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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10條 …四第一項所稱之中華民國境內之個人及法人,應符合金管會規定專業投資人之資格條件。
  2. 行政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11條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及其經理人、受僱人不得轉介投資人至國外證券商開戶、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之經理人及受僱人從事前項轉介行為,視為該證券商授權範圍內之行為。
  3.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20條 …普通公司債,如銷售對象僅限櫃買中心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定之專業投資人者,所檢具之公開說明書編製內容,應依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六條第三項規定辦理。如銷售對象非限於櫃買中心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定之專業…
  4. 行政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3條 …及其負責人與其他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名或蓋章者依法負責。(三)投資人投資前應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詳閱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並應注意公司之風險事項。另應註明參閱本文之頁次。(四)查詢本公開說明…
  5. 行政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6條 …際債券管理規則(以下簡稱櫃買中心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定之專業投資人者:(一)依第三條至第五條之規定於封面、封裏及封底記載。(二)發行人基本資料、發行辦法及資金用途。(三)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四…
  6. 行政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8條 …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經營權之改變及其他足以影響投資人權益之重要事項與其對公司之影響,如更早年度之資訊對瞭解公司發展有重大影響時,亦應一併揭露。
  7. 行政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3條 …特別股者,應揭露發行目的、不上市或上櫃原因、對現有股東及潛在投資人權益之影響及未來有無申請上市或上櫃之計畫。五、最近三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私募特別股辦理情形,應揭露特別股種類、股東會通過日期與數額、價格訂定之依據…
  8. 行政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2條 …供銷契約、技術合作契約、工程契約、長期借款契約及其他足以影響投資人權益之重要契約,載明當事人、主要內容、限制條款及契約起訖日期。(附表四十九)
  9. 行政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4條 …別股者,應揭露發行目的、不擬上市或上櫃原因、對現有股東及潛在投資人權益之影響及未來有無申請上市或上櫃之計畫。五、股票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五條規定核准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
  10. 行政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 第3條 …持有僑居身分加簽之中華民國護照、外僑居留證之自然人或外國機構投資人。本辦法所稱境外華僑及外國人,指在中華民國境外之華僑及外國自然人或外國機構投資人。本辦法所稱外國機構投資人,指在中華民國境外,依當地政府法令設立登記者,或…
  11. 行政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 第6條 …納稅捐,除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之外國機構投資人外,應委託中華民國境內之代理人,代理申報及繳納稅捐,並填具委託之證明文件,送請該管稽徵機關核准;變更代理人時,應由變更後之代理人重新填具委託代理申報及繳納…
  12. 行政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 第16條 …外國法人為代理人者,應指定一自然人執行代理業務。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持有公開發行公司之股份者,其表決權之行使,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指派國內代理人或代表人出席為之。
  13. 行政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 第31條 海外存託憑證經兌回後,投資人始得自行或委託存託機構在原兌回股數範圍內自國內市場買入原有價證券或將其已持有之原有價證券交付保管機構後,由存託機構據以再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前項再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以存託契約及保管契約已載明海外…
  14.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3條 …適用本辦法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之相關規定。銷售機構受理境外基金投資人之申購、買回或轉換等事宜,除信託業依特定金錢信託契約受託投資境外基金者外,應經總代理人轉送境外基金機構辦理。參與證券商受理或從事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Exc…
  15.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5條 …前項事業及其人員於辦理境外基金募集及銷售業務時,對於境外基金投資人之個人資料、往來交易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
  16.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5-1條 境外基金銷售機構以自己名義為投資人申購境外基金者,應確實執行公開說明書所載短線交易防制措施。對所屬基金投資人從事基金交易符合公開說明書短線交易認定標準者,應依本會所規定之格式,提供該投資人相關資料予境外基金機構或總代理人…
  17.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8條 …;修正時,亦同。證券經紀商依本辦法擔任境外基金總代理人,得與投資人簽訂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契約為之。第一項擔任總代理人之證券經紀商,應加入同業公會。
  18.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10條 …管理之基金時,應提存新臺幣一億一千萬元。銷售機構以自己名義為投資人向總代理人申購境外基金者,除依特定金錢信託契約受託投資境外基金者外,應向符合前項規定之金融機構提存營業保證金新臺幣二千萬元。前二項之營業保證金應以現金、銀…
  19.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11條 總代理人應辦理下列事項:一、就其所代理之境外基金,編製投資人須知及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等相關資訊,並交付予銷售機構、參與證券商及投資人。但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於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者,得免交付投資人。二、擔任境外基金機構在國內之…
  20.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12條 …金有暫停及恢復交易情事。六、其代理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或交付投資人之其他相關文件,其所載內容有變動或增加,致重大影響投資人之權益。七、其代理之境外基金於國內募集及銷售所生之投資人訴訟或重大爭議。八、總代理人發生財務或業務…
  21.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15條 …數股票型基金之申購與買回,違反法令、契約、逾越授權範圍或損害投資人權益之情事,應立即督促其改善,並立即通知本會。總代理人、銷售機構、參與證券商及其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受僱人因故意、過失或違反契約或法令規定,致損害投資人…
  22.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17條 總代理人之變更或終止應經本會核准並於二日內辦理公告及通知投資人。但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於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者,得免通知投資人。前項公告日至變更或終止基準日,不得少於十五個營業日。總代理人終止代理後,於轉由其他境外基金總代理…
  23.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18條 …業務。信託業或證券經紀商依本辦法擔任境外基金銷售機構者,得與投資人簽訂特定金錢信託契約或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契約為之。
  24.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20條 銷售機構應辦理下列事項:一、交付投資人須知及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等相關資訊予投資人。二、就不可歸責銷售機構之情事,協助投資人紛爭處理與辦理投資人權益保護事宜及一切通知事項。三、其他依法令或本會規定應辦理之事項。
  25.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21條 …終止辦理前項業務後,於轉由其他境外基金銷售機構辦理前,應協助投資人辦理後續境外基金之買回、轉換或其他相關事宜。
  26.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22條 …依本辦法代理募集及銷售境外基金時,不得以契約排除法令規定其對投資人應負之責任。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之總代理人應與參與證券商簽訂契約,約定雙方之權利義務關係。
  27.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23條 …占該境外基金總投資之比率,不得超過本會所訂定之比率。四、國內投資人投資金額占個別境外基金比率,不得超過本會規定之一定限額。五、境外基金之投資組合不得以中華民國證券市場為主要的投資地區,該投資比率由本會定之。六、該境外基金…
  28.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27條 …細表。七、境外基金最近年度財務報告與其中文簡譯本、投資組合、投資人須知、公開說明書併同其中譯本等相關資訊。八、境外基金管理機構符合第二十四條規定之證明文件。九、境外基金機構出具聲明書,聲明將依本會之要求,提供該境外基金機…
  29.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30條 …反法令,致影響境外基金之募集及銷售。二、該基金註冊國之法令對投資人權益之保護顯低於我國。三、經本會退回、不予核准、撤銷、廢止或自行撤回其申請(報)案件,總代理人自接獲本會通知之日或自行撤回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申請(報)募…
  30.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31條 …止事項,其情節重大。七、違反其他法令之強制或禁止規定,致影響投資人權益,且情節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