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審理計畫準則 第22條 法規: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審理計畫準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第二章 審理計畫之記載事項 › 第二節 審判程序之不同程序階段 第22條 第九條第一項第七款所稱休息時段,指法院預定暫休庭而為休息、午休或其他休息時間。法院擬於休息時段進行第九條第二項、第三項之事項者,得合併記載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