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保險合格勘損人員管理辦法 第2條 法規:農業保險合格勘損人員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金融目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合格勘損人員,指依本辦法取得合格證書,得就農業保險個別保險商品辦理損失認定之勘損人員。前項應由合格勘損人員認定損失之個別保險商品,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本條定義的名詞 合格勘損人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