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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期貨顧問事業管理規則 第24條 證券經紀商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兼營期貨顧問事業者,總公司應設獨立專責顧問部門,並指派專責部門主管及業務員辦理第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之業務。分支機構應指派專責之業務員辦理之。前項專責部門主管及業務員應分別符合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
  2.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8條 …轉投資以買賣有價證券為主要業務之公司或籌設證券商或證券服務事業者。十、不依有關法令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財務報告,情節重大者。十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規定情事者。十二、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或執行有重大缺失者。十三、申報日前一…
  3. 行政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4條 …生之效益與其對公司獲利能力及每股盈餘之影響。2.轉投資特許事業者,應敘明特許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或許可情形及其核准或許可之附帶事項是否有影響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三)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債務者,應列明下列事項:1.公司債務…
  4.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6條 票券金融公司分公司因不可抗力事由,而需暫停營業者,於該事由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得向主管機關申請分公司停業,期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必要時,得申請延長之。
  5.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設立標準 第12條 票券金融公司經核發營業執照後,滿六個月尚未開始營業者,主管機關應廢止其設立之許可,限期繳銷執照,並通知經濟部。但有正當理由,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得予延展;其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並以一次為限。
  6.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36條 …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之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及資料處理服務業者,其專用存款帳戶開立之限制、管理與作業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準用本辦法之規定。專營電子支付機構依前項規定開立之專用存款帳戶,與其經營其他電子支付機構業務開立…
  7.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76條 期貨商經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撤銷其營業許可或命令停業者,應了結被撤銷或停業前所為期貨交易事務。
  8.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第13條 …六個月,並以一次為限。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未依前項規定期限開始營業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許可及營業執照,並令限期繳回營業執照,屆期未繳回者,註銷之。專營電子支付機構營業執照所載事項有變更者,應經主管機關許可,並申請換發營業執照…
  9.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第59條 主管機關依前條第二項為備查時,業者之業務管理或作業方式如有與本條例規定不符合者,應指定期限命其調整。
  10.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70-1條 非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者,為涉及有價證券投資或業務招攬之廣告,不得有下列行為:一、使人誤信其業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證券投資信託、證券投資顧問或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二、從事投資分析之同時,有以提供有價證券投資建…
  11.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98條 …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因撤銷、廢止許可、命令停業或自行歇業者,該事業應了結其被撤銷、廢止、停業或歇業前所為之證券投資信託或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經撤銷或廢止證券投資信託或證券投資顧問業務許可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
  12.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 第9條 …報之事項。前項第二款、第五款及第六款規定於他業兼營期貨信託事業者不適用。第一項第一款事項,公司應事先申報;第二款至第四款事項,公司應於知悉或事實發生之日起五個營業日內申報;第五款事項,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已發行股份…
  13.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 第29條 …報告並應上傳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他業兼營期貨信託事業者,已將最近期財務報告,依信託業法第三十九條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二十一條規定,於指定網站辦理公告事宜者,不在此限。
  14.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 第51條 …練;在職人員應每二年參加在職訓練。期貨經理事業兼營期貨信託事業者,其業務員申請登記為期貨信託事業之業務員,得免參加前項職前訓練。取得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及第四十八條所定之業務員資格前半年內已參加職前訓練且成績合格者,於…
  15.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 第62條 …內部稽核主管外,應具備本規則所定資格條件。他業兼營期貨信託事業者,除信託業兼營者外,其負責人準用第十六條、第五十四條至第五十七條及第五十九條至前條規定。信託業兼營期貨信託事業者,其負責人準用第十六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六…
  16.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3條 …之說明。4.證券之交易方式。(三)投資國外證券化商品或新興產業者,應敘明該投資標的或產業最近二年國外市場概況。(四)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對基金之外匯收支從事避險交易者,應敘明其避險方法。(五)基金投資國外地區者,證券投資信託…
  17. 行政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條 …辦理。期貨商依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第十五條規定兼營期貨經理事業者,應依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第二十一條規定編製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部門之財務報告。他業依期貨交易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兼營期貨業務者,其會計事務之處理於其目的事業主…
  18. 行政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3條 …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應揭露其姓名、職稱及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之期間。所稱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之關係企業,係指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之會計師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十或…
  19. 行政期貨商設置標準 第4條 …明曾經從事或涉及其他不誠信或不正當活動,顯示其不適合從事期貨業者。發起人、董事或監察人為法人者,前項規定,對於該法人代表人或指定代表行使職務者,準用之。第一項規定,於第二條但書規定之事業或外國期貨商負責人準用之。
  20. 行政銀行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應揭露其姓名、職稱及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之期間。所稱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之關係企業,係指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之會計師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十或…
  21.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931030訂定) 第28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本會核准投資外國及大陸事業者,除本會另有規定外,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於被投資事業營業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向本會申報該被投資事業之年度財務報告。二、每季終了後十五日內,向本會提交所投資事業之業務報告,該…
  22.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56-9條 期貨商經本會核准投資海外事業者,除本會另有規定外,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每季終了後十五日內向本會申報所投資海外子公司之業務報告,該業務報告應包含業務辦理情形、收支狀況、效益評估等內容。二、每月向本會申報月計表時,應併同檢…
  23.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 第4條 …事業之名稱,應標明期貨經理字樣。但依第三章規定兼營期貨經理事業者,不在此限。
  24.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 第15條 …之業務及其他業務。期貨經紀商、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兼營期貨經理事業者,其實收資本額應符合下列規定;如有不足時,應辦理增資:一、期貨經紀商之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按第二項所定最低指撥專用營運資金金額,加計期貨商設置標準第八條及第…
  25.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 第16條 …貨信託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兼營期貨經理事業者,應設置獨立專責部門。但已設置獨立部門專責辦理全權委託業務者,不在此限。前項所定事業申請兼營期貨經理事業,應依第十條規定配置經理人及業務員。
  26.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 第20條 …國期貨經紀商申請其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之分支機構兼營期貨經理事業者準用之。
  27.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 第27條 …期貨經理事業向主管機關申請改制為期貨信託事業並兼營期貨經理事業者,其申請以改制後之期貨信託事業兼營期貨經理事業應具備之條件、應檢具之申請書件及相關程序,應依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之相關規定辦理,不適用第十七條至第十九條、第…
  28.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 第28條 …許可證照時,應依下列各款規定,繳納證照費:一、設置期貨經理事業者,應按第九條第一項規定之最低實收資本額四千分之一計算。二、期貨經理事業設置分支機構者,為新臺幣三千元。三、期貨經紀商兼營期貨經理事業者,應按第十五條第二項規…
  29.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9條 …規範,由本會公告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本會核准兼營期貨信託事業者,其運用第三十七條之一規定之指數股票型基金以外之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比率,得向本會申請核准不受前項比率限制,其風險暴露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
  30.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54條 …於投資說明書中敘明。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本會核准兼營期貨信託事業者,於其運用私募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風險暴露控管機制之內部控制制度報經本會核准後,始得不受第四項比率之限制。但其風險暴露不得超過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