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製作及管理辦法 第1條 法規: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製作及管理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第1條 本辦法依國民法官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