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第24條 法規: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田水利目 第五章 經費 第24條 農田水利會之經費,以下列收入充之:一、會費收入。二、事業收入。三、財務收入。四、政府補助收入。五、捐款及贈與收入。六、其他依法令之收入。前項各款收入免徵營業稅及所得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