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21條 法規: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設置條例 類別:行政 › 核能安全委員會 › 組織目 第三章 業務及監督 第21條 前條績效評鑑之內容如下:一、本院年度執行成果之考核。二、本院業務績效及目標達成率之評量。三、本院年度自籌款比率達成率。四、本院經費核撥之建議。五、其他有關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