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08 / 200 頁- 行政行政機關執行保護令及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辦法 第19條 …執行行為;認其無理由者,應於十日內加具意見,送原核發保護令之法院裁定之;未經原核發法院撤銷、變更或停止執行之裁定前,仍應繼續執行。
- 行政行政機關執行保護令及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辦法 第20條 …辦理:一、警察機關通知被害人或其家庭成員後,應將通知情形回傳法院或檢察署,並副知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必要時,應依第十條規定採取相關安全措施。二、直轄市、縣(市)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通知被害人或其家庭成員後,應以適當方法優先…
- 行政行政機關執行保護令及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辦法 第21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受檢察官或法院依本法第四十條規定通知執行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三十八條第二項或第三十九條所附之條件時,準用本辦法有關執行保護令之規定。
- 行政兒童及少年性剝削行為人輔導教育辦法 第15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請執行保護管束之檢察機關觀護人或法院少年保護官,加強督促行為人接受輔導教育。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 第7條 …務,經受託人提供切結文件。三、受監護或輔助宣告,經受託人提供法院裁定文件影本。四、經醫師認定之失智症病人。五、其他經保險人認定之特殊情形。
- 行政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5條 …中央警政主管機關定之。中央警政主管機關、中央法務主管機關及司法院應適時辦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育訓練,以充實調查、偵查或審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案件之司法警察、司法警察官、檢察事務官、檢察官或法官之辦案專業素養。
- 行政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8條 …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協助被害人於偵查中向檢察官、審理中向法院請求重製扣案之被害人性影像。第一項之網路業者於技術可行下,應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知比對、移除或下架被害人之性影像。性影像處理中心得知網頁資料涉有兒童…
- 行政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16條 …、監護人或其他適當之人;經評估有安置必要者,應提出報告,聲請法院裁定。法院受理前項聲請後,認無繼續安置必要者,應裁定不付安置,並將被害人交付其父母、監護人或其他適當之人;認有繼續安置必要者,應交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 行政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18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被害人安置後四十五日內,向法院提出審前報告,並聲請法院裁定。審前報告如有不完備者,法院得命於七日內補正。前項審前報告應包括安置評估及處遇方式之建議,其報告內容、項目及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19條 法院依前條之聲請,於相關事證調查完竣後七日內對被害人為下列裁定:一、認無安置必要者應不付安置,並交付父母、監護人或其他適當之人。其為無合法有效之停(居)留許可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亦…
- 行政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20條 …市)主管機關、檢察官、父母、監護人、被害人或其他適當之人對於法院裁定有不服者,得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提起抗告。對於抗告法院之裁定,不得再抗告。抗告期間,不停止原裁定之執行。
- 行政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21條 …續安置、有變更安置處所或為其他更適當處遇方式之必要者,得聲請法院為停止安置、變更處所或其他適當處遇之裁定。經法院依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裁定安置期滿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有繼續安置之必要者,應於安置期滿四十五日前,…
- 行政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23條 經法院依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前段、第三款裁定之被害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指派社會工作人員進行輔導處遇,期間至少一年或至其年滿十八歲止。前項輔導期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父母、監護人或其他適當之人認為難收輔導…
- 行政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24條 經法院依第十六條第二項或第十九條第一項裁定之受交付者,應協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派之社會工作人員對被害人為輔導。
- 行政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26條 …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後,再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少年法院(庭)處理。
- 行政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27條 安置或保護教養期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受其交付或經法院裁定交付之機構、學校、寄養家庭或其他適當之人,在安置或保護教養被害人之範圍內,行使、負擔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
- 行政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28條 …、縣(市)主管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向法院聲請停止其行使、負擔父母對於被害人之權利義務,另行選定監護人。對於養父母,並得請求法院宣告終止其收養關係。法院依前項規定選定或改定監護人時,得指定直轄市、縣…
- 行政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七、免除扶養義務,經法院判決確定、法院調解或法院和解成立者。前項第二款所定無扶養能力,準用社會救助法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
- 行政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 第57條 …決,其遺屬及受益人領取喪葬給付或遺屬年金給付後,該死亡宣告經法院撤銷者,所領取之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應繳還保險人。
- 行政性騷擾防治法 第10條 …方式提供資訊;受監護宣告者並應取得其監護人同意。二、檢察官或法院依法認為有必要。前項第一款但書規定之監護人為同意時,應尊重受監護宣告者之意願。第一項第一款但書所定監護人為該性騷擾事件行為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時,不得報導或…
- 行政性騷擾防治法 第12條 …譽之適當處分。依前二項規定負損害賠償責任,且屬權勢性騷擾者,法院並得因被害人之請求,依侵害情節,酌定損害額一倍至三倍之懲罰性賠償金。
- 行政性騷擾防治法 第21條 …)主管機關應於調解成立之日起十日內將調解書及相關資料送請管轄法院核定。調解書經法院核定後,除抽存一份外,併調解事件資料發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送達當事人。法院因調解內容牴觸法令、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不能強制執行而…
- 行政性騷擾防治法 第22條 …提起申訴者,視為申請調解時,提起申訴。二、該調解事件移送民事法院,其第一審裁判費暫免徵收。三、該調解事件涉及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於移送該管檢察官偵查時,視為於申請調解時已經告訴。
- 行政性騷擾防治法 第23條 調解經法院核定,其屬民事調解者,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屬涉及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之刑事調解,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其調解書得為執行名義。經法院核定後之民事調解,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者,…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10條 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被害人為未成年人、身心障礙者或因故難以委任代理人者,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得為其向法院聲請之。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保護令…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11條 …,由被害人之住居所地、相對人之住居所地或家庭暴力發生地之地方法院管轄。前項地方法院,於設有少年及家事法院地區,指少年及家事法院。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12條 …。前項聲請得不記載聲請人或被害人之住居所,僅記載其送達處所。法院為定管轄權,得調查被害人之住居所。經聲請人或被害人要求保密被害人之住居所,法院應以秘密方式訊問,將該筆錄及相關資料密封,並禁止閱覽。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13條 聲請保護令之程式或要件有欠缺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法院得依職權調查證據,必要時得隔別訊問。前項隔別訊問,必要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在法庭外為之,或採有聲音及影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或其他…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14條 法院於審理終結後,認有家庭暴力之事實且有必要者,應依聲請或依職權核發包括下列一款或數款之通常保護令:一、禁止相對人對於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或其特定家庭成員實施家庭暴力。二、禁止相對人對於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15條 …核發時起生效。通常保護令有效期間屆滿前,當事人或被害人得聲請法院撤銷、變更或延長之;保護令有效期間之延長,每次為二年以下。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為前項延長保護令之聲請。當事人或被害人依第二項規定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