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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臨近電化鐵路設施防護辦法 第6條 跨越鐵路之管道,不論為原有或新設,其敷設單位應將跨越部分之設計資料送經有關鐵路機構同意後,方得修改或施工敷設,並於竣工後會同勘驗。
  2. 行政臨近電化鐵路設施防護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3條 鐵路電化後新設人行天橋及公路(市區道路)橋樑應依附圖十二及附圖十三所示加設混凝土延伸板及接地用之角鋼,由該橋樑工程主管單位於新建時同時施工,有關防護之設計資料,應先協調有關鐵路機構同意,並於竣工時會同勘驗。
  3.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83條 …行集電弓滑行觀察一次;第二類電車線每年至少施行步行巡視一次。新設或更換之電車線,應立即施行集電弓滑行觀察。正線上之電車線每年至少應施行高溫及低溫行車巡視各一次。
  4.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84條 行車速度每小時超過一百公里之電車線每兩年至少試驗運轉一次,新設之電車線應立即施行。
  5.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85條 電車線設備應依下列規定施行查驗。一、新設及更換之電車線,自開始使用滿三個月之第一年內。二、開關系統開始使用後每滿兩年。三、依施行巡視、滑行觀察及試驗運轉之檢查紀錄認為有澈底查驗之必要者。電車線遇有暴風雨、地震或其他特殊事…
  6.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93條 新設、改造、修復及經停用恢復使用之號誌裝置,非經檢查並確認其功能良好不得使用。災害或行車事故而致號誌裝置有障礙時亦同。
  7. 行政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164條 新設、改造、修復及經停用恢復使用之運轉保安裝置,鐵路機構非經檢查並確認其功能正常,不得使用。災害或行車事故而致運轉保安裝置有障礙時,亦同。前項檢查及確認,應經鐵路機構當值人員簽名作成紀錄,備供交通部鐵道局隨時查核。
  8. 行政公路法 第40-1條 新設立汽車運輸業所領用之車輛牌照,自核發牌照日起一年內,不得辦理繳銷或過戶轉讓。
  9. 行政公路法 第70條 …電車運輸業之經營、管理,符合政府規定標準者,除依法獎勵外,其新設、新闢或其所經營偏遠地區之路線有虧損者,公路主管機關得以公路營運費獎助之。
  10.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136條 …汽車運輸業之經營、管理,符合政府規定標準者,除依法獎勵外,其新設、新闢或其所經營偏遠地區之路線有虧損者,公路主管機關得以公路營運費獎助之。
  11. 行政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 第4-1條 公營汽車運輸業因移轉而民營後新設立之公司,其原領之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營運路線許可證及原使用營業車輛行車執照,應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重新換發後始得繼續經營。
  12. 行政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 第5-1條 新設立汽車運輸業所領用之車輛牌照,自核發牌照日起算一年內,不得辦理繳銷或過戶轉讓。
  13. 行政促進道路交通安全獎勵辦法 第3條 …下:(一)師資及設備均合於規定標準,並能經常進修吸收新知及更新設備維持良好狀態者。(二)教材內容、授課時數均合於規定標準,並能切實依計畫進度及內容實施者。(三)訓練成績優良,結業學員駕駛道德良好,考驗駕駛執照合格率達百分…
  14.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64條 …得以嵌入預先認可之間隔件或交變彈簧或類似之其他措施變更之,其新設定之壓力並不要求施行壓力試驗以校驗。所有其他閥之調整應予鉛封之。七、依前款變更洩壓閥之設定壓力者,應在船長監督下依認可之程序及船舶操作手冊之規定為之。變更設…
  15. 行政停車場經營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2條 …(以下簡稱維護計畫)。前項應訂維護計畫之停車場經營業者,其為新設立者,於申請停車場登記證時,應將維護計畫一併送地方主管機關備查;已領得停車場登記證者,於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送地方主管機關備查。維護計畫之內容應包括第三…
  16.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70條 …予設置停止線。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修正發布後,新設或重繪之停止線應依第二項規定劃設。本標線設置圖例如下:
