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第13條 法規: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第13條 新埔分場掌理事項如下:一、區域性果樹與特用作物品種改良、良種繁殖與栽培技術之研發、示範及推廣。二、區域性果樹與特用作物之農民培訓、經營輔導、示範及推廣。三、其他有關轄區農業改良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