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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48條 危險品裝船或卸船,或為其他裝卸時,船長或其職務代理人,必須在場。
  2. 行政飛航規則 第2條 …全相關人員:指飛航組員、航空器維護人員、飛航管制員及其他執行職務或處置不當,可能會危及航空安全之人員。六十七、特種目視飛航:指在管制地帶內低於目視天氣情況下,由駕駛員提出並獲航管單位同意後實施之目視飛航。六十八、滑行:指…
  3.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33條 …自用駕駛員之權利,並得擔任下列檢定合格相同航空器型別之駕駛員職務:一、民用航空運輸業除外之飛機機長或副駕駛員。二、民用航空運輸業檢定機型為單人操作飛機之機長。三、民用航空運輸業檢定機型為多組員操作飛機之副駕駛員。
  4.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37條 …自用駕駛員之權利,並得擔任下列檢定合格相同航空器型別之駕駛員職務:一、檢定機型為多組員操作飛機之副駕駛員。二、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擔任檢定機型為單人操作飛機之商用駕駛員:(一)實際操控飛機飛航總時間達七十小時以上,其中包括含…
  5.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50條 …自用駕駛員之權利,並得擔任下列檢定合格相同航空器型別之駕駛員職務:一、民用航空運輸業除外之直昇機機長或副駕駛員。二、民用航空運輸業檢定機型為單人操作直昇機之機長。三、民用航空運輸業檢定機型為多組員操作直昇機之副駕駛員。
  6.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105條 …局核准之航空器簽派員訓練。三、申請前三年內曾任下列任何一目之職務二年以上或任何二目職務各一年以上者:(一)民用航空運輸業飛航組員。(二)飛航管制員。(三)民用航空運輸業航空氣象工作人員。前項航空器簽派員檢定證申請人,於申…
  7. 行政海事評議規則 第7條 …小組之遴聘委員任期均為一年,期滿得續聘之。遴聘委員在任期內因職務調動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執行職務時,得改聘之,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為止。海事評議小組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
  8. 行政海事評議規則 第12條 …海事檢查員應自行迴避而未迴避,或有具體事實,足認該等人員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當事人得於海事評議小組會議舉其原因及事實,向會議主持人申請迴避,並由會議主持人徵詢被申請迴避之人員意見後決定之。海事評議小組委員、執行秘書及海…
  9. 行政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業務委託辦法 第5-1條 …專業知識與能力,足以判斷受檢人員之身體與精神狀況能否安全執行職務。四、具有三年以上實際航空醫學相關工作經驗。
  10.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條 …訂之導航規格。四十六、機種新進訓練:指對未任職於其他機型相同職務之組員所實施之訓練。四十七、機種轉換訓練:指對曾任職於其他機型相同職務之組員所實施之訓練。四十八、升等訓練:指對飛航組員曾在某特定機型擔任副駕駛員或飛航工程…
  11.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6條 航空器使用人應確使其駕駛員於執行職務時,熟知其所飛航之地區、起降之機場及助航設備等有關之規則及程序。
  12.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8條 …安全管理專業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二、擔任航務、機務或飛安相關職務三年以上之經驗。
  13.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60條 …予複習訓練及測驗,以確保每一飛航組員皆經過適合之訓練,勝任其職務。地面學科及飛航訓練應由合格之教師於民航局核准之訓練設備執行之。訓練計畫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飛航組員未來執行任務機種之地面學科及飛航訓練。二、各種因機身…
  14.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64條 …派遣駕駛員擔任巡航駕駛員。但駕駛員於最近九十日內,曾擔任下列職務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在其檢定機型之同型航空器擔任機長、副駕駛員或巡航駕駛員。二、在其檢定機型之同型航空器或民航局核准之飛行模擬機實施複訓,包括針對巡航中之…
