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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8 / 125 頁- 行政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分配使用辦法 第7條 …。四、噪音改善管考計畫及執行成果之審定。五、噪音防制設施設置補助及補償發放爭議事件之協調及處理。噪改小組依組務需要召開會議,由召集人主持,並得邀請有關人士列席,召集人不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為主席;召集人及副召集人均不能出…
- 行政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分配使用辦法 第9條 噪音防制及補償經費之用途如下:一、補助軍用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內設置噪音防制設施所需之費用。二、補助軍用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內學校、圖書館、托育機構,因設置噪音防制設施所增加之電費支出。三、補助軍用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內直轄市…
- 行政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分配使用辦法 第10條 …府預算編製期程,通知直轄市、縣(市)政府限期提議下一個輪次採補助住戶設置噪音防制設施或五年噪音補償措施方式,逾期未提議者,依上一個輪次方式辦理。
- 行政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分配使用辦法 第11條 軍用機場管理單位於本辦法施行後下一個輪次,採補助設置噪音防制設施者,其住戶每一輪次之補助基準如下:一、第三級航空噪音防制區:每戶新臺幣三萬元。二、第二級航空噪音防制區:每戶新臺幣二萬五千元。三、第一級航空噪音防制區:每戶…
- 行政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分配使用辦法 第12條 …位於本辦法施行後下一個輪次,採噪音補償措施者,以完成第一輪次補助住戶設置噪音防制設施者為限。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未曾接受補助設置噪音防制設施,經由軍用機場所在直轄市、縣(市)政府提議,噪改小組審查、審議會審…
- 行政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分配使用辦法 第13條 噪音防制經費用於補助機關、團體設置噪音防制設施及第九條第二款、第三款所需費用,合計所占比率不得高於該軍用機場管理單位年度補助總額百分之二十。但經與民用航空營運或管理機關(構)協議,由軍用機場管理單位補助軍用機場航空噪音防…
- 行政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分配使用辦法 第14條 …航空噪音影響程度,參酌司令部編列之噪音防制經費額度,排列申請補助之優先順序,提送噪改小組審查後,依第三級、第二級、第一級航空噪音防制區之順序分配噪音防制經費。但第二級及第一級航空噪音防制區內之學校,得與第三級航空噪音防制…
- 行政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分配使用辦法 第15條 第九條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補助經費範圍,以直轄市、縣(市)政府於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八日後之第一次公告航空噪音防制區前,於各級航空噪音防制區內既有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住戶之合法建築物、公園、托育機構、社區活動中心及村…
- 行政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分配使用辦法 第16條 …築物所有人名冊或戶政資料。軍用機場管理單位應考量下列因素排定補助之優先順序,並通知既有合法建築物所有人、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證明文件辦理申請補助:一、航空噪音影響程度。二、住戶之合…
- 行政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分配使用辦法 第17條 軍用機場管理單位補助設置之噪音防制設施項目如下:一、設置完成後具一定減音效果之防音門窗及其他百葉窗、窗簾等附屬設施。二、開口部消音箱。三、吸音天花板、吸音壁面及其他空調設備等必要之噪音防制設施。四、緩衝綠帶:道路綠化、帶…
- 行政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分配使用辦法 第18條 補助設置噪音防制設施申請項目應設置之地點如下:一、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住戶、托育機構、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得申請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所定之項目,並應將之設置於符合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之合法建築…
- 行政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分配使用辦法 第19條 …涉及採購事項,應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辦理。軍用機場管理單位補助設置之噪音防制設施,其設計、發包、施工、監工等事項,由受補助設置噪音防制設施者執行,軍用機場管理單位負責審查、監督。
- 行政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分配使用辦法 第20條 受補助設置噪音防制設施者,應妥善管理、使用及維護噪音防制設施,軍用機場管理單位得不定期查核其使用狀況。受補助設置噪音防制設施者,不得拆遷或換裝相關噪音防制設施。但事先報經軍用機場管理單位同意或相關噪音防制設施達一定使用年…
- 行政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分配使用辦法 第21條 軍用機場管理單位得就年度補助申請之公告作業、第十二條第二項及第十五條第一項認定所需相關資料及其他相關事項,協請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辦理並提供。
- 行政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分配使用辦法 第22條 軍用機場屬軍用塔台所轄軍民合用機場者,其補助設置噪音防制設施工作及噪音補償作業,由軍用機場管理單位與民用航空營運或管理機關(構)協調後辦理。
- 行政國防醫學大學軍事教育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4條 …金來源如下:一、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但不包括第二款第四目之補助或收入。二、自籌收入,其項目及範圍如下:(一)學雜費收入:學校向學生收取與教學活動直接或間接相關費用之收入。(二)推廣教育收入:學校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
