理特殊事務。其組織及人選,經會報討論後決定之:一、第一小組(一)關於軍、公、民用通信共同問題之咨商聯絡事項。(二)關於通信研究發展事項。(三)關於通信監察事項。二、第二小…
- 行政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100.08.01訂定) 第32條 …計科目表之科目編號、科目名稱及定義說明,應依附件二會計科目之設置、分類及內涵等相關事項編列。科目編號之明細科目代碼得由事業依其組織架構及經營特性自行增訂之。
- 行政公用售電業購售電能報表申報及查核辦法 第3條 …購再生能源電能之年度成本,應包含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能源類別、設置型別、設置場址、設置位置、同意備案編號、簽約日期、契約編號、併聯日期、費率適用方式、躉購費率及度數與躉購成本。(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料。公用售電業…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辦法 第4條 …應以高壓供電,而經用戶要求改以低壓供電或分別設戶裝表者。四、設置配電場所者。五、用戶要求審查設計資料者。六、其他法令另定有用戶用電設備工程之電機技師或相關專業技師設計監造之範圍者。前項送審設計資料應包括設計圖、設計計算資…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辦法 第5條 …置位置。二、自備緊急電源與電源間之連絡開關裝置。三、保護設備設置及保護協調檢討計算。四、電力諧波及電壓閃爍檢討。五、自備發電機組與電力系統併聯者,其保護協調及調度需求是否符合相關併聯技術之規定。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辦法 第7條 …數不計入審查期限內。一、低壓用戶:三個工作日。二、高壓用戶及設置配電場所之低壓用戶:十個工作日。三、特高壓用戶:二十個工作日。用戶用電設備工程設計資料審查後返還用戶,審查結果如需用戶更正,輸配電業或再生能源發電業應具體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