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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19條 …施。二、取具主管機關核發之倉庫或廠房使用執照、建物所有權狀與土地所有權狀及其影本各一份;如係租賃者,應另檢附租賃契約及其影本各一份與建築物所有權人承諾書,載明同意該保稅工廠經廢止其登記時,其保稅物品可無條件繼續存放在廠外…
  2. 行政農村社區土地重劃祖先遺留共有土地減徵土地增值稅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3. 行政農村社區土地重劃祖先遺留共有土地減徵土地增值稅標準 第2條 重劃區祖先遺留之共有土地經整體開發建築者,於建築後第一次土地移轉時,其土地增值稅之減免,除依其他法律規定外,另減徵百分之二十。
  4. 行政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第7條 …場所,指與從事營業活動相關之特定地區,包括固定在該特定地區之土地上或維持在該特定地區之房屋、設施或裝置。他方締約國之企業透過自動化設備從事營業活動,且該設備係由該企業經營及維護者,亦屬之。二、於該固定之營業場所持續營業達…
  5.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32條 …物資而處理財產之增益,出售非屬所得稅法第四條之四第一項規定之土地之增益,及符合同法第四條之五第一項第二款、第四款規定之土地、第三款規定之土地及其土地改良物之增益,免納所得稅;如有損失,應自該項增益項下減除。二、資產之交換…
  6.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72條 …別以租金收入(支出)及利息支出(收入)列帳。九、營利事業承租土地,並於該土地以地主或他人名義自費建屋,約定租賃期間土地承租人無償使用房屋者,其房屋建造成本視同租賃期間之租金支出,得依建物之營建總成本,按租賃期間平均計算各…
  7.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77條 …換置者。(三)地下通道、撐木(如坑木)之換置。(四)建築物因土地下沈、傾斜所支付之支撐費用。五、煤礦業主坑、卸道及使用年限與主坑相同之風坑,其掘進費(包括坑木)列為資本支出,其餘支坑之掘進費及主支坑之改修費(均包括坑木)…
  8.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90條 …處之罰鍰,及未依法扣繳而補繳之稅款不予認定。七、營利事業出售土地所繳納之土地增值稅,應列為該項出售土地收入之損費。但出售屬所得稅法第四條之四第一項規定之房屋、土地,依土地稅法規定繳納之土地增值稅,除屬當次交易未自該房屋、…
  9.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96條 …;其未約定使用年限者,按五年攤提;其屬租用者,亦同。七、支付土地改良暨探測礦藏、漁場等費用支出,均分三年攤銷之。八、營利事業之遞耗資產及無形資產,一律逐年依率提列不得間斷;其未提列者,應於應提列之年度調整補列。
  10.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97條 …係採分別財產制,並經依法登記有案者應予認定。七、因購置房屋、土地以外固定資產而借款之利息,自付款至取得資產期間應付之利息費用,應列入該項資產之成本。所定取得,指辦妥所有權登記之日或實際受領之日;其屬拍賣取得者,指領得法院…
  11.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111-2條 …一項第十六款、第四條之五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免納所得稅之土地及土地改良物交易所得額。二、依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一及第四條之二規定停止課徵所得稅之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額。三、依企業併購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所得…
  12. 行政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 第4條 本法第六條第二項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之徵收及法院、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分署執行拍賣或變賣貨物應課徵之營業稅優先受償規定,以該土地、建築物及貨物所應課徵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營業稅為限。
  13. 行政物流中心貨物通關辦法 第6條 …編號、電話號碼、物流中心地址及其他必要事項。二、物流中心所在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權證明文件、平面圖及其影本;如係租賃者,應另檢附建物所有權人承諾書,載明同意該物流中心經廢止登記時,其保稅貨物可無條件繼續存放物流中心至少六個…
  14. 行政九二一地震災區國私有土地交換作業辦法 第4條 …損或拆除者。二、建築用地:指都市計畫範圍內依法可供建築使用之土地及非都市地區之甲、乙、丙、丁種建築用地。三、非建築用地:前款建築用地以外之土地。四、鄰近國有非公用建築用地:指與申請交換之私有土地位於同一直轄市或市內,或同…
  15. 行政九二一地震災區國私有土地交換作業辦法 第5條 …一、公告受理申請。二、會勘。三、審查。四、勘選可供交換之國有土地。五、計價。六、造冊通知。七、召開協調會。八、層報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核定。九、依核定結果辦理土地分割、所有權交換登記及相互點交等事宜。
