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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 200 頁- 行政地價調查估計規則 第6條 調查買賣或收益實例時,應依買賣或收益實例調查估價表之項目調查並填寫之。前項調查得採用不動產成交案件申報登錄之實際資訊,或採用當事人、四鄰、不動產估價師、不動產經紀人員、地政士、金融機構、公有土地管理機關、司法機關或有關機…
- 行政地價調查估計規則 第16條 以收益實例估計土地正常單價之方法,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三章第二節規定辦理。
- 行政地價調查估計規則 第26條 本規則所定書、表格式,由內政部定之。
- 行政地籍清理獎金分配及核發辦法 第6條 地籍清理獎金之分配及核發,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循預算程序辦理。
- 行政住宅租賃事務輔導及獎勵辦法 第6條 主管機關辦理前條獎勵之評選,得遴聘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
- 行政金門馬祖地區原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返還土地實施辦法 第6條 前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登記原因證明文件,指政府機關於戰地政務終止前,未經原土地所有權人同意而占用或逕行登記為國有前持有之契據或其他足資證明有所有權之有關文件。
- 行政政府機關(構)編印地圖作業規則 第6條 地圖使用之度量衡單位,採公制單位。但為符合國際通用慣例者,不在此限。
- 行政租賃住宅服務業營業保證金繳存及退還辦法 第6條 租賃住宅服務業向全國聯合會繳存營業保證金時,應檢附下列文件:一、營業保證金繳存估算書。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三、全部營業處所清冊。
- 行政租賃住宅服務業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基金管理辦法 第6條 本會置執行長一人,並得置工作人員若干人,由本會提報全國聯合會審議通過後聘僱;承主任委員之命,執行本會決議事項及處理本會日常事務。
- 行政租賃住宅服務業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基金管理辦法 第16條 本會委員或監察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全國聯合會得予以解職:一、委員未經請假致未出席本會會議達三次,經本會決議後提報。二、監察人無故未參與監察小組達三次,經本會決議後提報。三、委員或監察人涉及違反法令或不當情事,委員經監察小…
- 行政租賃住宅團體獎勵辦法 第6條 主管機關辦理前條獎勵之評選,得遴聘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
- 行政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第6條 經登錄及領有管理人員證書者,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得參加全國聯合會舉辦之管理人員換證訓練(以下簡稱換證訓練)。
- 行政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第16條 全國聯合會開辦管理人員訓練及測驗,應於每班開課或測驗二星期前,將訓練類別、開課日期、課程表、測驗日期及場地等資料公告於該會網站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前項資料有變動者,全國聯合會應將變動部分於每班開課或測驗二日前,於該…
- 行政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第26條 全國聯合會成立前,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辦理管理人員訓練及測驗業務之機關(構)、團體或學校,準用本辦法關於全國聯合會之規定。
- 行政馬祖地區土地申請返還實施辦法 第6條 土地複丈費及登記規費,依土地法之規定計徵。
- 行政國土測繪法 第6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指定專責機關或單位,統籌協調所轄有關測繪業務。
- 行政國土測繪法 第16條 第九條至第十二條規定,於辦理加密控制測量時,準用之。
- 行政國土測繪法 第26條 辦理測繪時應先調查地名資料,其有標準地名者,測繪成果應採用標準地名註記之。但其測繪與地名資料無涉者,不在此限。
- 行政國土測繪法 第36條 以公司組織經營之測繪業於取得許可後,應於六個月內辦妥公司登記;屆期未辦妥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廢止其許可。但有正當理由者,得申請展延一次,其期限以三個月為限。
- 行政國土測繪法 第46條 測繪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廢止其許可:一、將測繪業登記證交由他人使用經營測繪業業務。二、停業期間仍經營業務。前項測繪業自廢止許可之日起五年內,其負責人不得重新申請測繪業許…
- 行政國土測繪法 第56條 外國人或組織在中華民國陸域及海域從事測繪業務,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並依本法規定辦理測繪業登記後,始得營業。前項外國人或組織之資格要件、許可之申請程序、應備文件、審核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國土測繪法 第60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 行政國土測繪法施行細則 第6條 中央主管機關及其他機關依本法第十一條規定辦理勘查或測量事項,須遷移或拆除地上物時,應於測量標施測或設置必要之範圍內擇其損失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
- 行政國土測繪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測繪業依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三項規定申請變更登記,應填具變更登記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一、載明變更內容之股東會會議紀錄、董事會會議紀錄或負責人、股東同意書。二、變更登記事項之證明文件。前項申請變更登記,得以電信網路傳送方式…
- 行政現役軍人及其家屬承租公有基地房屋優待辦法 第6條 本辦法第四條減收租額之計算依左列規定:一、在營期間已達當月十五日以上者按全月計算。二、在營期間未滿當月十五日者按半月計算。
- 行政測量技師地籍測量專業資格認可辦法 第6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行政測繪成果申請使用辦法 第6條 申請測繪成果之收費,受理機關應考量下列因素為之:一、測繪建置成本。二、管理維護成本。三、檢索、審查、複製及重製成本。前項收費,於學術研究、公益用途或機關間訂有協議者,得予減免。
- 行政農地重劃區農路水路工程設施規劃設計標準 第6條 排水幹線應設於重劃區內最低處,並應能兼顧地表及地下排水。排水路採用具涵養水資源及維護原有重劃區生態之工法,避免於渠底採混凝土打底等硬體鋪面。
- 行政農地重劃條例 第6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因左列情形之一,得就轄區內之相關土地勘選為重劃區,擬訂農地重劃計畫書,連同範圍圖說,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定,實施農地重劃:一、耕地坵形不適於農事工作或不利於灌溉、排水者。二、耕地散碎不利於擴大農場經…
- 行政農地重劃條例 第16條 重劃工程之施工,應於重劃區內主要作物收穫後為之;主要作物收穫季節不一時,應擇主要作物損害最少之期間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