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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之管理辦法 第13條 …銷日期及文號。六、變更登錄事項內容、日期及文號。七、參加專業訓練紀錄,包括專業訓練單位、訓練起迄日期、訓練時數、訓練課程、考評。八、加入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公會名稱。九、曾否受過懲戒。十、其他相關事項。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
  2. 行政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之管理辦法 第23條 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每年應依下列規定完成專業訓練:一、每年應完成二十四小時以上之相關專業訓練。二、專業訓練課程應至少包含下列課程一項以上,且合計訓練時數應達十六小時以上:公司法、所得稅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營利事業所…
  3. 行政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之管理辦法 第24條 …律系(所)、科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以財經、稅務、會計教育訓練為宗旨,且訓練著有績效之財團法人、非營利性社團法人,得檢附下列文件,向轄區國稅局申請核准為本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之專業訓練單位:一、申請書。二、法人資格證明文件…
  4. 行政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之管理辦法 第25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國稅局得視實際需要,洽請符合規定之專業訓練單位加開專業訓練課程或自行辦理專業訓練:一、轄區內之直轄市或縣(市)內無申請為專業訓練單位者。二、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因重病或其他重大意外事故,致無法參加其登記執行…
  5. 行政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之管理辦法 第26條 專業訓練單位得就符合本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一項或二項以上,開辦專業訓練課程。除有特殊情形外,專業訓練課程應按季辦理。
  6. 行政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之管理辦法 第27條 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參加專業訓練考評合格者,專業訓練單位應發給完成訓練證明(含時數及課程證明),並於訓練結束後十五日內,將訓練合格之受訓人員名冊、訓練課程名稱、訓練時數等資料通報受訓人員事務所或執業場所所在地之國稅局。
  7. 行政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之管理辦法 第28條 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未依本辦法規定完成專業訓練課程、時數或經考評不合格者,次年度不得繼續執業;其擅自執行業務者,依本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辦理。記帳及報稅代理人事務所或執業場所所在地之國稅局應於每年二月十五日以前,將前一年度未完成…
  8. 行政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之管理辦法 第29條 專業訓練單位應保存受訓人員名冊、師資名冊、各受訓人員訓練課程名稱、訓練時數、考評結果、出席紀錄及核發受訓人員合格時數認證等證明文件,保存期限至少五年。
  9. 行政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之管理辦法 第30條 國稅局得派員瞭解或抽查其轄區內專業訓練單位辦理訓練計畫之執行情形,該單位應予協助並提供相關資料。
  10. 行政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之管理辦法 第31條 專業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轄區國稅局得廢止其辦理專業訓練之核准:一、辦理之專業訓練與申請之實施計畫書內容不符,情節嚴重。二、有事實足認領有第二十七條訓練證明之人員,其實際參與專業訓練之課程或時數,與核發之證明不符。
  11. 行政營利事業適用所得稅法第二十四條之四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實施辦法 第2條 …餘數超過十人,再提供一名實習生名額,以承擔中華民國船員培育及訓練義務。前項第二款所稱經營策略,包括決定重大資本支出及財產處置(如買賣船舶)、主要合約及策略聯盟協議等;商業管理包括商業經營(如路線規劃、受理客貨運輸登記地、…
  12. 行政發展再生能源進口貨物免徵及分期繳納關稅辦法 第2條 …國內尚未製造供應之營建或營運機器、設備、施工用特殊運輸工具、訓練器材及其所需之零組件,經中央主管機關證明用途屬實,得依本辦法規定申請免徵關稅。公司法人進口前項規定之貨物,如係國內已製造供應者,經中央主管機關證明用途屬實,…
  13. 行政關務人員職期調任互調或輪調辦法 第9條 關務人員擔任資訊、海務、工程、緝毒犬培育、訓練及領犬等工作或人事、會(主)計、統計職務者,除各級人事及會(主)計、統計主辦人員應分別適用其相關法規之職期調任規定外,得不受本辦法所定職期之限制。政風及督察單位人員,不適用本…
  14. 行政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5條 …政府採購法財物及勞務採購問題之研議。(七)政府採購專業人員之訓練及管理。四、第四科:(一)營造及相關產業發展之策劃及督導。(二)工程採購之協調、督導及考核。(三)標準工程採購契約之檢討及審定。(四)政府採購法工程採購問題…
