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參審員倫理規範準則 第3條 法規: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參審員倫理規範準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第3條 參審員執行職務時,應保持公正、客觀、中立,不得為有害司法公正信譽之行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