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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4 / 200 頁-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77條 各級政府徵收工程受益費,其主辦機關、會辦機關有關徵收業務之監督、考核與獎懲,由各該主辦機關之上級主管機關為之。稅捐稽徵機關經徵工程受益費,應列為稅捐稽徵成績考核。
-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78條 …每半年將工程受益費徵收情形,依左列程序報請核備:一、縣(市)政府舉辦之工程,由經徵機關報縣(市)政府核轉內政部核備。二、直轄市政府舉辦之工程,由經徵機關報請市政府核備。三、中央舉辦之工程,由稅捐稽徵機關經徵者,依行政系統…
-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79條 中央機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於每一年度終了後一個月內,將工程受益費徵收情形及成果列表彙報行政院備查,並以副本抄送內政部、財政部。
-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80條 土地及其改良物於公告徵收工程受益費後,因政府依法變更使用而合於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者,自變更之日起應予免徵工程受益費。
-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82條 …稱依都市計畫法規定保留之公共設施用地及其改良物,係指當地地方政府依法報經核定發布實施之都市計畫所訂定保留之公共設施用地及其改良物。
-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88條 土地被政府徵收到剩餘面積依建築法規定不能單獨建築使用時,其工程受益費得申請暫緩徵收,俟與鄰地合併使用時由主管建築機關通知經徵機關補徵之。
-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90條 土地及其改良物於公告徵收工程受益費一年內,因政府機關依法規定變更用途,原為免徵原因消失者其免徵費額應予補徵。
- 行政標準地名審議及地名管理辦法 第3條 …名具有地理、歷史、語言、風俗習慣、原住民族傳統或地方特色,為政府機關統一使用者,應定標準地名。
- 行政住宅法 第2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主管機關之權責劃分如下:一、中央主管機關:(一)住宅政策與全國性住宅計畫之擬訂及執行。(二)全國性住宅計畫之財務規劃。(三)直轄市、縣(市…
- 行政住宅法 第3條 …宅:指供居住使用,並具備門牌之合法建築物。二、社會住宅:指由政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專供出租之用之住宅及其必要附屬設施。三、公益出租人:指住宅所有權人或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住宅且所有人不明之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將住宅出租…
- 行政住宅法 第7條 …提升居住環境品質,得設置住宅基金。中央住宅基金來源如下:一、政府依預算程序撥充。二、本基金財產之處分收入。三、社會住宅興辦之收益。四、本基金之孳息收入。五、其他收入。直轄市、縣(市)之住宅基金來源如下:一、政府依預算程序…
- 行政住宅法 第13條 申請政府住宅補貼者,除修繕住宅貸款利息或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外,其受補貼居住住宅須達第四十條所定之基本居住水準。
- 行政住宅法 第16條 公益出租人出租之房屋,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課徵之房屋稅,依房屋稅條例規定辦理。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之土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課徵之地價稅,得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前項租稅優惠之期限、範圍、基準及程序之自治條例,由直…
- 行政住宅法 第19條 …之方式。以第一項第五款或第六款方式,承租及代為管理者,不適用政府採購法規定。
- 行政住宅法 第22條 社會住宅於興辦期間,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課徵之地價稅及房屋稅,得予適當減免。前項減免之期限、範圍、基準及程序之自治條例,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並報財政部備查。第一項社會住宅營運期間作為居住、長期照顧服務、身心…
- 行政住宅法 第33條 …。前項必要附屬設施之項目及規模,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
- 行政住宅法 第45條 新建住宅經辦理住宅性能評估達一定標準者,得予獎勵並登載於政府相關網站。屋齡達一定年限之住宅,主管機關得酌予補助評估費用。前項屋齡達一定年限之住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
- 行政住宅法 第47條 …居住滿意度。五、其他必要之住宅資訊。前項住宅資訊之蒐集,各級政府機關(構)、金融、住宅投資、生產、交易及使用等相關產業公會及團體,應配合提供相關統計資訊。資料蒐集、運用及發布,應遵守相關法令之規定。住宅相關資訊之蒐集、管…
- 行政住宅法 第58條 …五條、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零七條、國有財產法第二十八條及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之限制。
- 行政住宅法 第59條 本法施行前,除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社會救助法外,政府已辦理之各類住宅補貼或尚未完成配售之政府直接興建之國民住宅,應依原依據之法令規定繼續辦理,至終止利息補貼或完成配售為止。本法施行前,政府已辦理之出租國民住宅,其承租資…
- 行政住宅法 第60條 …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及完成報備之原由政府直接興建之國民住宅社區,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其社區管理維護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辦理。國民住宅社區之管理維護基金結算有賸餘或未提撥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 行政住宅法 第61條 原由政府興建國民住宅社區之管理站、地下室、巷道、兒童遊戲場、綠地與法定空地外之空地及其他設施,已納入國民住宅售價並登記為公有者,於本法施行後,應由該管地方政府列冊囑託地政機關,將該設施更名登記為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所有,其權…
- 行政住宅法 第62條 以社區管理維護基金價購,政府直接興建國民住宅社區之管理站、活動中心及其他設施,未於本法施行之日前,完成移交為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所有,或經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予以完成出售者,且係單一社區管理維護基金出資並由該社區使用者,…
- 行政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 第2條 …付總額合計(含分離課稅所得)。二、最低生活費:指中央及直轄市政府當年公布之最低生活費標準。三、家庭成員:指下列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認者:(一)申請人。(二)申請人之配偶。(三)申請人之戶籍內直系親屬。(四)申請人…
- 行政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實驗設施技術服務收費標準 第9條 …所考核授權之人力,依本標準規定費用之百分之五十計收。二、接受政府機關(構)或非營利法人、機構或團體委託研究所需試驗,依本標準規定費用之百分之七十五計收。但與本所訂有共同受理產學合作檢測計畫並提供經本所考核授權之人力,依本…
- 行政金門馬祖建築法適用地區外建築物管理辦法 第13條 縣政府對於建築物有關交通、景觀、環保、防火或防空避難等之設計與構造,於不違反法律規定範圍內,得會同有關機關為必要之規定。
- 行政下水道法施行細則 第4條 …上居住或總計興建一百住戶以上之社區。二、新開發工業區:(一)政府機關、公民營事業機構開發供事業設廠之地區。(二)事業於政府依法劃設供工業使用之土地設廠,其基地面積達二公頃以上者。前項第一款之新開發社區,其人口計算基準如左…
- 行政非都市土地開發影響費徵收辦法 第6條 開發影響費以現金繳交者,得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作業規定,採分期繳交之方式為之。前項分期繳交之期限,第一期應於申請開發土地辦理變更編定之異動登記前完成,最後一期應於建造執照核發前完成。申請開發者如採分期繳交者,應提出…
- 行政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 第3條 …執照。二、申請建造執照。前項建築農舍及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雜項工程必需與建築物一併施工者,其雜項執照得併同於建造執照中申請之。
-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2條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