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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既有住宅性能評估,並依下列性能類別,分別評估其性能等級:一、結構安全。二、防火安全。三、無障礙環境。四、空氣環境。五、光環境。六、音環境。七、節能省水。八、住宅維護。新建與既有住宅性能類別之評估項目、評估內容、權重、等級…
  2. 行政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第4條 前條第一項各款所列性能類別,新建住宅除結構安全得單獨申請外,應一併申請評估;既有住宅得由申請人視其需求選擇申請評估之,申請人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者,既有住宅評估類別以結構安全、防火安全、無障礙環境、節能省水及住宅維護為優…
  3. 行政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第7條 …執照核發日期及字號。七、評估範圍之建築物樓層數、樓地板面積、結構及構造型式。八、評估基準。九、評估結果之性能類別、評估項目、等級、條件及建議改善事項。十、適用範圍、變更申請及廢止條件。十一、注意事項。十二、其他相關之補充…
  4. 行政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第9條 …營之他項業務不影響評估作業之公正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指定為結構安全單項評估機構者,應檢附下列文件之一,不受前項、第十條及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限制:一、新建及既有住宅結構安全單項評估機構:內政部營建署代辦建築物耐震…
  5. 行政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第11條 …學以上學校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經教育部審查合格,講授建築結構、建築構造、無障礙環境、建築環境控制、建築設備、建築防災等與評估類別相關學科五年以上。二、建築師、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電機工程技師、冷凍空調工程技師…
  6. 行政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第13條 …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重新指定。評估機構僅申請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結構安全性能類別者,其指定有效期限為自公告日起最長三年,且不得逾第九條第二項契約存續期間或認可辦理耐震能力評估檢查證明文件有效期限。
  7. 行政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第21條 …件以不超過評估費用百分之四十五為限。但申請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結構安全性能類別者,得提高補助比率。前項補助之性能類別、補助比率及補助金額上限,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8.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本條文有附件第1條 …建築機關認定符合耐燃三級之材料。三十一、防火時效:建築物主要結構構件、防火設備及防火區劃構造遭受火災時可耐火之時間。三十二、阻熱性:在標準耐火試驗條件下,建築構造當其一面受火時,能在一定時間內,其非加熱面溫度不超過規定值…
  9.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4-2條 …七條第一款規定之最低標準設置。三、前二款最低層下部空間除設置結構必要之樑柱,樓梯間、昇降機間、昇降機道、梯廳、排煙室及自來水蓄水池所需之牆壁或門窗,及樓梯或坡道構造外,不得設置其他阻礙水流之構造或設施。四、機電設備應設置…
  10.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本條文有附件第107條 …二節及建築設備編對昇降機有關機廂、昇降機道、機械間安全裝置、結構計算等之規定外,並應依下列規定:一、機間:(一)除避難層、集合住宅採取複層式構造者其無出入口之樓層及整層非供居室使用之樓層外,應能連通每一樓層之任何部分。(…
  11.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42條 …:一、應按建築面積全部附建防空避難設備之建築物,因建築設備或結構上之原因,設置昇降機機道之緩衝基坑、機械室、電氣室、機器之基礎、蓄水池、污水處理設施、排水系統之截留器或分離器等固定設備設在地面以下部分及盥洗室,其所占面積…
  12.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34條 …高層建築物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提出理論分析,必要時得要求提出結構試驗作為該設計評估之依據。一、基地地面以上高度超過七十五公尺者。二、結構物之立面配置有勁度、質量、立面幾何不規則;抵抗側力之豎向構材於其立面內明顯轉折或不連…
  13.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36條 高層建築物依設計用風力求得之結構體層間位移角不得大於千分之二‧五。高層建築物依設計地震力求得之結構體層間位移所引致之二次力矩,倘超過該層地震力矩之百分之十,應考慮二次力矩所衍生之構材應力與層間位移。
  14.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39條 高層建築物結構之細部設計應使構架具有所要求之強度及足夠之韌性,使用之構材及構架之力學特性,應經由實驗等證實,且在製作及施工上皆無問題者。柱之最小設計用剪力為長期軸壓力之百分之五以上。
  15.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48條 …或中間設備層之機械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應固定於建築物主要結構上,其支承系統除須有避震設施外,並須符合本規則建築構造編之相關規定。二、主要部分構材應為不燃材料製成。
  16.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49條 …層建築物內、屋頂層或中間樓層或地下層之給水水箱,其設計應考慮結構體之水平變位,箱體不得與建築物其他部分兼用,並應可從外部對箱體各面進行維修檢查。
