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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 第43條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作成之審查結論,內容應涵括綜合評述,其分類如下:一、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二、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三、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四、認定不應開發。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
  2. 行政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 第49條 依本法第二十八條辦理環境影響調查、分析及提出因應對策之書面報告,應記載下列事項:一、開發單位之名稱及其營業所或事務所。二、負責人之姓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三、開發行為之名稱及開發場所。四、開發行為之目的及其內容。五…
  3. 行政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 第50條 本法第二十九條所稱相關主管機關,指本法施行前辦理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之原審查機關。前項機關應依本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監督工作,主管機關得會同執行。
  4. 行政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 第51條 本法施行前已完成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經審查作成審查結論者,開發單位申請變更原申請內容者,準用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規定。
  5. 行政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 第51-1條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就認定標準、細目或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等相關法規提出建議修正時,應邀集有關機關及多元民間團體舉辦公開研商會,將共識意見彙整為草案,函請中央主管機關召開公聽會,並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法…
  6. 行政環境保護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環境保護財團法人(以下簡稱環境保護法人),指依捐助章程規定主要業務係從事公益性環境保護業務,且其受益範圍非僅及於單一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經環境部(以下簡稱本部)許可設立,並向法院登記之全國性財團法人。
  7. 行政環境保護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3條 環境保護法人設立時,其最低捐助財產總額為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一、以現金設立者,不得低於最低捐助財產總額。二、以現金、不動產或有價證券設立者:其現金總額之比率應達最低捐助財產總額之百分之八十。本辦法施行前已取得許可設立文書…
  8. 行政環境保護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4條 環境保護法人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三項第六款規定,本於安全可靠之原則進行投資時,其項目及額度如下:一、項目:以新臺幣保本型金融商品為限。二、額度:以法人登記財產總額百分之二十為上限。已設立法人之投資,投資項目不符合前項規定者,…
  9. 行政環境保護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6條 民間捐助之環境保護法人在法院登記之財產總額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或年度收入總額達新臺幣二千萬元者,應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併同次年度決算,一併報本部備查。政府捐助之環境保護法人,應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報本部核定。前二項…
  10. 行政環境保護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前條第一項之環境保護法人依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所定應送本部備查之資料如下:一、工作計畫。二、經費預算。三、工作報告。四、財務報表。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格式、項目、編製方式及應記載事項,應依附表一至附表三所定表單辦理。第一…
  11. 行政環境保護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8條 環境保護法人依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應送本部備查相關資料,得以書面送達或電子資料傳輸至本部指定網站備查。電子資料傳輸之流程如下:一、以線上申請帳號及密碼登入。二、傳輸前項所定資料之檔案。三、確認送出。
  12. 行政環境保護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9條 …式計算。前項應由公法人推薦代表擔任之董事、監察人人數,占各該環境保護法人董事、監察人總人數之比率,於環境保護法人設立或每次改選時,應依各公法人所捐助及捐贈基金之合計數占該環境保護法人登記財產總額之比率計算,其非整數時,以…
  13. 行政水域開發利用前水下文化資產調查及處理辦法 第3條 …計畫,包括直接或間接影響海床及其底土、陸域內水域水底及其底土環境之下列計畫:一、涉及重大政策或跨機關性質應函報行政院核定之計畫。二、公營事業機構依法須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計畫。
  14. 行政環境保護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減量、資源回收、預防、整治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治水污染、推動環境教育工作、降低及管理溫室氣體排放,建立污染者付費制度,以改善生活環境,促進資源永續發展,特設置環境保護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