  15.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66條 …持飛航該機場及之航路資格外,否則不得於該次飛航中,擔任機長之職務。前項航路資格之取得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具有所飛經航路及使用機場之知識,包括:(一)地形及最低安全高度。(二)季節性氣候情況。(三)氣象、通信、航管等設施、…
  16.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72條 飛航工程師於最近六個月內,應有擔任該機型飛航工程師之職務至少五十飛行小時以上,或經民航局考驗合格,航空器使用人始得派遣其擔任該機型之飛航工程師。
  17.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79條 簽派員執行職務時應具有民航局發給之檢定證並具備下列各款之經驗及知識:一、於最近十二個月內應至少於其負責簽派之其中一條航路之航空器駕駛艙內作一次觀察飛航。二、簽派員應經航空器使用人確認其瞭解航務手冊內容及航空器使用之通信及…
  18.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81條 …連續停止工作十二個月以上者,非再經航空器使用人訓練不得執行其職務。
  19.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83條 …空器國籍及登記號碼。二、日期。三、飛航組員姓名。四、飛航組員職務。五、離場站。六、抵達站。七、離場時間。八、抵達時間。九、飛航時間。十、飛航性質(如定期、不定期等)。十一、備註。十二、負責人員簽名。
  20.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31條 …發現組員因受傷、疾病、疲勞、酒精或藥物影響等原因致無法執行其職務時,應令其不得飛航。飛航中組員因疲勞、疾病或缺氧等原因,而嚴重降低其執行職責之能力時,機長應中止飛航並就近於適合之機場降落並作必要之處置。
  21.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85-21條 …面學科及飛航訓練計畫,以確保每一飛航組員皆經適合訓練,勝任其職務。前項訓練計畫應包括與人為因素表現有關之技能。
  22.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85-22條 …確認每一飛航組員之檢定證及體格檢查及格證之有效性,並能勝任其職務。
  23.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27條 …標示、提示表、儀表標示及其操作限制。組員於飛航前,應瞭解與其職務相關之航空器上緊急裝備,並遵守該裝備之使用程序。
  24. 行政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 第11條 航空人員因病、傷致不能執行職務連續達二週以上者,應由服務單位向民航局或受其委託之體檢醫師諮詢。
  25. 行政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 第12條 …持有體檢證規定之標準時,應及時主動向服務單位請求停止執行飛航職務,服務單位並應向民航局或受其委託之體檢醫師諮詢。前項及前條經諮詢後,認為應再體檢之航空人員,並應向民航局或受其委託之體檢醫師申請複檢,於複檢通過後,始得再執…
  26. 行政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 第16條 航空人員之身體與精神狀況,應無任何足以影響安全執行職務之疾病及先天或後天之機能違常。
  27. 行政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 第17條 …孩童期與青少年期之行為及情緒疾患。(六)任何足以影響安全執行職務之精神疾病。二、神經系統疾病: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或見諸病史。(一)癲癇發作。(二)意識障礙其原因不明。(三)腦血管病變。(四)偏頭痛或其他頭痛合併神經功能障…
  28. 行政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 第18條 外科檢查,不得有足以影響安全執行職務之下列情形之一:一、任何創傷、傷害、手術後遺症或先天、後天之身體、機能違常。二、骨、關節、肌肉或肌腱之任何活動性疾病及所有先天或後天疾病之機能後遺症。三、消化系統及其附屬器官任何部位之…
  29. 行政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 第19條 內科檢查標準如下:一、不得有任何足以影響安全執行職務之疾病或機能失常。二、心臟不得有冠狀動脈疾病或見諸病史。三、不得有足以影響安全執行職務之下列情形之一:(一)嚴重之肥厚性心肌症或擴大性心肌症。(二)心臟左束枝傳導阻滯。…
  30. 行政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 第20條 …正常功能之急性或慢性之活動性病情,以致危及飛航安全或安全執行職務。二、左右兩眼之視野應正常。三、左右兩眼眼肌平衡功能應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