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處務規程 第5條 法規: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第5條 應用毒理組掌理事項如下:一、農業藥物毒物對人畜健康危害之評估及研究。二、農業藥物毒物對環境成員安全危害之評估及研究。三、農業藥物毒物之風險評估研究及風險管理策略之研析。四、安全評估與毒理試驗技術及品質規範之研究。五、其他有關應用毒理研究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