  15. 行政環境保護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2條 …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以環境部(以下簡稱本部)為管理機關;其下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基金、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非營業基金部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水污染防治基金、環境教育基金及溫室氣體管理…
  16. 行政環境保護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收入。四、水污染防治基金收入。五、環境教育基金收入。六、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收入。七、其他有關收入。
  17. 行政環境保護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支出。四、水污染防治基金支出。五、環境教育基金支出。六、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支出。七、其他有關支出。
  18. 行政以水下文化資產為標的之活動管理辦法 第3條 …術、經費來源等。五、水下文資標的活動對該水下文化資產及其周邊環境之影響評估。六、連續性水下文資標的活動,各年度進行之狀況。七、過去執行水下文資標的活動之紀錄。八、水下文化資產現場及後續保存維護計畫。九、活動事前評估及活動…
  19. 行政以水下文化資產為標的之活動管理辦法 第7條 …畫之一部或全部:一、不當干擾或破壞水下文化資產或其周遭之自然環境。二、違反本法第四條規定,不必要干擾人類遺骸或歷史悠久之遺址,或將水下文化資產作為商業開發之標的。三、違反本法第十三條規定,發現疑似水下文化資產,未立即通報…
  20. 行政以水下文化資產為標的之活動管理辦法 第8條 …究之場所。四、具有符合安全及保護條件之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或典藏環境。五、具有其他法令規定之條件。水下文資標的活動,得以跨機關(構)或團體合作方式辦理。
  21. 行政以水下文化資產為標的之活動管理辦法 第20條 …穩定或處理措施。十、依水下文化資產之材質、大小、脆弱性及現場環境等,以適當材料或設備固定或包裝,使用適當設備或方式慢速送至水面船隻之適當保存設備儲存。有減壓之必要者,應於出水前減壓。十一、後續現地發掘或保存處理。
  22.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補助研究及模場試驗專案作業辦法 第3條 …人學術研究機構。本辦法所定補助研究及模場試驗專案相關工作,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以下簡稱本署)負責辦理。
  23.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環境影響與健康風險評估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風險評估:包括環境影響風險評估與健康風險評估。二、關切污染物:指風險評估所欲評估之污染物,包括濃度大於土壤、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之污染物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非屬土壤、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項目之…
  24.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環境影響與健康風險評估辦法 第3條 提出者應依下列事項,辦理環境影響風險評估作業之相關評估內容及分析,且其評估方法應依中央主管機關之公告辦理:一、問題擬定:確認污染場址關切污染物項目、濃度與影響範圍,決定納入評估之生態物種,並擬定評估終點與量測終點,建立生…
  25.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環境影響與健康風險評估辦法 第4條 …明其參考劑量或參考濃度。三、暴露量評估:分析各關切污染物於各環境介質中傳輸途徑、傳輸途徑上之受體及所有可能之暴露途徑,以評估各關切污染物經擴散及傳輸後,經由各種介質及各種暴露途徑進入所評估受體之總暴露劑量評估。四、風險特…
  26.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環境影響與健康風險評估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提出者應於執行風險評估作業前,依附件一提出環境影響與健康風險評估計畫書,送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同意後據以執行。前項審查由中央主管機關召開會議邀請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團體之代表,並會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參與。利害關係者…
  27.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環境影響與健康風險評估辦法 第7條 風險評估作業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之環境影響與健康風險評估計畫書進行,並於完成評估作業後,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風險評估報告撰寫指引規定之內容要項及格式,分別撰寫污染場址環境影響風險評估報告與污染場址健康風險評估報告(以下合…
  28.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環境影響與健康風險評估辦法 第8條 …污染物在未採取後續改善、整治、行政管制等措施前可能造成之潛在環境影響與健康風險。二、污染場址完成改善、整治作業至該整治目標後之風險評估,如有採取風險管理措施者,應說明採取風險管理措施對環境影響與健康風險降低之效果。
  29.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環境影響與健康風險評估辦法 第10條 …整治目標須更趨近百萬分之一。三、核定整治目標係為減輕特定生態環境之風險。
  30.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 第10條 繳費人投保環境損害責任險或相關污染責任險,得以會計年度為計算單元,申請以應繳納整治費費額之百分之九十五計算之優惠費額,申報繳納其次一年度之各季整治費。但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已投保環境損害責任險或等同效益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