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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 96 頁-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 第8條 本會辦理金融監督、管理及檢查業務,有涉及中央銀行或其他部會業務事項,其作業規定,由本會定之。本會對於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本會主管事項,有指示、監督之責。
-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 第16條 …院專案核准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轉任本會及所屬機關之中央銀行及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檢查人員,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其有關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另以辦法訂定。
-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 第17條 …用人員聘用條例之規定,聘用對衍生性金融商品、資產證券化、投資銀行、融資性租賃、期貨、精算及資訊科技等有專門研究之資深人員六十人至一百人。
-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組織法 第1條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辦理銀行市場、票券市場、金融控股公司與銀行業之監督、管理及其政策、法令之擬訂、規劃、執行等業務,特設銀行局(以下簡稱本局)。
-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組織法 第2條 本局掌理下列事項之擬訂、規劃及執行:一、銀行、金融控股公司、信用合作社、票券商、信託業、金融資產與不動產證券化業務之監督及管理。二、外國銀行分行與代表人辦事處之監督及管理。三、金融卡片業務與機構之監督及管理。四、金融機構…
-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組織法 第2條 本局掌理下列事項之擬訂、規劃及執行:一、金融控股公司、銀行業、證券業、期貨業及保險業金融檢查制度之建立。二、金融控股公司、銀行業、證券業、期貨業及保險業之檢查。三、銀行業、證券業、期貨業及保險業海外分支機構之檢查。四、金…
- 行政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第16條 …投資人投資臺灣地區證券,應指定經主管機關核准得經營保管業務之銀行擔任保管機構,辦理有關證券投資之款券保管、交易確認、買賣交割及資料申報等事宜。
- 行政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第42條 …機構投資人從事期貨交易,應指定經主管機關核准得經營保管業務之銀行或期貨商擔任代理人,辦理有關期貨交易之結算交割及資料申報等事宜。
- 行政公開收購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管理辦法 第15條 …稱及數量之憑證與應賣人。受委任機構接受應賣人透過證券商或保管銀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存受益證券者,應依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發行股票及公司債券簽證規則 第2條 …證(以下簡稱證券)之簽證,由依法得擔任債券或股票發行簽證人之銀行(以下簡稱簽證銀行)為之。前項證券,未印製表示其權利之實體證券者,免辦理簽證。
-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發行股票及公司債券簽證規則 第4條 證券簽證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之:一、簽證銀行辦理簽證期間,新發行或新私募之證券自接受委託之日起,不得超過五個營業日,並於簽證前應就公司登記事項表(或公司登記事項卡)及證券之內容、紙質、公司印鑑式樣、編號、面值、張數、總額等詳…
-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發行股票及公司債券簽證規則 第6條 證券簽證之報酬,由公司與簽證銀行依下列規定約定給付之:一、新發行或新私募證券之簽證,最高為發行面值總額萬分之三。但計算之報酬未滿新臺幣三千元或超過新臺幣五十萬元時,仍以新臺幣三千元或五十萬元計酬。二、換發、補發、合併或分…
-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 第2條 …項有關監察人持有股數不得少於一定比率之規定。除金融控股公司、銀行法所規範之銀行及保險法所規範之保險公司外,公開發行公司選任之獨立董事超過全體董事席次二分之一,且已依本法設置審計委員會者,不適用第一項及第二項有關全體董事及…
- 行政信用評等事業管理規則 第6條 …零一條第一項撤換或解除職務之處分,尚未逾五年。六、違反本法、銀行法、金融控股公司法、信託業法、票券金融管理法、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保險法、期貨交易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管理外匯條例、信用合作社法、農…
-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5條 …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三年。五、違反銀行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經宣告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
-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12條 …營期貨信託事業,發起人中應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基金管理機構、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商、期貨商或金融控股公司,其所認股份,合計不得少於第一次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二十:一、基金管理機構:(一)成立滿三年,且最近三年未曾因資金管理業…
-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15條 …機構應為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保管業務,並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銀行。第一項存入之款項,得以政府債券或符合主管機關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之有價證券代之。第一項之款項,經許可設置者,於公司辦理設立登記繳存營…
-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36條 …況。二、載明兼營期貨信託事業決議之董事會議事錄。信託業為外國銀行者,得以總行授權單位或人員簽署之文件替代之。三、董事及監察人名冊。四、擔任期貨信託事業之經理人、部門主管及業務員符合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五十條規定之聲明書…
-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44條 依第三章規定申請兼營期貨信託事業者,除銀行依信託業法第三條第一項所定兼營信託業務外,以專營者為限。
- 行政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21條 …機構應為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保管業務,並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銀行。第一項之營業保證金,應以現金、政府債券或金融債券繳存。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所繳存之營業保證金不得分散存放、辦理掛失或解約,所繳存之標的及其保管憑證不…
- 行政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 第3條 …之一:一、取得會計師執業資格。二、具公開發行公司、證券期貨或銀行保險等金融業主辦會計或會計主管經驗合計五年以上。三、具公開發行公司、證券期貨或銀行保險等金融業會計或內部稽核業務經驗合計三年以上,或於公務機關、公營事業機構…
- 行政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 第4條 …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服刑期滿尚未逾五年。二、違反本法、銀行法、金融控股公司法、信託業法、票券金融管理法、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保險法、期貨交易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管理外匯條例、信用合作社法、農…
- 行政會計師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15條 …分證、駕照、健保卡或類似之官方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或紀錄。(二)銀行帳戶資料、支付證明或契約文件檔案。(三)業務往來資訊,包括對複雜、異常交易進行詢問所取得之背景或目的資訊與分析資料。三、保存之交易紀錄應足以重建個別交易,以…
-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金融投資管理運用辦法 第2條 個人或營利事業依本條例規定,向受理銀行辦理境外資金外匯存款專戶(以下簡稱外匯存款專戶)開戶及將境外資金或境外轉投資收益匯回存入該專戶,得申請自外匯存款專戶提取資金,並存入信託專戶或證券全權委託專戶從事金融投資。受理銀行辦…
-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金融投資管理運用辦法 第6條 …營利事業與證券商簽訂信託契約開立信託專戶,證券商應於同一受理銀行開立受託信託財產存款專戶,並與受理銀行簽訂契約,約定雙方就信託專戶管理運用及資金取回之控管作業,且由受理銀行依規定辦理扣繳稅款、申報及控管等事宜。
-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金融投資管理運用辦法 第7條 …三分之一,屆滿六年得再取回三分之一,屆滿七年得全部取回。受理銀行應控管前項及本條例第六條第二項後段所定資金於期限屆滿後得分年取回三分之一,並計算個人或營利事業於期限屆滿後得分年取回之金額。如信託契約或全權委託投資契約終止…
- 行政櫃檯買賣事業管理規則 第9條 …,不在此限。前項賠償準備金應專戶儲存,其運用以下列為限:一、銀行存款或郵政儲金。二、購買政府債券或金融債券。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用途。
- 行政櫃檯買賣事業管理規則 第12條 …移作他項用途,除經營業務所需者外,其資金運用以下列為限:一、銀行存款或郵政儲金。二、購買國庫券、可轉讓之銀行定期存單。三、購買政府債券或金融債券。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用途。
- 行政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五項及第六項重大消息範圍及其公開方式管理辦法 第4條 …其他足以影響公司支付本息能力之情事者。前項規定,於公司發行經銀行保證之公司債者,不適用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3條 …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三年。五、違反銀行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經宣告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