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第11條 法規: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第11條 樹林分場掌理事項如下:一、都市農耕作物管理技術之研發、示範及推廣。二、區域性食農與綠色照顧活動之教學模組研發、教育訓練、示範及推廣。三、其他有關轄區農業改良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