  16. 行政九二一地震災區國私有土地交換作業辦法 第6條 …免附。四、災後未獲配國民住宅或其他政府所興建住宅之證明。五、土地登記(簿)謄本。六、地籍圖謄本。七、變更前後之土地使用分區或編定使用種類證明。但土地登記(簿)謄本已有記載者免附。八、災前最近一期土地公告現值證明。但土地登…
  17. 行政九二一地震災區國私有土地交換作業辦法 第7條 申請交換之私有土地,其地上物於申請交換前應予拆除騰空。但地上物所有人願意贈與國有,經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同意者,不在此限。私有土地及其地上建築改良物設定他項權利者,應於申請交換前塗銷。但經他項權利人同意於辦理交換登記時,同時…
  18. 行政九二一地震災區國私有土地交換作業辦法 第8條 …別辦理收件編號,登記於專簿,並排定期日會同勘查申請交換之私有土地。
  19. 行政九二一地震災區國私有土地交換作業辦法 第10條 …第二項規定辦理交換之案件,執行機關審查時,應洽申請交換之私有土地所在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其他相關機關查證有無或計劃以市地重劃、區段徵收、都市更新或其他方式辦理重建之情形。但執行機關已取得明確資料者,不在此限。申請交換…
  20. 行政九二一地震災區國私有土地交換作業辦法 第11條 …地最小面積以上之適當國有非公用建築用地,並予計價後,造具國有土地清冊,通知申請人於三十日內提出交換方案。但經震災重建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有就特定地區辦理交換之需要者,得免辦理勘選之作業。前項交換方案,應載明…
  21. 行政九二一地震災區國私有土地交換作業辦法 第12條 …調之案件,得逕層報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核定:一、一人申請交換國有土地,該筆國有土地可容納該交換案者,由執行機關協調申請人決定交換或分割後交換之位置。二、二人以上申請交換同一筆國有土地,該筆國有土地可容納全部交換案者,由執行機…
  22. 行政九二一地震災區國私有土地交換作業辦法 第13條 …十六條第三項所稱價值相當,指下列情形之一:一、辦理交換之私有土地價值達國有土地價值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一百二十之間,按公告土地現值相互以現金補足其差額者。二、依前條第二項但書辦理交換之私有土地價值未達國有土地價值百分之八十…
  23. 行政國有非公用海岸土地放租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海岸土地,指低潮線至土地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海岸一定限度內而尚無特定用途之土地。前項土地依本辦法放租時,其鄰近之海岸一定限度範圍外國有土地,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非一併放租無法達租賃目的者,得併案依本辦法…
  24. 行政國有非公用海岸土地放租辦法 第4條 依本辦法放租之海岸土地,除應符合土地使用管制外,以供觀光、海水浴場、造林、養殖事業使用者為限。前項各事業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發展觀光條例、森林法、漁業法、地方自治法規等相關規定認定之。
  25. 行政國有非公用海岸土地放租辦法 第5條 海岸土地之放租對象,以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籌設或經營者為限。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核准前,應先會同有關機關及放租機關勘查,確定其經營之範圍及用途。有二以上機關(構)、團體、法人或個人請求核准籌設或經營相同標的時,除本辦法施…
  26. 行政國有非公用海岸土地放租辦法 第6條 海岸土地之租金,依下列規定定之:一、觀光、海水浴場事業使用,依照土地申報地價乘以財政部核定之租金率計收。但無土地申報地價者,得參照鄰近土地平均申報地價計收。二、造林事業使用,比照出租國有非公用造林地租金基準計收。三、養殖…
  27. 行政國有非公用海岸土地放租辦法 第7條 海岸土地租賃期限,依國有財產法關於非公用土地出租之規定。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籌設或經營期限較短者,依其規定。前項租賃期限屆滿,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籌設或經營仍存續有效,承租人得依第十條規定申請續租換約。
  28. 行政國有非公用海岸土地放租辦法 第8條 承租人對於承租之海岸土地擅自變更用途,或自承租之日起一年內未使用者,放租機關得通知終止租約。
  29. 行政國有非公用海岸土地放租辦法 第9條 承租人為達成經營目的而須於承租海岸土地建造或拆除建築物,應申請放租機關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並依法令規定領得建築執照後,始得為之。前項之土地使用權同意書,由放租機關徵詢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意見並於承租人繳交保證金後核發。承租…
  30. 行政國有非公用海岸土地放租辦法 第10條 …租期屆滿或租約終止時,除承租人取得合法權源繼續使用承租之海岸土地外,承租人應依租約約定拆除非屬國有之地上物及騰空返還承租之海岸土地並停止使用。承租人依前項規定拆除非屬國有之地上物,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向放租機關要求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