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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7 / 200 頁- 行政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辦法 第8條 …理撥貸程序。但依前條第三款但書規定申請者,應於其取得正式入學許可後,始由承貸銀行辦理撥貸程序。
-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 第16條 …計提敘薪級。其他公立學校現任教師經任職學校同意及各該主管機關許可者,得借調至受託學校擔任編制內校長或教師,其期間總計不得逾三年,待遇及福利,由受託學校支給,借調期滿回任原學校,原學校應保留職缺。前項借調期間,受託學校應依…
-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 第17條 受託人聘僱應經工作許可之外國人,從事學科、外國語文課程教學、師資養成、課程研發及活動推廣工作,得檢具相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其屬合格外國語文課程教師者,不受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及第四十八條第一項本文、第二…
- 行政教育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4條 …之事業廢棄物,應由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共同提出再利用申請,經本部許可始得為之。第一項經本部公告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用途,有污染環境之虞者,本部得暫停其再利用,待原因消失時,始得解除之。
- 行政教育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5條 再利用許可之申請,由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共同檢具下列文件一式十份,向本部為之:一、再利用申請表。二、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共同申請意願書。三、再利用運作計畫書。前項第三款再利用運作計畫書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廢棄物基本資料。二…
- 行政教育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7條 第五條之申請文件經審查合於規定者,應予許可,並副知事業、再利用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及再利用機構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第五條及前條第一項之審查程序如下:一、形式審查:由本部就申請文件內容進行書面審查。二、…
- 行政教育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8條 前條許可文件,應記載下列事項:一、事業名稱、地址、負責人。二、再利用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三、再利用事業廢棄物種類(代碼)、名稱、許可再利用數量及用途。四、核發日期及許可期限。五、其他經本部規定事項。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
- 行政教育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9條 本辦法所核發許可文件之許可期限不得逾五年。事業或再利用機構於許可期限屆滿日前之三個月至六個月內,得向本部提出展延申請,每次展延不得逾五年。展延申請文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廢棄物基本資料。二、清運方式。三、再利用方式…
- 行政教育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0條 …四、再利用機構委託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五、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清除。
- 行政教育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1條 …書,應附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之再利用檢核資料及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文件影本,並記載下列事項:一、事業廢棄物之種類、成分及清除或再利用量。二、清除或再利用之工具、方法及設備。三、再利用用途及再利用產品名…
- 行政教育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3條 …事業廢棄物進廠(場),並要求其限期改善:一、再利用產品,未依許可文件內容貯存。二、再利用產品庫存量超出前六個月之累積產出量。但庫存量經本部同意者,不在此限。三、再利用設施故障或異常,未能於三十日內或本部核准完成再利用期限…
- 行政教育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4條 …產品相關之使用規定,並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資料中載明。二、許可文件內容規定限制用途之再利用產品,應於產品包裝或盛裝容器明顯處,標示使用限制及其他注意事項之警語。三、再利用後之衍生廢棄物應依本法相關規定清理。
- 行政教育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6條 取得再利用許可之事業或再利用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本部撤銷或廢止其許可:一、申報資料內容與事實不符。二、未依許可文件及計畫書內容進行再利用。三、許可期間內違反第八條第二項、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經本部限期改…
- 行政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 第13條 …及管理辦法規定,辦理該非營利法人附設或附屬非營利幼兒園之設立許可或變更事項。
- 行政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 第32條 …)主管機關應依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規定,辦理設立許可變更事宜,並對就讀該園之幼兒,必要時得參酌幼兒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之人意願協助安置。
- 行政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13條 學校之招生及就學許可不得有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之差別待遇。但基於歷史傳統、特定教育目標或其他非因性別因素之正當理由,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而設置之學校、班級、課程者,不在此限。
- 行政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支持服務辦法 第19條 …持服務,或向各該管主管機關申請支持服務或補助經費。經主管機關許可實施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身心障礙學生,適用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之支持服務前,應將所需服務於實驗教育計畫中載明。
- 行政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 第6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接受經主管機關許可實施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資賦優異學生,其縮短修業年限之申請、縮短方式、適用學習領域(科目)、審查及後續處理如下:一、申請:由學生本人依其身心發展狀況、學習需要及意願向學校申請;學生未成…
- 行政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 第7條 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該教育階段接受經主管機關許可實施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身心障礙學生,其延長修業年限之申請、審查原則及後續處理如下:一、申請:由學生本人依其身心發展狀況、學習需要及意願向學校申請;學生未成年者,由其法定代…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8條 …商業或個人,得興辦幼兒園;幼兒園應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並於取得設立許可後,始得招收幼兒進行教保服務。公立學校所設幼兒園應為學校所附設,其與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設立者為公立,其…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10條 …助式方式對幼兒提供教保服務;其機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設立後,始得招收幼兒進行教保服務。為提供原住民族幼兒學習其族語、歷史及文化機會與發揮部落照顧精神,得採部落互助式方式對幼兒提供教保服務;其機構經直轄市、縣(…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29條 …責人有前項第一款情形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廢止其設立許可;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財團法人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法人、團體、醫院或商業附設之私立教保服務機構、私立學校附設或附屬之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推派之負責人或財團法…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36條 …絕:一、教保服務政策。二、教保服務品質監督之機制及作法。三、許可設立之教保服務機構名冊。四、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之相關規定及收費數額。五、幼兒園評鑑報告及結果。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48條 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許可兼辦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之托兒所,於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以後,改制為幼兒園者,得繼續兼辦之。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以後,幼兒園於提供教保服務外,其原設立許可…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1條 …;其拒不停辦者,並得按次處罰:一、違反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設立,即招收幼兒或進行教保服務。二、違反第十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未經許可設立,即招收幼兒或進行教保服務。三、違反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未經核准,即招收兒童…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2條 …減少招收人數、停止招生六個月至一年、停辦一年至三年或廢止設立許可之處分:一、違反第八條第六項所定辦法有關招收人數之限制規定,且超收幼兒人數逾十五人或檢查時藏匿幼兒。二、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有關班級人數之規定,或第四項有關每…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3條 …減少招收人數、停止招生六個月至一年、停辦一年至三年或廢止設立許可之處分:一、違反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五條或第二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知悉機構內有不得於教保服務機構服務之其他服務人員而未依規定處理。二、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4條 …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必要時並得為令其停止招生或廢止設立許可之處分:一、違反第十五條規定,未於進用教職員工後三十個工作日內報備查。二、違反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未於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其他服務人員前辦理查詢。教保服…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6條 …減少招收人數、停止招生六個月至一年、停辦一年至三年或廢止設立許可之處分:一、違反第八條第六項所定標準或辦法有關設施設備或招收人數之限制規定。二、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進用未符資格之服務人員。三、違反第三十一條第二項規定…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7條 …減少招收人數、停止招生六個月至一年、停辦一年至三年或廢止設立許可之處分:一、違反依第十條第五項所定辦法有關招收人數、人員資格與配置、收退費、環境、設施與設備、衛生保健、檢查、管理之強制或禁止規定。二、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