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參審員倫理規範準則 第8條 法規: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參審員倫理規範準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第8條 參審員不得收受與其職務上有利害關係者之任何餽贈或其他利益。參審員應要求其家庭成員遵守前項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