- 行政國防醫學大學軍事教育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14條 各項自籌收入應由學校統籌運用。但涉及政府與民間補助或委託辦理之事項,應依其補助計畫或契約辦理。學校辦理各項自籌收入業務,應合理控制成本,並得衡量使用學校資源情形,就所提列之行政管理費或計畫節餘款訂定一定分配比率,分配至負…
- 行政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普發現金辦法 第5條 …福利津貼、農民退休儲金、勞工退休金之月退休金、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三、經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機構以直接入帳方式發給就養給付之退除役官兵。四、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安置之兒童及少年。五…
- 行政因應國際情勢強化韌性發放現金辦法 第5條 …福利津貼、農民退休儲金、勞工退休金之月退休金、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三、經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機構以直接入帳方式發給就養給付之退除役官兵。四、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安置之兒童及少年。五…
- 行政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十二條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認定辦法 第3條 …SBIR計畫)或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SIIR計畫)等創新研發補助。(四)依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核准於科學園區內成立之科學事業。二、依產業創新條例第二十三條之二規定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為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者。前二項公…
- 行政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 第4條 …瓦斯及燃氣管線。五、家園及公共設施:(一)災損住宅拆除、修繕補助及租金補貼。(二)公共建築、學校及政府機關(構)設施。(三)文化資產與原住民族文化健康站之緊急搶修及修復。六、水利設施:(一)河川、排水上中下游系統性治理、…
- 行政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 第5條 …關辦理本條例及災害防救法規定事項所需經費,中央政府得覈實給予補助。中央執行機關並得同意受補助之地方政府以代收代付方式執行。為因應各項災區救災及復原重建工作之緊急需要,中央執行機關得報經行政院同意後,於第一項特別預算案未完…
- 行政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 第7條 依本條例規定自各執行機關領取之津貼、補助、救助、慰助金、工資及其他給與,免納所得稅。依本條例規定自各執行機關領取之津貼、補助、救助、慰助金、工資及其他給與,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 行政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推動學術機構參與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復原重建工作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2條 本辦法補助對象為學術機構。前項所稱學術機構,指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學校院或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受補助單位申請作業要點核定補助之國內具學術研究性質之公立機構、行政法人及財團法人。
- 行政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推動學術機構參與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復原重建工作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3條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依本辦法補助案件範圍,以與馬太鞍溪流域堰塞湖處置方式、土砂運移機制模擬及環境衛生復原有關,有助於政府各機關有效、迅速推動災區復原重建工作,且為未來產生堰塞湖之標準處理模式之研究發展專案…
- 行政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推動學術機構參與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復原重建工作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4條 …限內以書面方式向本會申請,逾期不予受理,經審查通過後擇優予以補助。申請文件未符合規定者,經本會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未補正完備者,視同放棄。
- 行政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推動學術機構參與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復原重建工作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5條 受補助者應於本會通知期限內簽訂契約;逾期未簽約者,取消其補助資格。
- 行政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推動學術機構參與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復原重建工作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6條 本會為查核補助案件之執行情形,得進行相關之督導及考核作業。受補助者對於前項之查核有答復說明、提送相關報告或提供經費清冊、證明文件等資料之義務。
- 行政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推動學術機構參與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復原重建工作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7條 補助案件如有執行成效不佳、經費執行不佳或異常情形,本會得視情況調整補助額度或補助金額。
- 行政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推動學術機構參與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復原重建工作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8條 補助計畫如因不可抗力或情事變更致無法完成或繼續執行不利整體效益時,受補助者得申請終止契約,並核實申請已發生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