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貯存」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0 / 20 頁- 行政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46條 醫療機構或藥局就中藥製劑及飲片,應區隔貯存,並依個別品項明確標示,避免混用或誤用。
- 行政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47條 …劑及飲片,自拆封至調劑之期間,應注意專業包裝藥品之包裝材料及貯存環境,並標示藥品名稱及保存期限;中藥製劑,並應標示單位含量。
- 行政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48條 …品名稱。二、單位含量或重量。三、調製日期。四、使用期限。五、貯存條件。藥事人員交付調製中藥藥品時,應就該中藥藥品為依醫師處方調製,告知交付對象或於前項藥品容器或包裝標示。
- 行政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疫苗類藥品之查驗登記 第18條 …裝後始得為之。經該局審查與規格相符時,即派員查核其輸入運送、貯存之溫度紀錄符合後;抽取樣品檢驗,並將所請封緘之生物藥品悉數先行封存原處.由廠商自行保管,俟檢驗合格後,即派員拆封,按其核准之包裝,個別加貼藥物檢查證以完成封…
- 行政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申請改善排放空氣污染物總量及濃度管理辦法 第5條 …分及用量。(四)產品種類及生產量。(五)主要原(物)料輸送、貯存及堆置方式。(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種類、構造、效能、流程、使用狀況及其設計圖說。(七)固定污染源申請前一年監(檢)測紀錄、操作紀錄及排放量資料。(八)固定…
-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費率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12條 …管理基金之財務狀況。六、費率結構應反映回收獎勵金數額及回收、貯存、清運、中間處理及最終處置費等之補貼費用。七、容器採複合材質者,加重其費率。八、其他相關因素。
- 行政氟氯烴消費量管理辦法 第2條 …央主管機關查證者。九、回收:指自機具、設備或包裝容器中收集與貯存氟氯烴之行為。十、回用:指將回收之氟氯烴經過濾、乾燥等基礎純化程序後再使用之行為。
- 行政汽車製造業表面塗裝作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5條 汽車製造程序使用含揮發性有機物之物質應記錄其購置、貯存、使用及處理等資料,紀錄應保存二年以上,以供主管機關查驗。前項資料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按月做成報告書,於次月十五日前向主管機關申報揮發性有機物之排放量。
- 行政汽車製造業表面塗裝作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6條 前條含揮發性有機物之物質,其貯存、使用及處理報告書內容應包括左列項目:一、一般性項目:(一)製程型式、污染排放型式說明及平面配置圖說。(二)作業時間說明。(三)塗料、溶劑及稀釋劑中所含揮發性有機物重量百分率、體積百分率之…
- 行政廢棄物焚化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5條 事業廢棄物焚化爐空氣污染物之排放規定,如於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中另有特別規定者,以較嚴規定為準。
- 行政再生資源再使用管理辦法 第14條 再使用再生資源之貯存方法,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應保持清潔完整,不得有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情事。二、貯存容器、設施應與所存放之再使用再生資源具有相容性,再生資源應分類貯存。三、再使用再生…
- 行政再生資源再使用管理辦法 第15條 再使用再生資源之貯存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應有防止污染地面水體、地下水體、空氣、土壤之設備或措施。二、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再使用再生資源之名稱。三、具有防止再使用再生資源掉落、溢散、洩漏、散發惡臭…
-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1條 …。三、事業廢棄物進廠管制方式或允收標準。四、進廠事業廢棄物之貯存容量。五、再利用流程或設施。六、再利用後事業廢棄物清理方式。七、再利用產品名稱、用途、品質標準或規格。八、停(歇)業時未再利用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九、再利…
-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7條 …報再利用產品營運紀錄:一、僅再利用本部公告免連線申報其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廢棄物種類產製再利用產品。二、該再利用用途未產出產品。三、事業廢棄物送回原生產製程當作原料所產製之再利用產品,且該製程…
-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9條 …其停止收受廢棄物進廠(場),並要求其限期改善:一、再利用產品貯存情形未依第三條附表管理方式規定或許可文件內容貯存,或其庫存量超出前六個月之累積產出量。但庫存量經本部同意者,不在此限。二、再利用設施故障或異常,未能於三十日…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3條 …場之加油站。二、營建工地。三、飼養豬未滿二百頭之畜牧業。四、貯存系統。五、畜牧業及畜牧糞尿或生質能資源化處理中心(或沼氣再利用中心),依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取得農業主管機關核發畜牧糞尿水施灌農作個案再利用許可,…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21條 …水處理設施或其操作參數變更。七、畜牧業設置之厭氧沼氣收集袋或貯存槽。