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書狀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 第11條 法規:憲法訴訟書狀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釋憲目 第11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四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