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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 第12條 事業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報請審查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經地方主管機關或受託機關確認符合前條第一項規定者,地方主管機關或受託機關應以書面通知事業於十五日內繳納審查費;未繳納審查費者,地方主管機關或受託機關應予駁回。
  2. 行政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 第13條 事業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報請審查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經地方主管機關或受託機關確認符合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並依前條規定完成繳費者,地方主管機關或受託機關應進行審查。
  3. 行政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 第14條 事業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報請審查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經審查不合規定或內容有缺漏者,地方主管機關或受託機關應通知事業限期補正,處理方式如下:一、屆期未依地方主管機關或受託機關意見補正者,駁回其申報資料。二、因同一理…
  4. 行政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 第15條 事業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報請審查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符合規定者,地方主管機關或受託機關應於完成審查後七日內核發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之審查同意函。
  5. 行政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 第16條 事業取得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審查同意函後,應於六個月內完成變更、歇業之登記。逾期者重新提送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但經地方主管機關或受託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6. 行政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 第17條 事業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報請審查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應以書面或網路傳輸方式向地方主管機關或受託機關申報。前項網路傳輸方式之施行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7. 行政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審查收費標準 第2條 …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依本法第九條規定受理事業申報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之審查,應依附表收取審查費。
  8. 行政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 第5條 前條所列污染物之管制項目,得由各級主管機關依區域特性、調查目的、運作方式,評估、選擇及核定最適當之檢測項目與調查範圍。
  9. 行政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41-4條 …十年二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已封場之掩埋場,經主管機關環境監測調查之結果低於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而達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者,事業應於接獲主管機關通知後一個月內提報因應措施,經許可文件核發之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後執行之…
  10. 行政環境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教育設施、場所之訓練、認證、管理及執行。九、全國性環境教育之調查、資料統計及執行成果報告之製作。十、全國性或直轄市、縣(市)間環境教育之協調、合作及執行。十一、直轄市、縣(市)環境教育業務之督導。十二、其他有關全國性環境…
  11. 行政環境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3條 …境教育之研究發展、訓練及管理。九、直轄市、縣(市)環境教育之調查、資料統計及執行成果報告之製作。十、其他有關直轄市、縣(市)環境教育事項。
  12.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應變器材與偵測警報設備管理辦法 第6條 …內容,重新報請備查。運作人應於毒性或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備查後半年內,檢討該計畫內容重新報請備查。運作場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計畫內容應改善者,得通知運作人進行檢討,應再行報請備查。應變器材…
  13.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源再使用事業之督導管理。五、直轄市或縣(市)再生資源再使用之調查及統計資料之製作。六、於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提交上一年度之再生資源再使用成果及稽查處分情形,每年十月三十一日前提交下一年度之再生資源再使用執行計…
  14. 行政環境用藥管理法 第10條 …境用藥許可證,於廢止原因消失時,原申請者得提出科學技術或實地調查結果之證實,向中央主管機關重行申請。
  15.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收費辦法 第2條 公害糾紛事件之調處費、裁決費、鑑定費及證據調查費用之計算及收取,依本辦法之規定。
  16.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收費辦法 第12條 調處委員出外調查證據之交通費、食宿費,證人、鑑定人之交通費、滯留期間之食宿費,依國內出差旅費規則所定薦任人員交通費、住宿費及膳雜費給與標準計算。抄錄費、翻譯費、郵電費、運送費、登載新聞紙費及其他有關證據調查費用,依實支數…
  17.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業及住所或居所。三、請求事項。四、公害糾紛原因及事實。五、供調查之證據。六、附屬文件名稱及其件數。七、調處委員會名稱。八、申請年、月、日。委任代理人,應提出委任書狀。前二項規定,於申請裁決準用之。
  18.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調處委員會得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提出之證據及請求調查證據之拘束。
  19.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調處委員會因調查證據之必要,得為下列各款之處置:一、請當事人或其他關係人提出文書、表冊及物件。二、聽取當事人之意見,詢問證人或鑑定人,或取得當事人、鑑定人及證人之書面意見。三、請有關機關協助提供有關文書、表冊及物件。四、…
  20.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員會主任委員得於調處期日前,指定委員一人先行審查調處申請書或調查證據,於開會時提出意見。
  21.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施行細則 第31條 …不到場者,並得依職權由一造陳述而為裁決。如以前已為陳述或證據調查或未到場人有書面之陳述者,為前項裁決時,應斟酌之。
  22.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初步評估暨處理等級評定辦法 第2條 …染途徑影響潛勢評分及地下水污染途徑影響潛勢評分。四、污染範圍調查:指調查污染場址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分布狀況。五、對環境影響之評估:指依場址污染潛勢評估總分評估污染場址對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危害性。
  23.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初步評估暨處理等級評定辦法 第3條 …縣(市)主管機關進行控制場址之初步評估,或整治場址之污染範圍調查及對環境影響之評估時,應記載下列基本資料,格式如附表一:一、場址名稱。二、場址位置。三、場址所有人及相關資料。四、場址之土地使用分區類別及實際使用情形。五、…
  24.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第二項規定查證、採取應變必要措施、監督、訂定計畫、審查計畫、調查計畫、評估、實施計畫、變更計畫支出之費用。二、基金求償及涉訟之相關費用。三、基金人事、行政管理費用、土壤、地下水污染預防及整治相關工作人事費用。四、各級主管…
  25.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 第8條 …或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事故者,運作人或所有人應依備查後之事故調查處理報告,於半年內重新檢討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內容報請備查。運作人發生下列重大事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命其依第四條內容修正廠(場)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並…
  26. 行政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 第5條 …及頻率,依下列監測目的評估:一、地下水監測目的為區域背景水質調查者,依歷年水質調查結果檢討及調整。二、地下水監測目的為污染調查及查證者,視場址污染特性、污染改善進度及調查結果檢討及調整。
  27.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 第24條 調處委員會得請求有關機關協助調查證據。前項調查證據行為,非法院不得為之者,得請求法院為之。受請求之法院,關於調查證據,有受訴法院之權。
  28.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 第35條 …委員會於裁決前應行詢問,使雙方陳述,並就事件有關事實為必要之調查。
  29.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 第43條 依本法申請之調處及裁決,得收取調處費、裁決費、鑑定費及證據調查費用。前項收費辦法,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
  30.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 第48條 …行左列各款事務︰一、處理公害陳情。二、為處理公害陳情所必要之調查、指導及建議。三、指導陳情人依本法程序申請調處或裁決。鄉(鎮、市、區)公所,得視需要置專責人員,處理前項各款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