八、縮減每日最大用水量、廢(污)水產生量,且未涉及廢(污)水處理設施、操作參數或其他登記事項之變更。九、其他未涉及廢(污)水、污泥之產生、收集、處理或排…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應變人員管理辦法 第2條 …得認證之應變、諮詢機關(構)。三、相關運作人:指製造、使用、貯存及運送毒性化學物質及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指定公告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以下簡稱毒性及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之運作人及所有人。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應變人員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3條 製造、使用、貯存毒性及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之運作人登載專業應變人員之訓練合格人數及等級,應符合下列規定:一、運作毒性及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任一日逾附件三高階運作總量者,運作場所應登載五人以上,其中指揮級、專家級、操作級各…
- 行政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業廢棄物:指附表一所列製程產生之廢棄物。二、混合五金廢料:依貯存、清除、處理及輸出入等清理階段危害特性判定,其認定方式如附表二。三、生物醫療廢棄物:指醫療機構、醫事檢驗所、醫學實驗室、工業及研究機構生物安全等級第二級以上…
- 行政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 第5條 …機關指定之文件。二、第三條及前條之有害事業廢棄物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之中間處理方式處理,其有害性質消失者,得認定為一般事業廢棄物。三、前條第六款第一目之廢液不具下列性質且採焚化或熱處理者,得認定為一般事…
-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 第28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設置之輸送或貯存設備,有疏漏污染物或廢(污)水至水體之虞者,應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其有疏漏致污染水體者,應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事故發生後三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主管機關應命其採取必要之防治措…
-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 第33條 事業貯存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物質時,應設置防止污染地下水體之設施及監測設備,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後,始得申辦有關使用事宜。前項監測設備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內容、頻率、方式,監測、記錄及申報。第一項防止…
-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 第54條 …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得令其停止貯存或停工、停業,必要時,並得勒令歇業。
-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 第55條 …定,經認定情節重大者,主管機關得依本法規定逕命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勒令歇業。
-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14條 再生利用再生資源之貯存方法,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應保持清潔完整,不得有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情事。二、貯存容器、設施應與所存放之再生利用再生資源具有相容性,再生資源應分類貯存。三、再生利…
-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15條 再生利用再生資源之貯存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應有防止污染地面水體、地下水體、空氣、土壤之設備或措施。二、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再生利用再生資源之名稱。三、具有防止再生利用再生資源掉落、溢散、洩漏、散…
- 行政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 第3條 …附屬處理設施、設備,在廠區或所屬處理場(廠)內,以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之熱處理法、掩埋法,處理其所產生事業廢棄物之行為。事業清除其所屬同一法人之其他分廠(院)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者,視為事業自行清除;事…
- 行政有害事業廢棄物檢測及紀錄管理辦法 第6條 報告書應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或處理之批次予以分類,並逐年彙集建立書面檔案或可讀取之電子檔,並應保存七年。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8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貯存或堆置下列物質,其逕流廢水含有其貯存或堆置之物質、成分者,應收集處理其逕流廢水:一、廢(污)水處理產生之污泥。二、煤渣、煤灰、飛灰、爐石、底渣。三、經雨水沖刷後,會溶出或產生本法公告有害健康物質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