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事件審理細則 第6條 法規:商業事件審理細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相關法規 商業事件審理法相關 商業事件審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6條 當事人合意非屬商業事件之第一審管轄法院為商業法院者,不生合意管轄之效力。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