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保險合格勘損人員管理辦法 第6條 法規:農業保險合格勘損人員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金融目 第6條 合格證書有效期間為五年,期滿前三個月內,檢附參加農險基金所辦理各該個別保險商品勘損技術課程並達主管機關所定時數之證明文件,得申請換發新證書。但依前條第二款及第三款取得合格證書者,得免參加課程逕為申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