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事件審理細則 第7條 法規:商業事件審理細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相關法規 商業事件審理法相關 商業事件審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7條 因訴之變更、追加,致其訴之全部屬商業訴訟事件者,普通法院依他造之聲請,應將訴之全部移送商業法院。因訴之變更、追加,致其訴之一部屬商業訴訟事件者,普通法院依他造之聲請,應將該部分移送商業法院。提起反訴之標的專屬商業法院管轄者,除經他造聲請移送外,普通法院應裁定駁回之。普通法院為第一項至第三項移送裁定前,應使當事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