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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及獎勵辦法 第6條 申請就學補助、生活津貼或獎勵,經審查符合相關規定者,予以核發;不符相關規定者,予以駁回。
  2.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及獎勵辦法 第7條 申請就學補助或獎勵,應於下列期限內為之,逾期不予受理:一、國內就學學雜費補助:以教育部核定之修業年限為準,每學年申請二次,第一學期之補助於九月一日至十月十五日申請,第二學期之補助於二月一日至三月十五日申請。二、國外就學學…
  3.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及獎勵辦法 第8條 本辦法各項就學補助、生活津貼及獎勵核發之區分、金額、名額及其他相關事項,由輔導會訂定並公告之。申請就學補助,實際繳交學雜費未達前項公告補助金額者,覈實補助;其為支領軍人退休俸者,補助其實際繳交學雜費之半數。就學生活津貼核…
  4.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及獎勵辦法 第9條 就學補助、生活津貼及獎勵,應按專科、大學、碩士班、博士班等四層級發給;申請人曾領取較高層級補助、生活津貼或獎勵者,不得再申領較低層級或同層級校院之補助、生活津貼或獎勵。
  5.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及獎勵辦法 第10條 申請就學補助、生活津貼及獎勵之限制如下:一、經輔導會輔導就業或就養安置人員,不予補助及發給生活津貼。二、未檢附在職相關證明者,視同無職業。三、就讀國內外空中大學、空中專科、短期進修、函授班次、博士後進修、國內暑期班次、外…
  6. 行政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 第2條 本辦法補助對象為暫行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所定之志願役退除役軍人。
  7. 行政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 第3條 本辦法補助範圍,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輔導會)公告之機關(構)辦理職業訓練班為限。
  8. 行政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志願役退除役軍人申請訓練費用補助,應提出參訓申請(申請表格式如附件一),經戶籍所在地或居住(通訊)地之輔導會所屬榮民服務處(以下簡稱榮服處)核准同意後參加。
  9. 行政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 第5條 訓練費用補助之次數及金額如下:一、每年限申請二次。二、補助總金額區分為下列二種:(一)領有榮譽國民證之志願役退除役軍人:新臺幣十二萬元。(二)未領有榮譽國民證之志願役退除役軍人:新臺幣八萬元。首次申請補助超過前項第二款所…
  10. 行政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翌日起四個月內,應檢附下列文件,向原核准參加訓練之榮服處申請補助:一、申請表(格式如附件二)。二、申請人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三、繳費收據正本。四、結訓證明文件影本。五、相關職業保險繳費證明影本,其以職業工會為投保單…
  11. 行政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 第8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補助:一、非第二條所定志願役退除役軍人。二、申請時已具公務人員、教師身分。三、非第三條公告之職業訓練班。四、未依第四條規定申請核准參加。五、逾第五條所定補助金額或次數。六、逾第六條所定申請期限…
  12. 行政行政院主計總處處務規程 第8條 …金之備案、動支第二預備金及申請保留經費之核議。八、中央對地方補助機制之研議與一般性補助款之執行及控管;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務預算編製及執行之監督。九、各機關辦理公務預算業務人員之指揮及監督。十、其他有關公務預算事項。
  13. 行政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第9條 原住民合作社之營運發展經費得由各級政府酌予補助。各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定期辦理原住民合作社考核,成績優良者,應予獎勵,其考核及獎勵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4. 行政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第12條 …定僱用之原住民於待工期間,應辦理職前訓練;其訓練費用應由政府補助;其補助條件、期間及數額,由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另以辦法定之。得標廠商進用原住民人數未達第一項標準者,應向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之就業基金繳納代金。
  15. 行政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第15條 …參加各種職業訓練之機會;於其職業訓練期間,並得提供生活津貼之補助。中央主管機關對原住民取得技術士證照者,應予獎勵,以確保並提升其專業技能。第二項之補助條件及數額,由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定之;前項之獎勵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6. 行政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第17條 …者,得置社會工作人員,提供職場諮商及生活輔導;其費用,由政府補助之。前項補助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7. 行政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第21條 …列扶助:一、法律諮詢。二、提供律師及必要之訴訟費。前項費用之補助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8. 行政原住民族就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補助、獎勵、委託或辦理本法所規定各項促進原住民就業支出。二、管理及總務支出。三、其他有關支出。
  19. 行政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員工權益保障處理辦法 第4條 …應准其繼續訓練進修,並依原服務機關核給之假別給假;其訓練進修補助費,除當學期仍依原服務機關核給之金額或比例補助外,其後各學期之補助,應依新職機關之規定辦理。二、移撥之公務人員,其已選送或自行申請國外進修,並已出國進修者,…
  20. 行政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員工權益保障處理辦法 第5條 接受機關補助之選送或自行申請國內外進修人員,於進修期間,依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退休、資遣時,仍准其繼續進修。關於進修費用補助之計算基準,其進修方式係採學期制者,以學期開始日至退休、資遣生效日之期間,占全學期期間之比例折…
  21. 行政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員工權益保障處理辦法 第6條 接受機關補助之選送或自行申請國內外全時進修人員,依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退休、資遣時,得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免除其賠償責任。
  22. 行政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員工權益保障處理辦法 第11條 …金、年撫卹金及支(兼)領月退休金人員、年撫卹金遺族之子女教育補助費、屬特種基金機關之上述經費及其退休人員優惠存款差額利息之支(發)給機關如下:一、原服務機關經裁撤或整併者,以其業務承受機關或主要業務承受機關為支(發)給機…
  23. 行政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實施辦法 第8條 …費用,依中央各機關(含事業機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規定,予以補助。因應國家重大政策需要,選送國內全時或部分辦公時間進修之公務人員,於核定進修期間,其進修費用之補助,應經行政院專案核准。公餘進修之…
  24. 行政會計法 第121條 受政府補助之民間團體及公私合營之事業,其會計制度及其會計報告程序,準用本法之規定;其適用範圍,由中央主計機關酌定之。
  25. 行政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第9條 …公務人員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之俸額計算,發給七個月之一次殮葬補助。撫慰金及殮葬補助之遺族領受順序,比照勞工退休金條例遺屬請領退休金順位辦理。但約僱人員生前預立遺囑指定領受人者,從其遺囑。無遺族且無遺囑指定領受人者,得由原…
  26. 行政政府機關(構)改制行政法人隨同移轉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6條 …關法令規定支領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所需經費於行政法人年度預算相關科目項下支應。
  27. 行政政府機關(構)改制行政法人隨同移轉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7條 …條第二項核給之補償金、因公傷病、死亡加發退休金、撫卹金、殮葬補助費及一次退休金與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之差額利息,應以行政法人之監督機關為支給機關。
  28.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換發經營許可執照審查辦法 第6條 …或消費者團體協商溝通服務方案。五、低收入戶及地方弱勢族群收視補助及普及計畫。六、訂戶需求及滿意度調查。
  29. 行政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第4條 …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畢之日數,視為放棄。聘僱人員休慰勞假得酌予補助。應休畢日數以外之慰勞假確因公務需要經機關長官核准無法休畢,且未依前項規定保留者,得酌予發給未休畢慰勞假加班費或給予其他獎勵。
  30. 行政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第6條 …、曠職、年資採計、請(銷)假方式、應休畢之慰勞假日數、慰勞假補助費及未休畢慰勞假加班費等相關事項,準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或其他公務人員法令。聘用住院醫師之慰勞假年資,得採計其於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所定畢業後綜合臨床醫學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