  17.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74-3條 …置圖例如下: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修正發布後,新設或重繪之人行道標線應以成人靠車道側牽行兒童之圖示繪設;人行道設置圖例如下:人行道鋪面得上色,顏色為綠色。
  18. 行政船舶運送業管理規則 第4條 新設立之船舶運送業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下列規定:一、建造新船者,為足以支付建造新船總造價百分之十。二、購買現船者,為足以支付購買現成船總價百分之二十。
  19. 行政船舶運送業管理規則 第6條 新設立之船舶運送業所屬船舶已辦妥接船手續,領有臨時船舶國籍證書,並依第五條規定申請核發船舶運送業許可證者,得申請航政機關核發臨時船舶運送業許可證。前項臨時船舶運送業許可證有效期間與所領臨時船舶國籍證書有效期間相同,於換領…
  20.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11條 …畫書。申請經營觀光旅館業者於籌設中因公司合併,應由存續公司或新設公司備具下列文件,報交通部備查:一、股東會及董事會決議合併之議事錄。二、公司合併登記之證明文件及合併契約書副本。三、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變更登記之證明文件。四…
  21.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32條 …光旅館業因公司合併,其觀光旅館之全部建築物及設備由存續公司或新設公司依法概括承受者,應由存續公司或新設公司備具下列文件,申請交通部核准:一、股東會及董事會決議合併之議事錄或股東同意書。二、公司合併登記之證明及合併契約書副…
  22.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24條 …該設施之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得拒絕;其所需費用,依原設施標準,按新設經費減去拆除材料折舊價值後,應由該設施之所有人或使用人與大眾捷運系統工程建設或營運機構各負擔二分之一。前三項管、線、溝渠處理分類、經費負擔、結算給付、申請手…
  23. 行政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28-2條 旅館業因公司合併,其旅館之全部建築物及設備由存續公司或新設公司依法概括承受者,應由存續公司或新設公司備具下列文件,申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准:一、股東會及董事會決議合併之議事錄或股東同意書。二、公司合併登記之證明及合併契約書副…
  24.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18條 …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投保年金保險者,併購後存續、受讓或新設之事業單位應繼續為其提繳年金保險費。併購之事業單位所投保之年金保險之保險人不同時,併購後存續、受讓或新設事業單位得於併購後,經參加年金保險之勞工同意,選定一…
  25.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18條 …併、分割或轉讓而消滅時,其未清繳之保險費或滯納金,應由存續、新設或受讓之投保單位承受。
  26.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11條 …第一項規定選擇適用之退休金制度及保留之工作年資,併購後存續、新設或受讓之事業單位應予承受。
  27. 行政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4條 …組織工會者,委員之產生方式由事業單位及職工福利委員會定之。但新設職工福利委員會者,委員之產生方式由事業單位定之,勞方代表部分由全體職工選舉之。依前項推選委員時,得同時依遞補順序推選候補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委員人數三分之一…
  28. 行政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0條 …道之鋼索,其安全係數依下列規定:一、主索應在二‧四以上;如為新設者應在二‧七以上。二、曳索、作業索(吊材索除外)、安裝索及支持索應在四‧○以上。三、吊材索應在六‧○以上。前項主索如用於載運人員時,應有其他足以預防墜落之安…
  29.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218條 …必要事項。三、安全巡視、檢點、檢查之必要事項。四、製造設施之新設、增設、變更之管理,與設備、管線之維護、保養、檢修、汰換及其他必要事項。五、製造設施遭遇緊急狀態時之應變措施及演練事項。六、對於承攬人、再承攬人之管理、協調…
  30. 行政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第17條 …證明文件者(以下簡稱三方合意接續聘僱)。事業單位併購後存續、新設或受讓事業單位,於事由發生日當月前六個月內接續聘僱或留用原雇主全部或分割部分之本國勞工者,應直接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資料異動,不適用第二條至第十五條規定。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