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第7條 法規: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第7條 農業推廣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區域性農業推廣與食農教育、農民與農企業培訓、農業經營輔導之研發及推廣。二、區域性農村產業文化、休閒農業與農村生活改善之示範推廣及應用研究。三、區域性農民與消費者服務、技術諮詢之規劃及執行。四、配合國際農業技術合作之執行。五、區域性農業改良研究成果之保護、管理及應用。六、其他有關區域性農業推廣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