  15. 行政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6條 …建設資訊之蒐集、公告及統計。(七)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專業人員之訓練。(八)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各主辦機關相關業務之協調與公共建設之督導及考核。(九)公共工程資源再利用之研議及推動。二、第二科:(一)水利及工業等公共工程計畫之技…
  16. 行政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7條 …三)工程採購品質管理、環境保護及施工安全衛生業務與人員之教育訓練、推廣及考核。五、第五科:(一)行政院列管計畫管考資料之彙整及分析。(二)公共工程統計資料相關之工程計畫管理、督導與管制考核及追蹤。(三)公共工程計畫管理之…
  17. 行政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9條 …員、工作績優人員、好人好事代表選拔等相關案件之擬議。八、職員訓練、進修、研習及考察案件之擬議。九、職員退休、撫卹及資遣案件之擬議。十、員工及眷屬傷、病、身故慰問案件之擬議。十一、退休人員及亡故員工眷屬照護案件之擬議。十二…
  18. 行政技師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舉辦專業訓練,得向技師收取費用。前項專業訓練,得委任所屬下級機關或委託其他行政機關、民間團體辦理。
  19. 行政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 第2條 …、技師證書正本及其影本各一份。四、執照所記載科別之執業證明及訓練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五、最近半年內正面二吋脫帽半身照片一式二張。六、依本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方式執業,而其執業機構名稱或地址變更者,應檢附變更後執業機…
  20. 行政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 第4條 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所稱訓練證明文件,指技師參加下列與執照所載科別有關之技術研討活動或訓練取得之積分證明:一、參加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舉辦授課型講習會、研討會或專題演講者,每小時積分十分,每項課程或講題總分以四十分…
  21. 行政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 第5條 技師於申請換發執照前,應取得與原執照登記科別相關之訓練積分證明,並累計達三百分以上,且包括前條第一項第五款者。原執照科別在一科以上者,每增加一科,其應累計之訓練積分增加一百五十分,且每一科別訓練積分不得少於一百五十分,並…
  22. 行政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 第6條 …增列者,於該科別新增日起三年內申請換發執照時,該科別得免增加訓練積分。
  23. 行政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 第7條 技師於參加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技術研討活動或訓練後,應儘速檢附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訓練積分審查及登記。前項訓練積分審查及登記,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各科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各科技師公會或數科聯合技師公會辦理,並應將委託事項…
  24. 行政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 第8條 技師依本法第八條第四項申請換發執照,所檢具之執業及訓練證明文件,以原執照效期之始日至申請日取得者為限;其經審查符合規定者,以原執照效期屆滿日之翌日重新計算效期,發給執照。
  25. 行政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 第9條 …業者,應依第二條至第六條規定,檢附申請日前六年內取得之執業及訓練證明文件;其經審查合格者,以核發日為基準日重新計算效期發給執照。
  26. 行政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 第12條 …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二十三日以前申請換發執照者,其執業及訓練證明文件,得檢具申請日前四年內取得且符合下列規定之證明文件;其經審查合格者,以核發日為基準日重新計算六年效期,發給執照:一、訓練積分證明,應與原執照登記科別…
  27.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7條 …,指專業服務、技術服務、資訊服務、研究發展、營運管理、維修、訓練、勞力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勞務。採購兼有工程、財物、勞務二種以上性質,難以認定其歸屬者,按其性質所占預算金額比率最高者歸屬之。
  28.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10條 …。四、政府採購資訊之蒐集、公告及統計。五、政府採購專業人員之訓練。六、各機關採購之協調、督導及考核。七、中央各機關採購申訴之處理。八、其他關於政府採購之事項。
  29.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70-1條 …業安全衛生法規,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實施安全衛生管理及訓練,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以確保施工安全。廠商施工場所依法令或契約應有之安全衛生設施欠缺或不良,致發生職業災害者,除應受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處罰外,機關應依…
  30.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95條 …之採購,應由採購專業人員為之。前項採購專業人員之資格、考試、訓練、發證、管理辦法及一定金額,由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