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290條 法規: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相關法規 國民法官法母法 第五編 更審審理 第290條 案件經第二審法院發回原審法院者,除本法或本編有特別規定外,適用本法第一章至第四章第五節關於第一審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