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自有農地被徵收繼續加保辦法 第9條 法規: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自有農地被徵收繼續加保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第9條 被保險人於續保期間符合農保審查辦法加保資格條件,向農會申請加保者,農會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加保資格與原加保身分相同,投保農會應備函通知勞保局。二、加保資格與原加保身分不同,投保農會應填具被保險人變更事項申請書,備函通知勞保局辦理資格別變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