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保險合格勘損人員管理辦法 第9條 法規:農業保險合格勘損人員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金融目 第9條 合格勘損人員應依下列規定執行勘損業務:一、出示合格勘損人員證明文件表明身分。二、依主管機關所定勘損原則,以公平、公正之超然獨立原則,進行勘損。三、勘損人員有二人以上者,其結果應予協調並獲一致結論。四、被保險人或要保人如為其本人、配偶、四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應行迴避。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