  17.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62條 …,且區內不含顯著之獨立山頭或跨越主嶺線者,不在此限。二、地質結構不良、地層破碎或順向坡有滑動之虞者:(一)順向坡傾角大於二十度,且有自由端,基地面在最低潛在滑動面外側地區。圖示如下:(二)自滑動面透空處起算之平面型地滑波…
  18.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321條 …車輛救災活動空間、依其他法令規定不得鋪設地面材料之範圍及地面結構上無須再鋪設地面材料之範圍,其餘地面部分之綠建材使用率應達百分之二十以上。
  19.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17條 專業施工技術人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一、領有建築師、土木、結構工程技師證書者。二、領有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建築工程管理、裝潢木工或家具木工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並於申請日前五年內參加內政部主辦或委託專業機構、團體辦理之建…
  20.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18條 …申領登記證時,應檢附下列文件:一、申請書。二、建築師、土木、結構工程技師證書;或前二條規定之技術士證及講習結業證書。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修正施行前,曾參加由內政部舉辦之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或施工講習,並測驗合…
  21. 行政建築師法 第19條 …責任;其受委託監造者,應負監督該工程施工之責任,但有關建築物結構與設備等專業工程部分,除五層以下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外,應由承辦建築師交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技師負責辦理,建築師並負連帶責任。當地無專業技師者,不在此限。
  22.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第3條 …除、逕予強制拆除,或評估有危險之虞應限期補強或拆除者。二、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者。三、屋齡三十年以上,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之建築物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且改善不具效益或未設置昇降設備者。前項合法建築物重建…
  23.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第4條 主管機關得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其申請要件、補助額度、申請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或自治法規,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對於前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評估結果有異議者,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應組成鑑定小組,受理當事人提出…
  24.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第11條 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機構及其人員違反第三條第五項規定為不實之簽證或出具不實之評估報告書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25. 行政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機關申請展期:一、委託依法登記開業建築師、執業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辦理整體結構補強設計之證明文件,及其簽證之補強設計圖。二、委託依法登記開業建築師、執業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辦理排除弱層破壞補強設計之證明文件,…
  26. 行政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 第9條 …序之相關證明文件。二、依法登記開業建築師、執業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出具之整體結構補強成果報告書。三、已拆除建築物之證明文件。原有合法建築物公共安全改善辦法第二十五條之一第二項第一款之建築物,申報人檢具依法登記開業建…
  27. 行政建築物部分使用執照核發辦法 第3條 …經施工完竣。前項所稱幢、棟定義如下:一、幢:建築物地面層以上結構體獨立不與其他建築物相連,地面層以上其使用機能可獨立分開者。二、棟:以一單獨或共同出入口及以無開口之防火牆及防火樓板所區劃分開者。
  28.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6條 …,或評估有危險之虞應限期補強或拆除:基準容積百分之十。二、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基準容積百分之八。前項各款獎勵容積額度不得累計申請。
  29.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13條 …積百分之十。二、依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辦理新建住宅性能評估之結構安全性能:(一)第一級:基準容積百分之六。(二)第二級:基準容積百分之四。(三)第三級:基準容積百分之二。前項各款獎勵容積額度不得累計申請。
  30. 行政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6條 …及雜項執照,不受建築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三十條規定之限制。但有關結構安全、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等,仍應依法由建築師及專業工業技師等辦理,並依規定簽證負責。前項建築物應於核准之日起一年內申報開工,並應於申報開工時,檢具經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